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基础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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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挖基础施工方案2编制依据及编制目的2.1编制依据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2.2编制目的 指导施工队伍规范作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旋工节约工期,使 我标段施工的明挖基础质量全部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3技术要求 铁路等级l级;路段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250kmh,预留提速条件。 明挖基础嵌入完整基岩W2内不小于1.0m。 在明挖基础基坑开挖后,若发现设计与实际地质情况不符时,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研究处理。 明挖基础基坑开挖岩石施工时,应采用小药量爆破开挖,保证不破坏基岩完整性。 施工时严格按照已制订的专项技术方案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测。4工

2、艺流程明挖基础旌工工艺框图施工准备筑岛围堰(水中)定位放线开挖清底基底检查支立模板监理工程师验收灌注混凝土养生回填 5施工要求5.1基坑开挖基坑开挖前应做好下列工作:(1)测定基坑中心线、方向、高程。(2)按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情况,决定开挖坡度和支护方案、开挖范围和防、排水措施。基坑采用放坡开挖,支撑加固或其他加固的开挖方法。在有地面水淹没的基坑,可修筑围堰、改河、改沟、筑坝排开地面水后再开挖基坑。在天然土层上挖基,如深度在5m以内,施工期较短,基坑底处于地下水位以上,土的湿度接近最佳含水量、土层构造均匀时,则基坑坑壁坡度可参照表51选定。基坑深度大于5m或有其他不利条件时,应将坑壁坡度适

3、当放缓,或加作平台。如土的湿度过大,能引起坑壁坍塌时,坑壁坡度应采用该湿度下土的天然坡度:表51基坑坑壁坡度坑壁土坑壁坡度基坑顶缘无载重基坑顶缘有静载基坑顶缘有动载砂类土1.1l:1.251:1.5碎石类土l:0.751:11:1.25黏性土、粉土l:0.331:0.51:0.75极软岩、软岩l:0.251:0.33l:0.67较软岩l:0l:0.11:0.25极硬岩、硬岩1:0l:0l:0注:开挖时通过不同的土层时,边坡可分层选定,并酌留平台。基坑顶有动载时,坑顶缘与动载间应留有大于lm的护道,如地质、水文条件不良,或动载过大,应进行基坑开挖边坡检算,根据检算结果确定采用增宽护道或其他加固措

4、施。弃土不得妨碍施工。弃土堆坡脚距坑顶缘的距离不宜小于基坑的深度,且宜弃在下游指定地点,不得淤塞河道,影响泄洪。无水土质基坑底面,宜按基础设计平面尺寸每边放宽不小于50cm。适宜垂直开挖且不立模板的基坑,基底尺寸应按基础轮廓确定。有水基坑底面,应满足四周排水沟与汇水井的设置需要,每边放直小于80cm。基底应避免超挖,松动部分应清除。使用机械开挖时,不得破坏基底土的结构,可在设计高程以上保留一定厚度由人工开挖。基坑宜在枯水或少雨季节开挖。基坑开挖不宜间断,达到设计高程经检验合格后,应立即砌筑基础。如基底暴露过久,则应重新检验。5.2基坑护壁下列基坑开挖后要采用护壁加固:(1)基坑较深,土方数量较

5、大。 (2)基坑坡度受场地限制。 (3)基坑地质松软或含水量较大,坡度不易保持。挡板支撑,可采用横、竖向挡板与钢(木)框架支撑坑壁。基坑每层开挖深度,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不宜超过1.5米,边挖边支。对支撑结构应随时检查,发现变形,及时加固或更换,更换时应先撑后拆。支撑拆除顺序,应自下而上。待下层支撑拆除并回填土后,再拆除上层支撑。5.3基坑围堰围堰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堰顶面宜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0.5m; (2)对河流断面被围堰压缩而引起的冲刷,应有防护措施; (3)围堰应尽量做到防水严密,减少渗漏; (4)堰内面积应满足基础施工的需要;(5)围堰应满足强度、稳定性的要求。

6、5.3.2本桥采用土袋围堰,土袋围堰适用于水深不大于3m,流速不大于1.5ms,河床为渗水性较小。堰顶宽度可为l2m,外侧边坡为l:0.51:l,内侧为1:0.21:0.5。土袋围堰应用黏土填.袋内装入松散黏性土后,袋口应缝合,装填量约为袋容量的60。在流速较大处,外侧土袋内可装粗砂或小卵石。堆码时土袋应平放,其上下层和左右层应互相错缝。土袋围堰填筑前,应清理堰底的树根、草皮、石块等杂物。当有冰块时,必须彻底清除。填筑时,均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龙。堰底内侧坡脚距基坑顶缘距离不应小于1m。5.4基坑排水明挖基坑,可采用汇水井或井点法排、降水,应保持基坑底不被水淹。粉、细砂土质的基坑,宜用井点法降

7、低水位。当用汇水井排水时,应采取防止带走泥砂的措施。水下挖基时,抽水能力应为渗水量的1.52倍。基坑排出的水应以水管或水槽远引。5.5模板施工5.5.1基础模板采用组合钢模,用钢管支架进行加固。必须确保模板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够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各项荷载。5.5.2模板接缝处用双面胶带贴密实,不得产生漏浆。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必须光滑,并在模板表面涂刷脱模剂,模板上的重要拉杆采用螺纹钢杆并配以垫圈,伸出混凝土外露面的拉杆可采用端部可拆卸的钢丝杆。5.5.3模板施工注意事项: (1)垫层施工一定要找平。 (2)为防止模板缝漏浆,在模板底角用水泥砂浆封堵,严禁

