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推荐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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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推荐五篇 第一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需启动iii级以上响应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iv级响应的森林火灾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处置。 1.4基本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

2、处置森林火灾中,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和公共设施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1.4.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要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其指挥权限。 1.4.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1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

3、处置工作。 2.1县应急组织机构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职责 2.2.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制订和修订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预案;协调县武警、消防、公安、林业等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贯彻落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4、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 3.预防预警3.1森林火灾预防 (1)落实各级责任。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县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2次防火督查。各乡镇成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火灾预案,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台帐。 (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县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中全年滚动播放森林防火标语,县气象局预报森林火险等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发布森林火险警报,将天气信息等以短消息形式2发给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防火指挥部成员、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职、乡镇林业站长、村级防火信息员等相关人员,清明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

5、宣传资料;对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3)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春耕生产、清明上坟、“双抢”、晚稻抢收、整地造林等重要时期,各乡镇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制止、处罚野外违章用火。 (4)组建和培训扑火队伍。县级建立专业和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联系乡镇的科局单位、各乡镇、村组都要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 (5)严格落实防火值班。森林防火期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 3.2火险预测预报 县气象局预报森林火险等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发布森林火险警报。 3.3预警响应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森林火险天气等级分为五级:一级

6、:没有危险,林内可燃物不能燃烧。二级:低度危险,林内可燃物难以燃烧。 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国家或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森林火险黄色警报。四级:高度危险,林内可燃物容易燃烧,国家或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森林火险橙色警报。禁止火种进入森林,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准备灭火。 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国家或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森林火险红色警报。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森林,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灭火队伍随时准备灭火。三级森林火险或黄色警报预警响应:县气象局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天气信3息和未来72小时均势分析;县电视台、相关报纸公开发布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各级森林

7、防火指挥部严格24小时值班和带班制度,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一名副指挥长到森林防火值班室组织值班和火情调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野外火源监测和巡查,盯紧看牢特殊人群;村级信息员要鸣锣警火;各级森林防火队伍要做好扑火准备。 四级森林火险或橙色警报预警响应。除三级预警响应措施外,县政府适时发布禁火令;县森林公安局、县防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信息员全面开展野外违规用火巡查行动;各级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戒备状态,实行24小时双岗双带值班制、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和高火险天气发布制;各级防火队伍做好防火准备,准备灭火。 五级森林火险或红色警报预警响应。除四级预警响应措施外,县政府立即发布禁火令,各级防火队伍进

8、入临战状态,并按照预案规定,全面落实应急救援力量和各类物资,及时果断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危害程序和发展趋势,森林火灾的响应级数分iv、iii级、ii级、i级,启动高级别预案时,低级别预案同时启动,当森林火灾抢险跨部门时,各部门同时启动相应预案,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4.1.1iv级响应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乡镇政府立即启动乡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乡镇、村、组各级防火队伍进行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4.1.2iii级响应 火灾发生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难以控制,受害森林面积突破20公顷以上;火场持续6小时4尚未扑灭明火;威胁居民地、风景名胜

9、区的森林火灾或一般森林火灾事故;城区、县城周围、高速公路、铁路、国道两旁的森林火灾等四种火情之一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向有关部门通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率森林防火办公室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扑救。 4.1.3i级响应 当受害森林面积突破50公顷,12小时仍未得到控制;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等五种火情之一时,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由县政府副县长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4.2火情报告 4.2.1建立统一的火灾报警系统。任何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警,或通

10、过110报警。对卫星监测的林火热点,在接到核查通知后1个半小时内将核查结果反馈到山东森林防火管理信息系统。 4.2.2建立统一的火灾报告制度。各乡镇发生的所有火情,都要按规定上报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iii级响应以上的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报告。对下列森林火灾,由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核准情况后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1)县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0公顷的森林火灾;(3)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5)12小时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6)需要市支援的森林火灾。 54.3火灾扑救4.3.1扑火指挥 根据扑火工作需要,在启动森林火灾预

11、案后,由有关领导和人员赶赴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的,扑火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救灾的各级森林防火扑救队伍、部门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动用武警部队执行灭火任务时,在县政府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扑救工作。 4.3.2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扑救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2)在扑救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坚持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主式和手段,尽量减少森林资源。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

12、民兵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县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县林业局应急分队、县公安局、城管、共青团等森林防火应急队伍为主,以当地干部职工、群众等力量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就近调动,便于统一指挥。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严格实行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3.3扑救要求 (1)接到火情报告后,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应当及时调度联系该乡镇后盾单位的扑火队伍赶赴乡镇参与扑救。 6(2)需要调动县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和其他县级扑火机动力量支援乡镇扑火,由乡镇主要负责人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

13、挥长决定。 (3)县级扑火机动力量由县防火办按照指挥长的决策统一调度指挥,接到命令20分钟内出动。凡出动县级扑火机动力量参与扑救的,联系该乡镇的县级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应当到达现场靠前指挥。任何单位、个人不按调度命令及时出动而贻误战机的,均按相关办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4应急基本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受伤人员、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治,妥善处理死亡人员的善后事宜。(2)采取开辟防火隔离带等措施,防火火势蔓延。 (3)根据需要和可能,针对重点火灾现场的地理位置制定人工增雨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4)对局部地区实施交通管制,切实维护火

14、灾地区社会治安秩序。 4.5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的查处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 4.6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看来后,当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力量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余火,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现场,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由启动预案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5.1火灾评估 7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林火卫星监测热点信息或实地勘查,会同有关部门评估森林火灾损失情况。 5.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安置灾民,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保证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林业主管部门应做好造林规划设计,提供技术服务。 6.保障措施6.1安全保

15、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妇、幼人员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6.2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扑火的物资,实行县、乡镇分级负责制。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由各应急分队所在单位提供,县级扑火队伍的装备费、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由县财政解决。 6.3宣传与培训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和应对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各级防火指挥部加强对安全扑火知识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第二篇:洛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洛政办2021112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校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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