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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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供大家参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程序,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xx县的建设提供保障。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及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xx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

2、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需要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负责处置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超出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核突发事件的处置,适用县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单

3、位要与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3)分工负责,协调联动。根据事故类型,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对应行业领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联动机制。2组织体系2.1县安委会县安委会是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主任:县长常务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常务副县长副主任:县政府分管交通安全、公安消防工作领导,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安全监管局局长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经促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监察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

4、、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用事业局、县市监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路局、县法制局、县气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国资办,县广播电视台、县总工会县、供电局、县人武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2)县委政法委: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3)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

5、发生后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及本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4)县经促局:负责组织、协调民用爆炸物品,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5)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学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单位组织涉及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6)县科技局: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技术研发。(7)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8)县监察局:负责参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协助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9)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狱、劳教(戒毒)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0)县财政局:负

6、责保障应由县财政承担的应急所需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11)县人社局:负责协调与生产安全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工作;指导、协调技校校办工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2)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协调因自然灾害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和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3)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陆地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协调核工业、核泄漏或核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4)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建筑工程,城市供水、节水、燃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7、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工程及地方铁路工程(不包括城市地铁、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6)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施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7)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机械道路外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8)县林业局:负责县属国有林场和所属有关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9)县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大型文化活动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负责文化经营活动场所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助相关单位组织、协调旅游景区、景点特种设备事故、旅游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旅游船舶水上事故及涉及

8、旅游其他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20)县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卫生防疫和职业卫生工作。(21)县民政局:负责制订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救济方案,组织遇难人员尸体处置,如事故造成大量人员转移时,会同当地政府做好转移人员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22)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3)县公用事业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户外广告、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厕、路灯、广场、下水管道、市政工程、城市综合事务等事后工作的处理。(24)县国资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以及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9、工作;指导、检查、督促监管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25)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26)县市监局: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参与依法查处取缔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7)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协调渔业船舶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8)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9)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0)县公路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路设施损毁抢修工作。(31)县法制局:负责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

10、政赔偿工作。(32)县法院:负责涉及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33)县检察院:负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办安全生产领域所涉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4)县总工会:负责参与职工一般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工作。(35)团县委:负责协调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6)县供电局: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工作;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7)县气象局:负责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负责雷击灾害事故调查与鉴定。(38)县人武部:负责根据县安委会的要求,组

11、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2.2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委办)设在县安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县安委会指示和部署,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综合监督、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承担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2.3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参考县的做法,建立健

12、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县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指导。2.4专家组必要时,报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组为我县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技术咨询或提出建议。3运行机制3.1预防预警3.1.1监控预防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排查整改可能引发重大、较大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3.1.2预警通报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的县有关单位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信息的类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报送县安委办。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承担相应

13、管理责任的县有关单位要及时通报县安监局。3.1.3预警行动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县有关单位以及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要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并报告县安委办和通报相关单位。县安委办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3.2应急处置3.2.1信息报告(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

14、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县安监局及负有相应管理职责的县直有关单位。中直驻粤企业或县管企业在上报县安监局的同时要分别上报企业总部、上级主管部门。县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县政府,同时报告市安监局。县有关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场、经济开发区)要在事件发生后40分钟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县安委办。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件处置进展情况

15、,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3.2.2响应启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类别,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及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级、级、级、级四个等级。(1)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县政府全力组织力量开展先期应急处理,并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等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2)级响应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县安委会立即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故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政府逐级报请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县政府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本级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3)级响应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县安委会或县有关单位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故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报请由市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报请省安委办或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4)级响应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故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级应急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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