8、在没有对拉螺栓的部位用带眼的模板 (3)模板使用前必须进行抛光,抛光后清理干净,用手摸无黑迹。 (4)在混凝土浇筑前,用空压机吹干净模板内尘土。 (5)支立模板的精度要严格控制和检查,确保基础的外形尺寸。5.6混凝土浇筑5.6.1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混凝土浇筑前应将模板内的杂物和钢筋上的油污等清除干净;当模板有缝隙和孔洞时,应予堵塞,不得漏浆。(1)明确结构分层分块的浇筑顺序。(2)根据基础尺寸大小确定降温防裂措施。(3)仔细检查模板、支架、预埋件的紧固程度等,并由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进行检查。(4)确保接地钢筋准确预埋,并有效焊接。5.6.2浇筑混凝土应符合以下规定(1)冬期施工时,混凝土入

9、模温度不应低于5,夏期施工时,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宜高于30而且每次灌注必须按规范留足强度试件。 (2)混凝土采用分层连续灌注,一次成型,分层间隔灌注时间不得超过试验所确定的混凝土初凝时间,以防出现施工冷缝,其分层厚度应根据搅拌机的搅拌能力、运输条件、浇筑速度、振捣能力和结构要求等条件确定。(3)浇筑过程应连续进行,当不连续时,应按浇筑中断处理,同时应留置施工缝,并做好记录。(4)浇筑混凝土时间应设专人检查支架、模板、预埋件的稳固情况并应注意防止混凝土离析。5.6.3混凝土浇筑(1)混凝土的浇筑立模验收合格后,进行混凝土浇筑。控制混凝土的拌合质量,在浇筑过程中,每30cm一层,逐层浇筑一次性完成承

10、台的混凝土浇筑。混凝土采和混凝土灌车输送,吊斗直接入模的浇筑方式,陆地承台混凝土浇筑第一层采用从中间到四周浇筑的顺序,第二层往上采用从四周向中间的浇筑顺序。在每层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随混凝土的灌入及时采用插入式振动棒振捣密实。振动棒应避免碰撞模板。为防止混凝土在水化、凝结过程中,混凝土内外温差过大,致使表面产生裂缝,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及时收浆,立即进行养护。(2)混凝土的振捣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随时对混凝土进行振捣并使其均匀密实,振捣方式宜插入式振捣器垂直振捣,其移动间距不宜大于作用半径1。5倍且插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宜为50lOOmm,与侧模应保持50100mm的距离,每一振点的振捣时间宜为20

11、30s,以混凝土不再脱落、不出现气泡、表面泛浆,防止过振漏振。混凝土在浇筑振捣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泌水,应及时排除。浇筑完成后,应及时休整、抹平混凝土裸露面。5.7混凝土的养护5.7.1混凝土浇筑完成后,l2h内必须覆盖和洒水,直至规定养护时间。操作时不得使混凝土受到污染和损伤。5.7.2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3d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时,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当工地昼夜平均气温高于30,应采取夏期施工措施。5.7.3混凝土养护用水要求应和拌合水一致。5.7.4混凝土养护期间,混凝土内部最高温度不宜超过65,混凝土内部温度与表面温度之差、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宜大于15,养护用水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

12、度之差不得大于15。5.7.5新浇筑的混凝土与地表流动水或地下水接触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知道混凝土达到50以上的设计强度为止,并不得小于7d。5.7.6自然养护时:(1)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对混凝土进行保水潮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相关规定。(2)当环境低于5时禁止洒水。(3)新浇筑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1.2Mpa以前,不得在其表面搭设上层结构用的支撑和模板等设施。5.8拆模及基坑回填5.8.1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以上时,且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时才可以拆除模板。5.8.2拆模的顺序按立模顺序逆向而行,拆模时注意不得撬损承台棱角。5.8.3相邻基础旋工完毕,必须及时用钢尺丈量跨

13、度并做好记录;将墩十字线用墨汁定与基础顶面上,并在据基础边缘0.3m处用红油漆固定四个方向点。5.8.4拆模后及时回填基坑,并将余土推平,做好现场文明施工。6劳动组织(1)劳动组织方式:采用架子队组织模式。(2)施工人员应结合制定的施工方案、机械、人员组合工期要求进行合珲配詈。每个架子队人员配备表架子队队长1人电夯2台空压机2台其他小机具若干台套施工区域应设警示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基坑周围设置荧光警示条。施工中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维修。为保证施工安全,现场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并设一名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坚持施工前安全教育制度。施工中保证机械作业的施作空间,确保协调安全施工

14、。基坑尺寸应能满足基础安全施工和排水要求,基坑顶面有良好的运输通道。施工中遇有危险物、不明物和文物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报告上级和主管单位,经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严禁敲击和擅自处理。开挖中,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坑壁坍塌或涌水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基坑临近有各类管线、建筑物时,开挖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施拆移、加固或保护措施,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施工。在基坑外堆土时,堆土应距基坑边缘1m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基坑开挖与支撑、支护交叉进行时,严禁开挖作业碰撞、破坏基坑的支护结构。基坑内应设安全梯或土坡道等攀登设施。机械开挖基

15、坑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边坡坡度或采取支护措施。基坑内有水时,应设水泵排除。7.2爆破作业安全要求。 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前应对硐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b.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征,经爆破一作领导人批准; c.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d.装起爆药包、严禁投掷或冲击; e.禁止烟火; f.禁止用明火照明。7.2.2爆破警成与信号。7.2.3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7.2.4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黄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闭之内。7.3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7.3.2 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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