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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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分析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分析 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分析 2008-12-20 15:15:33 摘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一国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其在发展中存在市场失灵,因此需要政府介入。政府的财政和税收的介入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中小企业在运作中信息不对称、高风险、正外部性的特点提高了企业的财务成本,影响了企业获利能力,遏制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因此需要政府设计一套激励性的规章制度,以矫正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科技研发、创新活动的弱化。在一系列制度中,财税制度对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少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收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本文在分析了我国当前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与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后,对我国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财政税收政策提出了政策建议。 20世纪90年代初期形成的内生增长理论认为,经济长期增长率是由技术进步决定的实力的竞争。因此推动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中小企业是技术进步的重要载体,是科技创新最活跃的单位,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高新技术项目要产业化,使自己层次布局合理,必须拥有数量可观的高新技术中小项目群。因此世界各国政府纷纷推出相关的法律政策促进本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其中财税、税收政策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一、财税政

3、策介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必要性 政府行为介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由企业发展的科技型和中小型的特点导致的市场失灵决定。 1、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 不对称信息是指交易双方拥有的信息量不同,一方称之为委托人(没有完全信息的一方),另一方称之为代理人(拥有完全信息的一方)。其最直接的结果是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中小企业与资金提供者的关系就是资金的代理者与资金的委托者之间的关系。企业的融资能力取决于资金的供给方对企业提供的与企业投资能力有关的信息的满意程度。这种满意程度的评价往往需要通过企业的规模。企业的财务状况、可抵押、质押的资产状况等指标来反映。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这些指标上没有

4、任何优势。一般来说,它们规模小,经营活动透明度差,财务信息不公开,可用于抵押、质押的资产不足,其所拥有的最大的优势一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价值评估也不确定,特别是那些正处于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的企业尚无赢利记录,信用状况不定,更是存在诸多种风险因素。在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使用者在企业经营方面掌握更多的信息,他们有可能运用这种优势在资金的获取、资金的使用方面损害资金提供者的利益,使他们承担过多的风险。而资金的委托人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降低资金的委托风险,在决定资金提供前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物力来评估企业时务及信用状况以及科技项目的未来前景,而对科技项目前景的预测对金融企业来说存在弱势。在资金提供后

5、,金融部门又需要加强监督力度以防止不对称信息所产生的道德风险,由此导致交易成本增加。其结果不是无人愿意给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就是中小企业要承担过高的财务成本。 2、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投资运作中存在高风险。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研制、新产品推广于一体,集高投入、高险和高回报于一身。其创新的过程是充满风险的过程,因为创新是一项无前人经验可循的探索性的活动。它包括一系列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资金风险。研究与开发能否成功,新产品的市场推广能否被广大消费者接受,市场的容量能否足以弥补前期投入并能赢利等不确定问题都是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这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断裂都会导致科技

6、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失败。 世界上产生收益的创新占全部创新的比例不到10。1997年美国每1000个得到风险支持的创新项目中仅有一个可以成功占有1的市场。规避风险是任何一家独立经济主体的经营理念,而从市场的角度难以为之提供规避风险的机制。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潜在的投资者出于自身赢利水平的驱动,一般不愿意资助这类投资,而拥有人力资本和技术产权的所有者在企业的投资中往往要通过向亲戚朋友筹资或者倾其所有,投资积极性受到遏制。 3、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存在着正外部性。 当个人或厂商的一种行为直接影响到他人却没有给予支付或得到补偿时就出现了外部性。对于那些产生正外部性的产品即私人边际收益小于社会边际收益的产品

7、,总会产生供给不足。 技术进步带来正外部性。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带来生产率的大幅提高,其他企业也会受益,消费者也因原有产品单位成本下降或者新产品的消费而带来生活质量的提高。技术的拥有者尽管有途径索取它的价格,但只得到社会从技术总收益中的一部分。另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正外部性还表现其在生产过程中的产业互补性。一个产业部门的发展会给其他部门创造相应的发展条件。科技企业之间通过分工与协作,促进了民营科技企业整体生产技术与创新水平的提高以及交易成本的降低。 因此从整个社会发展角度而言,应鼓励技术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然而市场机制又会导致这种供给不足。 总之,中小企业技术的研究开发与知识创新以及产业化过程是

8、逐利活动。人们是否愿意研究开发和创新并将其成果投入生产,发展高科技企业,与企业对其活动的成本与收益的比较有关。如果研发创新带来的个体收益小于研发创新的投入或者获利甚微,那么科技企业在人力资本和科技投入、创新上就没有动力。中小企业在运作中信息不对称、高风险、正外部性的特点提高了企业的财务成本,影响了企业获利能力,遏制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因此需要政府设计一套激励性的规章制度,以矫正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科技研发、创新活动的弱化。在一系列制度中,财税制度对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少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收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实施以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出台

