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企业借款合同(6篇)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563894699 上传时间:2022-09-08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人企业借款合同(6篇)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个人企业借款合同(6篇)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个人企业借款合同(6篇)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个人企业借款合同(6篇)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个人企业借款合同(6篇)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个人企业借款合同(6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企业借款合同(6篇)(3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个人企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出借方: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借款方: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合同,以昭信守。第一条借款用途:_。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伍百万圆整(_)。第三条借款期间月利率计为%,即月利息为人民币(_)。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1、借款期共计_月,即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2、甲方于_年_月_日前,将该款项一次性汇付于乙方指定账户。乙方自收到甲方出借款项之日起,及时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项凭证。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_ 银行账号:_开户行地址:_2、还款时间与金额:乙方应当于借款期届满之日

2、起_日内足额(本金+利息)一次性还款于甲方。乙方足额还款后,甲方应当返还借款合同及乙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于乙方。甲方账户信息:开户名:_ 银行账号:_开户行地址:_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借款。2、甲方于借款期届满,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还款。(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所借款项,不得挪作他用。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3、乙方逾期还款,逾期期间按月利率%计息。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

3、,双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第九条其他规定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3、因执行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甲方:_ 代表人:_ 电话:_ 日期:_年_月_日乙方:_ 代表人:_ 电话:_ 日期:_年_月_日个人企业借款合同(二)甲方:乙方:一、由于乙方资金确实紧张,致使合同项下的资金不能落实。如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到合同的履行。为保证履约,维护对外信誉,甲方应乙方的申请,同

4、意借给部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_元。二、上述借款用于:(1)、订购服装面料:(2)、订购原材料:(3)、订购辅料:(4)、其他如:三、上述借款直接汇到: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开户行:收款单位帐号:四、为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及时收回借款,乙方郑重承诺如下:1、严格履行合同,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如出现违约,乙方将保证返还上述借款。并同时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其他责任。2、及时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千分之支付。不足_月按1个月支付。3、保证借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如发现乙方将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资金,同时乙方应支付借款额30%的违约金。4、对于上述借款以及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甲方有权从双

5、方结算款或其他往来款中扣还;甲方也有权委托其他与乙方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代扣。乙方对此不持异议。5、本借款协议书一经成立,即独立于有关合同。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须按约定时间归还借款和资金占用费。5、本借款及资金占用费乙方最迟于借款支付日起天内归还给甲方。6、如乙方未能按期归还借款及资金占用费,甲方可以随时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应承担甲方追讨该款的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个人企业借款合同(三)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照)名称:号码:

6、住所地:电话:_ 传真:_担保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电话:_ 传真:_为保障实现编号为的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一、被担保债权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本金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月利率为,月综合费率为;担保期限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二、担保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主合同为准。第二条质物一、甲方保证1、本质物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7、或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况;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二、质物情况1、质物名称_,编号_,数量_(质物清单及权利凭证或有效证书复印件附后)2、质物有效期限_.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四、折价率为百分之_,质物评估价值与折价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担保借款合同项下当金、利息、综合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8、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拍卖费、评估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第四条权利质押的登记与记载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共同到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甲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将股份出质有关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乙方有权核查记载事项并取得必要的记载证明,甲方对此应提供足够的协助。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共同到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三、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共同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四、以应收账款出质的,由乙方

9、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出质登记;五、以存单出质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共同到存单开户银行办理存单确认和止付手续;第五条质物需要由签发银行等有关第三方签章核押的,由其出具质物真实有效并保证不接受申请质物挂失或提前支取的书面证明,同时,第三方应保证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条质物移交与保管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向乙方移交权利凭证原件、权利证书原件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二、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权利凭证、权利证书及与登记记载有关的文件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

10、责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质押的费用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登记、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和质物的折价、拍卖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质押的效力一、质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转让、出租、许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二、质押期间,质物所产生的法定孳息包括随附于债权证书的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

11、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的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借款的利息、综合费,担保借款的本金。三、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四、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购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取得的收益,作为本质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五、质押期间,非因乙方原因如发生自然灾害、被盗窃、被抢劫等造成质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_日内,书

12、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补救不成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当物或提前清偿。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所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索。六、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七、质物兑现或者提货期限先于借款履行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履行期限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八、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第九条质权的实现一、质押期间,甲方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收回借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二、质押期间,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