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终端技术规范(2018年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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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智能终端技术规范(2018年试行版)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mart terminal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目次目次I前言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一般技术要求及配置原则15功能要求26性能要求57布置和组柜68光缆选型及敷设要求79对二次回路的要求810与相关标准的衔接8附录 A(规范性附录)智能终端接口和虚端子9附录 B(规范性附录)智能终端面板指示灯27附录 C(规范性附录)智能终端模型31前言本技术规范遵循南方电网电力装备技术导则(Q/CSG -2015)规定的技术原则,根据GB/T 1

2、.1-2009相关规则编制。本规范旨在规范南方电网智能终端装置的配置原则、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布置和组柜要求、光缆选型及敷设要求、以及相关二次回路要求,提高智能终端装置的标准化水平,为智能终端的制造、设计、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提供有利条件,提升智能终端的运行、管理水平。本技术规范代替Q/CSG .67.6-2014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技术规范第6部分:厂站应用第7篇:厂站装置功能及接口规范第6分册:智能终端,与Q/CSG .67.6-201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根据最新发布的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对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补充更新,其后的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修改

3、了配置原则(见4.2);增加了建模原则(见4.3);增加了型号规范及软件版本(见4.4);增加了适用范围(见4.5);重新编写了第5章功能要求内容;重新编写了第6章性能要求内容;增加了第7章布置和组柜设计规范内容;增加了第8章光缆选型及敷设要求内容;增加了第9章对二次回路的要求内容;增加附录A(规范性附录)智能终端接口和虚端子;增加附录B(规范性附录)智能终端面板指示灯;增加附录C(规范性附录)智能终端模型。本规范的附录A、B、C为规范性附录。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系统运行部(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出、归口管理和负责解释。本规范在起草的过程中得到了: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

4、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和深圳供电局,以及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支持。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千宽、陈桥平、张弛、彭业、徐鹏、丁晓兵、刘玮、王增超、刘琨、陈志刚、赵谦、余德冠、付强、安永帅、赵锋荣、王峰。其中第1-3章由刘千宽编写,第4章由陈桥平、张弛编写,第5章由彭业、徐鹏编写,第6章由陈志刚、丁晓兵、刘玮编写,第7章由王增超编写,第8章由刘琨编写,第9章由刘千宽编写,附录A-C由赵志刚、赵谦等编写,编写说

5、明由刘千宽编写。刘千宽、赵志刚负责统稿校核。本标准自2018年6月起试行。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运行部。智能终端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变电站智能终端装置的技术要求、配置原则、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布置和组柜要求、光缆选型及敷设要求、二次回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新建工程,扩建及技改工程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1711.1 基础机电继电器第1部分:总则与安

6、全要求(IEC 61810-1:2003,IDT)GB/T32890继电保护IEC61850工程应用模型GB/T32901-2016智能变电站继电保护通用技术条件GB 51171-2016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DL/T 860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智能变电站IEC 61850工程通用应用模型Q/CSG .122014 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技术规范第12部分:体系及定义术语和定义3 术语和定义GB/T32890、GB/T32901、DL/T 860和Q/CSG -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通用面向对象的变电站事件(GOOSE)GOOSE提供了变电站事件(如命

7、令、告警等)快速传输的机制,可用于跳闸和故障录波启动等。3.2 智能终端(Smart Terminal)一种智能组件。与一次设备采用电缆连接,与保护、测控等二次设备采用光纤连接,实现对一次设备(如断路器、刀闸、主变压器等)的测量、控制等功能。4 一般技术要求及配置原则本规范与南方电网继电保护通用技术规范一起,共同构成智能终端的全部技术要求。4.1 一般技术要求装置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a) 应具备高可靠性,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应不小于30000小时,使用寿命宜大于10年;b) 硬件应是模块化的、标准化的插件式结构,各个板卡应易于维护和更换;除出口继电器外任何一个元器件损毁,应不造成误出口;c) 装置

8、运行允许的环境温度为40+70,相对湿度为5%100%(产品内部既不应凝露,也不应结冰);d) 装置的贮存、运输允许的环境温度为4085,相对湿度不大于95,在不施加任何激励量的条件下,不出现不可逆变化。4.2 配置原则装置配置原则应符合以下要求:a)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断路器智能终端应按双套配置;b) 各电压等级的主变各侧智能终端应按双套配置;各电压等级主变本体智能终端宜按双套配置;c) 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母联、分段、桥断路器的智能终端宜按双套配置;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线路智能终端可按单套配置;500kV智能变电站的35kV无功补偿设备(电容器、电抗器)的智能终端宜按双

9、套配置;d) 各电压等级母线PT智能终端宜按每段母线单套配置,若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开关柜布置时母线宜不配置智能终端。4.3 建模原则装置建模应符合DL/T 860和智能变电站IEC 61850工程通用应用模型的要求。4.4 型号规范及软件版本装置型号及软件版本应符合以下要求:a) 装置型号由图1中、部分的信息组成,装置面板应能显示装置型号;b) 版本信息由图1中、部分的信息组成;c) 装置软件版本由装置型号、版本信息组成,装置软件版本描述方法如图1及表1所示。图1 装置软件版本描述方法表1 智能终端“型号”代码分类表序号类型分类装置型号型号代码1智能终端断路器三相智能终端ILA2分相智能终端IL