9、了一系列旨在推动技术进步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法律、法规、实施办法等,如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办法以及于2002年6月通过于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在制度设计上为财税政策提供了思路和方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也在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上出台了一些相配套的措施,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科技部、财政部颁布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等,与之同时各地

10、方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措施,逐步形成了我国现行的科技财税优惠政策体系。 二、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分析 我国是在由农业国转向工业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有的劳动力水平和传统产业水平难以支撑高新技术发展,市场的力量也不足以推动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因而政府的财政支出往往能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中起到第一推动力的作用。 目前我国用于促进科技进步的财政支出政策包括政府拨款、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或投资公司、政府采购、财政担保、财政补贴、财政贴息等。这些方式的运用对于推动科技进步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1、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事前支持,有利于引导产业投资。 政

11、府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提供政府拨款、风险投资各种形式的资助是激励高新技术发展的一种最为直接也是最容易见效的方式。在科技进步过程中,政府是主导。没有政府的直接财政支出,国家科技进步方向不明,资源不能共享,就形不成科技实力。世界各国政府为之从财政划出很大一块用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如英国政府为了鼓励创新公司的发展,建立多家所谓“企业天使网”,专门向寻求小额创业资本的企业介绍“天使资本”。根据1982年通过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法,1983年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实施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并向该计划拨款。日本在1998年制定了为期10年的纳米结构研究计划和微型机械研究计划,并从2001年起实施为期

12、7年的纳米材料工程计划,每年投资500亿日元,集中力量攻关有关纳米材料的基础性技术难题。我国科技部、财政部共同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一些地方政府如上海市政府财政拨款6亿元成立了“高新技术转化基金”,深圳市政府设立了规模为10亿元的“高新技术创业基金”等,大力资助计算机、新材料、生物医药等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科技项目的产业化。 2、政府财政间接支出有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来源从理论上可分为银行信贷资金、国家财政资金投入、企业自有资金、发行债券股票等类型,其中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是最主要的来源。实际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来源非常狭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自有资金

13、极少,并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而现有企业上市条件过严导致中小企业难以利用发行债券、股票形式融资。而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理念中的风险控制和赢利原则又影响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国家财政支出中除了直接拨款外,还有财政贴息、财政担保、财政补贴等间接财政支出。后者在实际操作中能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财政担保是国家设立信用担保基金,对银行发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提供担保;贴息贷款是政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利息补贴。采用这种间接财政支出手段,一方面可以降低银行贷款风险,引导银行资金的流向,同时也分解银行的贷款压力,另一方面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减轻了企业融资成本。 3、政府采购作为事后资助手

14、段推动技术创新。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决于市场对其产品的需求程度。政府是一国国内最大的单一消费者,从国际上看,政府采购金额一般要占一国gdp的1020左右。美国预算中1/3用于政府采购支出,欧盟政府采购金额占成员国gdp的25。由于政府采购作为政府预算支出的重要内容,构成社会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投向和投量将对社会的生产及消费等产生重要影响,具有强大的宏观调控功能,一些国家正日益通过该手段作为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推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府采购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创造一个市场,对技术创新起着市场拉动作用;二是政府采购对拟订采购物品的性

15、能规格的明确要求,对企业技术创新起着导向作用;三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新产品的推广存在巨大的市场风险,政府采购可以充当技术创新产品的实验场所,对技术创新起着风险分担和广告推广作用;四是政府采购法及相配套法规,对本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起着保护作用。总之,政府采购可以大大减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从而有效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然而,通过政府财政支出用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失灵问题并不是万能的。在财政直接拨款、政府风险投资、财政补贴、财政贴息等的财政支出扶植项目的选择上同样也会造成政府失灵。首先,在现有的政府官僚体制下,政府对于科技发展的趋势判断,对项目的选择总不及私人部门来得敏感。其次政府有关人员可能会受个人利益的驱动而不是从项目发展潜力本身出发,往往会倾向于对其自身有利的项目提供资金,给予补贴、担保等,影响财政支出效率。特别是那些政府担保项目的投资失败,既影响政府信用,加重政府财政负担,又会加重银行坏账负担。再次,无论是政府出资成立的担保公司还是风险投资公司,在公司运作上仍然脱离不开国有企业的经营模式,政企不分状况仍然存在,仍然无法解决国有企业的低效率问题。第四,政府采购法中技术创新目标缺失,政府采购对技术创新的推动效果无法保证。在政府采购法中虽然明确政府采购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以及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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