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对个人抵押合同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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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对个人抵押合同样本抵押合同虽被规定在担保法之中 个人对个人抵押合同样本1抵 押 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抵押房地产及抵押责任1.1 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房地产 (以下简称抵押房地产), 房地产证号:深房地字第 号,为借款人 与乙方签署的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约定的授信额度内,在授信有效期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双方同意甲方同时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为以下合同项下双方已发生的债务提供担保,以下合同均为本合同对应的主合同: 。1.2 抵押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债权最高

2、本金余额为(币种) (大写) (小写) 。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迫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以及主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在抵押权实现时予以确定。甲方在抵押权实现时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范围内对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1.3 抵押物价值经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议定为人民币(币种) 元,按抵押率 (百分之 )折后可暂作抵押价值人民币(币种)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进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1.4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为独立的抵押。不管是否有担保

3、人(包括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或保证,乙方有权优先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如乙方放弃行使对担保物(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或其他保证人的担保权,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担保责任。1.5 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本合同始终有效。假设有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早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在达成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1.6 合同期内,抵押房地产的权利证书正本由乙方保管。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权本息和费用后,抵押权即自动消灭,乙方将抵押房地产的权利证书正本退还给甲方。第二条 抵押登记与保险2.1 本合同项

4、下抵押房地产依法应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由乙方保管有关抵押登记文件的正本。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依法注销抵押登记。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抵押房地产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乙方为保险权益的唯一受益人。财产险投保金额以抵押房地产价值为准,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期限。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乙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2.4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并履行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义务。2.5 在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和费用未还清前,甲方须按2.2条的约定办理续保手续,否那么,乙方有权代为

5、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2.6 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都其他损害的情况下,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2.6 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债务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和费用后,乙方将保险单正本退还给甲方。第三条 抵押人保证与承诺3.1 甲方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所有条款。主合同项下的借据或其他授信业务凭证,假设未超出主合同约定无须再经甲方确认。3.2 甲方已完成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权和审批,甲方签署本合同不会导致违犯其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承诺。3.3 除本合同签署前已书面通知乙方以外,抵押房地产不存在任何可能对本合同履行产生重

6、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执行、申诉、复议等程序及其他事件或情况。3.4 抵押房地产为甲方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抵押物上也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并在抵押给乙方期间亦不再设定任何其他未经乙方同意的抵押。3.5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拆迁、出售、交易、互易、清偿、转让、赠与、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3.6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陈述抵押房地产租赁状况,如已出租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

7、方并提供租赁合同,并将设定抵押情况书面通知承租人,期满后续租或者再次出租应经得乙方的书面同意。3.7甲方保证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产,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的行为。3.8 甲方承受并保证配合乙方对抵押房地产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情况进展检查。3.9 乙方有权要求定期由乙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地产进展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抵押房地产价值已明显下降,缺乏以作为主合同债务的担保,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债务人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3.10 有以下情形之一时,甲方应于情形发生之日的次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经乙方认可的等值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1)抵押房地

8、产损坏的;(2)抵押房地产灭失的;(3)发生保险事故的;(4)抵押房地产权属发生争议的;(5)抵押房地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迫措施的;(6)抵押房地产受到第三方损害的;(7)抵押房地产被列入拆迁的范围;(8)其他可能影响乙方抵押权行使的情形。3.11甲方确认,抵押房地产不是甲方及其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时可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放弃就此抵押房地产主留其根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3.12 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抵押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假设甲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在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再抵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

9、的行为,那么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3.13 甲方承诺:乙方和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及其项下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除增加借款金额外,其他变更均无需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仍继续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第四条 抵押权的实现4.1 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立即行使抵押权:(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归还主合同到期债务本息及费用;(2)甲方违犯所作的保证与承诺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3)债务人或甲方宣布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4)抵押房地产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债务人或甲方又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的;(5)债务人有其他违犯主合同约定的情形

10、或主合同被解除或终止;(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行使抵押权的情形。4.2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4.3 甲方同意自债务人或甲方违约之日起的第二个月,乙方有权直接收取抵押房地产的孳息(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承包费)以清偿债务,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所收孳息首先用于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4.4 发生行使抵押权情形时,双方协商确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4.5处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由甲方和借款人承担,乙方有权从处理抵押物所得多于债权的价款中抵扣,缺乏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4.6

11、甲方确认:如债务人另行提供了抵押房地产,乙方有权选择先行执行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甲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第五条 违约责任5.1 甲方违犯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抵押权未设立的,又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时,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甲方为债务人的,甲方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本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为限。(2)甲方非债务人的,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范围内对债务人未能清偿的主合同债务本息和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2 甲方违犯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又未能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12、时,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1)甲方为债务人的,甲方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本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为限。(2)甲方非债务人的,在乙方依法实现抵押权后,甲方在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价值与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价值之间的差额范围内对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债务人未能清偿的主合同债务本息和费用为限。5.3 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或间接损失。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第七条 附那么7.1 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房地产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及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7.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犯本合同,均应赔

13、偿守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处理该违约所支付的律师费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7.3 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7.4 乙方无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别人;但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7.5 乙方有权要求办理具有强迫执行效力的公证。7.6甲方授权乙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信誉信息根底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誉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其包括社保信息在内的信誉状况,查询获得的信誉报告限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信誉信息根底数据库管理暂行方法及其他法律法

14、规规定用途范围内。甲方同意乙方将其信誉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誉信息根底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誉数据库。7.7 乙方就本合同给予甲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经按本合同记载的或按甲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甲方。7.8 凡选项,均统一采用在被选项框内划的方式确定。7.9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10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7.12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方、债务人、登记机关各执一份,如需公证,应增加一份用于公证机关备案。甲方声明,

15、完全理解本合同的条款(尤其是黑体字部分)及与之相关的主合同条款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并已就此(在需要时)获取过独立的法律咨询。甲方: 乙方: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署日: 年 月日签署地:个人对个人抵押合同样本2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为了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老实信誉原那么,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履行。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1.1 甲方是抵押物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 享有对抵押物的完全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所有权、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1.2 完全理解抵押人的权利与义务,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1.3 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1.4 已对抵押物的瑕疵向乙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1.5 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1.6 抵押物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已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乙方;1.7押物没有为其他债权人设定抵押,或虽已设立抵押,但已经将设立抵押情况书面告知乙方;1.8 抵押物不属于共有财产,或虽属于共有财产但已就抵押事项获得共有人书面同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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