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类文件编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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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章制度编制规范一、规章制度的结构(一)规章制度的结构一般由名称、题注、正文三部分组成。正文由总则、分则、附则等组成。1、总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规章的目的、依据、原则、适用范围、应对的主要风险(可选项)等。2、分则是规章制度的主体,应当内容详实,具有操作性,权责统一,其内容主要包括:制定机构及职责,执行规章制度的详细方式方法,详实的权利义务要求,责任追究及激励措施等。3、规章制度附则内容主要包括:说明权、实施日期等。(二)规章制度的文本格式表1 文本格式表项 目示 例要 求页面设置A4 纸,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标题的制度(方法、规定等)黑体小二号加粗居中,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均为

2、0.5 行题注(非必需项)宋体小四号字,居中,行距20 磅,段前后为0.5 行节标题第一章 宋体小三号加粗,标号用Times New Roman,左齐,单倍行距,序号与题名间空一格,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均为1 行段落文字宋体小四号字,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缩进2 个字符,行距20磅,段前后为0.5 行;表序、表名表3.1 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表序与表名文字之间空一个格,与正文之间要有一行的间距(如遇到翻页不用),段前后为0图表中内容图表中字体为五号,段前段后为0,16 磅行距,表和图居中放置,段前后为0,表和图中文字依据状况居中或居左二、规章制度的名称规范(一)规章制度的命名应

3、当概括出制订规章制度调整的对象,命名应当完整、精确、简洁。(二)规章制度命名一般结构为:单位名称+调整对象+名称类别(制度、方法、规定、细则)。(三)某些规定性的规章制度,因为客观要求须要尽快增加新的内容,对原规章制度内容并不变更的,为避开因修订程序延误时间,可以制定“补充规定”。(四)规章制度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或修订)机构、制定(或修订)日期。三、规章制度制定目的和依据规范(一)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是规章制度的必备条款,应当在规章制度的“第一条”做出表述。(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指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要获得的干脆结果的高度概括。依据详细到抽象、干脆到间接、微观到宏观、由近及远的依次依

4、次表述。(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是指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主要指依据的详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事实依据主要是指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规章依据的表述一般应实行以下方式:1、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较单一,并间接涉及的,可以表述为“依据XX 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2、假如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的名称较多,或者是间接涉及的,一般不需列举,可以表述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3、无干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依据的,可以表述为:“为了,依据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5、。四、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规范(一)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指规章所适用的空间、人、行为和物。(二)空间,指规章制度适用的公司管辖范围。通常按以下方式表述:按管辖权表述的,一般为“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本部”、“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大区及下属分中心”等;(三)人,指规章制度所调整的人或者组织。通常表述为“员工”等。如“公司全部员工必需遵守本规定的规定”。(四)行为,指规章制度所调整的行为。如“本规定适用于分中心单证操作及相关活动”。(五)物,指规章制度所调整的物。如“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业务”。(六)规章制度适用的表述,应当结合实际须要,可以是空间、人、行为和物的单一表述,也可以组合表述(一般依

6、据“本规定适用于空间行为物、人”的依次表述)。五、规章制度确定的管理机构规范(一)管理机构是指规章制度确定的主要管理某一方面工作的部门或帮助管理某一方面工作的部门,其表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主管部门的表述有实写(如财务部)和虚写(如各业务部门)两种方式。一般采纳虚写的方式,虚写可以避开因部门名称的变更而频繁修改规章。但是假如虚写指代不明,难以认明该表述实指哪一个部门,或者会产生歧义时,则应当实写。2、一个规章制度一般明确一个主管部门;不便统一管理的可以明确分别主管的部门;须要在统一主管部门下分管的,可以明确统一主管部门和分工主管部门。3、既有主管部门又有协管部门的可以明确主管部门和协管部门。

7、(二)主管部门依据以下方式表述:1、明确一个主管部门的,可表述为“XX 部门主管(或称归口管理)XX 工作”。2、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部门共同作为主管部门的,可以表述为“XX 部门和XX部门是XX 工作的主管部门,分别在XX、XX 范围内负责XXXX”。3、既有主管部门又有若干分管部门的,分管部门应当一一列举,可表述为“A、B、C、D 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协作(或帮助)做好XX 工作”。六、责任追究和激励措施规范(一)为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规章制度可以设定责任追究和激励措施条款。(二)责任追究和激励措施条款一般可以表述为“嘉奖与惩罚”、“奖惩”或“检查与考核”等。(三)规章制度对嘉奖有详细规定

