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症监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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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招标需求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项目编号:ZJRS2024-CG145 项目名称:浙江省武义县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计划书号:2024103预算金额(元):1000000.00最高限价(元):850000.0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

2、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4: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应于2024年6月13日14:30时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14:30时 开标地点: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大楼13楼评标室5。五、其他补充事宜

3、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六、投标保证金:无七、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政采

4、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开标时间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邮箱(),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邮箱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前按要求提供

5、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方无须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的需为同一把CA。同时为保障项目开标的连贯性、减少电子投标的意外事件,制作电子投标人员与开标人员最好为同一人,预留同一手机号码。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8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 附

6、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第一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系统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5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联合体投标特别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标的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的,采购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8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9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资格文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

7、见附件)。12商务技术文件(1) 评分索引表(此表请放置在商务技术文件首页)(2) 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3)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描述;(4)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技术文件或说明。投标人在“商务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1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5)以下任意一种符合企业自身条件的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现场演.示本项目不适用15现场踏

8、勘不组织踏勘,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16投标样品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17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6月13日14:30时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8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中标单位需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到代理公司,资格审查文件一正两副,商务技术标一正两副,报价标一正两副!(分开胶装)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芳华路820-822号,联系人: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20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21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22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2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4年6月13日14:30时止2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平台25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14:30时起26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27质疑与答疑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10、部门投诉。28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9优先或强制采购根据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规定,

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0小微企业有关政策根据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

12、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再说明制造商情况。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

13、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4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5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6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14、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微企业。(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31其他特别提醒:(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付,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10925元。(单位名称: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000136304517;开户银行:浙江武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壶山支行)。(2)以上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一并考虑。3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企业按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项目属性:“服务类”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定义2.1“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日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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