10、B4本体本体智能终端型ITA5本体智能终端型ITB6本体智能终端型ITC4.5 适用范围表1规定的装置型号适用范围如下:a) 三相智能终端适用于三相机构控制断路器,也可用于控制母线刀闸;三相智能终端用于控制母线刀闸时可以称为母线智能终端;b) 分相智能终端适用于分相机构控制断路器;c) 本体智能终端型适用于三相主变和分相主变的单相,含非电量保护;d) 本体智能终端型适用于分相主变的三相合一装置,含非电量保护;e) 本体智能终端型适用于分相主变的三相合一装置,不含非电量保护。5 功能要求5.1 状态量采集装置的状态量采集应符合以下要求:a) 具有开关量采集功能,输入量点数可根据工程需要灵活配置,

11、其中分相智能终端备用开入数量不少于40个,三相智能终端备用开入数量不少于20个,本体智能终端备用开入数量不少于10个;开关量输入采用110V或220V直流方式采集;b) 具备事件顺序记录(SOE)功能;c) 应具备电气隔离功能;d) 应具有开关量输入防抖功能,断路器位置、刀闸位置防抖时间宜统一设定为5ms,开入时标应是防抖前的时标。5.2 直流量采集应具备温度、湿度等直流量信号测量功能,直流量信号测量接口应支持05V、420mA两种方式。5.3 控制装置的控制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a) 应具备断路器控制功能,可根据工程需要选择分相控制或三相控制等不同模式;b) 应具备开关量输出功能,用于控制隔离

12、刀闸等设备,输出量点数可根据工程需要灵活配置,继电器输出接点容量应满足现场实际需要;c) 断路器智能终端双套配置而断路器操作机构配置单跳圈的情况下,需要将两套装置的跳闸接点并接;d) 常规站改造过程中,断路器智能终端与线路保护应同时改造,断路器智能终端应具备电缆TJR跳闸功能,并支持GOOSE方式转发TJR信号;e) 断路器防跳、断路器三相不一致保护功能以及各种压力闭锁功能宜在断路器本体操作机构中实现;智能终端应保留防跳功能,并可以方便取消防跳功能。5.4 GOOSE信息装置的GOOSE信息应符合以下要求:a) 应支持接收来自二次设备的GOOSE下行控制命令,实现对一次设备的实时控制功能;b)

13、 支持以GOOSE方式上传一次设备状态、装置自检、告警等信息,以上信息宜分为如下四类通过不同的GOOSE控制块分别上送,其中断路器、刀闸位置信号均采用双点传送,普通遥信和告警信号均采用单点传送:1) 保护类信息至少包括装置的跳闸信息、合闸信息、闭锁信息、告警信息、开关及刀闸状态信息等;2) 测控类信息至少包括断路器和隔离刀闸以外的其他开入状态、档位信息、智能终端自诊断信息等,档位信息应采用整型档位值上送,不应采用档位遥信和BCD码上送,断路器、隔离刀闸等位置GOOSE信号应带UTC时标信息,每个时标应紧跟相应的信号排放;3) 温湿度信息;4) 跳合闸、遥分、遥合命令回采信息。5.5 检修装置应

14、支持检修硬压板输入,当检修投入时,装置面板应具备明显指示表明装置处于检修,并在报文中置检修位。当智能终端的检修状态与发送方的检修状态不一致时,智能终端应不动作;一致时,智能终端应能正确动作。5.6 反馈信号装置应以虚遥信点方式发送收到及输出跳合闸命令的反馈。5.7 非电量跳闸装置的非电量跳闸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a) 主变本体智能终端的非电量保护跳闸通过控制电缆以直跳方式和断路器智能终端接口;b) 主变本体智能终端的直跳继电器应满足大功率启动并具备抗交流串扰能力;c) 断路器智能终端非电量跳闸采用重动继电器的情况下,应满足大功率启动并具备抗交流串扰能力。5.8 断路器智能终端断路器智能终端应至少

15、具备如下功能:a) 断路器分合闸控制;b) 隔离开关、接地刀闸的分合控制;c) 就地手合、手分断路器功能;d) 提供断路器、刀闸控制回路闭锁输出接点;e) 操作电源掉电监视功能;f) 合后监视功能;g) 手合、手跳监视功能;h) 电缆TJR、电缆非电量直跳TJF跳闸及信号记录功能;i) 事故总信号功能;j) 控制回路断线监视功能;k) 当双重化配置时,应具备手合接点输出功能,用于双套智能终端之间的配合;l) 重合闸压力低采集功能;m) 断路器智能终端宜具备闭锁重合闸输出组合逻辑:(1) 当发生遥合/手合、遥跳/手跳、三跳启失灵不启重合、三跳不启失灵不启重合、闭重开入、本智能终端上电的事件时,应输出闭锁重合闸信号给本套保护;(2) 双重化配置智能终端时,应具有输出至另一套智能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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