8、的,嘉奖内容与惩罚内容放在同章或条内表述。对嘉奖只有原则规定的,嘉奖部分应当在总则中表述,惩罚部分则单独设章或条,一般表述为“罚则”、“责任追究”等。(四)规章制度对嘉奖的表述,可实行以下方式:1、原则表述:“对XXXXXX 成果突出的,赐予表彰和物质嘉奖”;2、详细表述:“对XX 成果突出的,赐予表彰,并依据创建XX 效益或挽回经济损失的大小,分别赐予XX 元至XX 元的嘉奖”。(五)规章制度对惩罚的规定,通常实行以下方式:1、条文对应表述:依次引述规章制度中设定的违规行为的有关条款序号,然后表述所赐予的相应惩罚。如“违反本规定第X 条(第X 款)规定的,依据情节轻重,赐予通报指责、XXXX

9、XX、解除劳动合同等惩罚种类,也可原则规定经济惩罚”。2、行为归纳表述:直观地引述某种违规行为,然后规定相应的惩罚种类。如“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XX(指违规行为的归纳表述或者干脆表述),分别赐予干脆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部门负责人XX、XX 惩罚”。七、规章制度的附则规范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过渡性条款。就新设定的规范对既存事实和行为的溯及力问题做出的限制性规定和过渡性支配。可以表述为“本规定实施前XX(原既存事实和行为),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XX 期限内,依据本规定的规定办理”。(二)规章制度的实施日期。规章制度一般应当明确规定实施的详细日期。依据不同状况可以分为三种表述方式:1

10、、须要有肯定的时间宣扬和打算后才能生效实行的规章,可以表述为“本规定自XX 年XX 月XX 日起实施”。2、须要马上生效实施的规章,可表述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3、须要某种条件成熟后才能实施的规章,可以表述为“本规定自XX(指条件成熟)起实施”。(三)废止事项。一般紧接在规章制度施行日期之后表述,被废止的规章制度应当注明该规章制度的名称、通过日期、公布文号及与之相配套的有关细则等。八、规章制度其他须要规范的有关问题(一)概念和术语的定义1、规章制度中某些概念、专用名称和专业术语有的是特定所指须要加以定义,有的是高度概括和抽象用语须要说明,有的在规章制度中反复运用须要简称。2、贯穿规章制

11、度始终的概念、专用名称和专业术语,其定义条款应当在总则一章中表述;不需贯穿规章制度始终的,其定义一般在做出详细行为规范的有关条款中一并表述。3、规章制度中概念、专用名称和专业术语,一般表述方式为“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XX,是指;XX,是指”(适用于多个概念);或者表述为“本规定所称XX,是指”(适用于单个概念)。4、规章制度中单位名称和一些常用语应当运用全称,为了简明清楚,也可以运用简称,但其在规章首次出现时应当运用全称,并注明以下简称的称谓。如“中远物流仓储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仓配)”、“平安技术部(以下简称安技部)”等。5、规章制度中单位名称和一些常用语运用全称或者简称时,应当贯穿

12、规章制度的始终,全称和简称不得前后交叉运用,避开指代不明、相互冲突、发生歧义的现象。(二)但书条款1、规章制度中的但书是指规章制度条文中的一种特定的句式,是对前文所作规定的转折、例外、限制、补充或附加条件的文字。2、但书条款一般用“但是”表述。如“相关业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但是不限于XX”。(三)有关词语的选用1、以双音节构词的常用字,在规章制度条文中应当运用“可以”、“应当”、“或者”、“依据”,不用“可”、“应”、“或”、“按”等。2、指示代词的选用。规章中的指示代词,不论是指人或者物,均用“其他”,不用“其它”。(四)日期和数字的表述1、凡涉及法定日期的表述,用“日”、“月”、“年”,不用“天”表述。2、规章制度条款中的日期、量数、比例数、百分比等,一般用汉字小写数字表示。3、含有日月简称表示事务、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一般用汉字表述,如“五四运动”、“五一国际劳动节”等。4、成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词缩略语或具有修辞色调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应当运用汉字。如一律、星期五、“十五”规划、第三季度等。5、依据民法的规定,规章制度中所称的“以上”、“以下”、“ 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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