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建设移交与回购合同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63851435 上传时间:2023-06-15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29.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项目建设移交与回购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工程项目建设移交与回购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工程项目建设移交与回购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工程项目建设移交与回购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工程项目建设移交与回购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项目建设移交与回购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移交与回购合同(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程项目建设移交与冋购(合同书二00年十一月第一章概述第一条词语定义第二条 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第三条合同先决条件第二章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四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双方的权利限制第三章工程项目建设第七条监理第八条工期和工程进度第九条工期延误第十条工程质量和工期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和政府行为第十二条对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第十三条图纸和技术资料第十四条竣工验收第四章移交回购第十五条移交原则第十六条移交日期第十七条移交事项第十八条结算第十九条风险转移第二十条回购期第二十一条回购款第二十二条回购资金来源第二十三条回购款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第二十四条涉税事宜

2、第二十五条滞纳金第二十六条违约期限第五章投资人权益保护第二十七条投资人权益第二十八条投资人权益保护第六章担保第二十九条担保第七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合同生效第三十一条合同变更第三十二条合同的终止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三条一般约定第三十四条甲方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乙方违约责任第九章争议的解决第三十六条争议的解决第十章其它第三十七条合同份数第三十八条补充条款大二公路荣昌坝园区段主干道工程项目建设移交与回购合同甲方(全称):法定代表人:乙方(全称):法定代表人:根据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酒类配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 议书的批复(市发改产业201012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名酒工

3、业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府函201079号),为加快市对“公路 探园区段主干道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的要求,市名酒工业园 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招标法定程序,确定市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工程项目的投资建 设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采取“政府招标回购、企业投资建设、资 金分期支付”的BT模式,即名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本合同全面采 购本项目并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本项目采购款项,市彖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本合 同的要求投资建设本项目。基于上述原则,双方就项目的投资建设与回购协商一致,达成以 下合同

4、条款。第一章概述第一条词语定义(1)“本合同”:指本公路园区段主干道工程项目建设移交与回购合同及 所列附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项目”:指“公路荣昌坝园区段主干道工程项目”。(3)“甲方”:指名酒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授权准许的受托人。甲方的 授权、委托单位应被视为甲方,其行为应被视为甲方行为。(4)“乙方”:指投资方(彖市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授权准许的受托人。乙方的授 权、委托单位应被视为乙方,其行为应被视为乙方行为。(5) “核准”系指为本项目的融投资、建设、移交,需从政府主管部门获得许可、执照、 同意、授权、会签、核准、特许、认可或同样类似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

5、中所列各 项核准。(6) “建设主体交割”系指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乙方取得以自身名义投资建设本项目的 主体资格。(7) “施工期”系指本项目开工之日与移交日之间的期间。项目开工之日为甲方办理了施 工许可证后、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8) “回购期”系指本项目移交日期与甲方向乙方结清及支付全部回购款日期之间的期间。(9) “回购款”系指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回购款由投资建设费用 总额和相应的资金回报组成。(10) “投资建设费用总额”是由乙方按照回购合同约定投入建设并经甲方确认的全部投资 及相关费用的总和。此投资建设费用总额即为回购基数。主要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工程 施工费用。

6、(11) “资金回报”系指按投资建设费用总额为计算基数,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办法给予 乙方的投资回报。(12) “验收”系指本项目建成后,甲方和乙方请政府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施 工图确定的设计标准对本项目进行竣工联合验收。(13) “移交日”系指乙方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日期,即为本项目验收会签日。(14) “不可抗力”系指本合同项下的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 如地震、台风、海啸、洪水、战争、动乱及国家和贵州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等等。 因不可抗力原因,项目受到全部或部分损失,有关当事方应免除责任。(15) “政府行为”系指本合同项下的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作出的影响本

7、项目建设的行为。第二条 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2.1本工程项目是名酒工业园区的一条主干道。起于,第一期建设道路长 度 3471 米(K11+088.45-K14+560.53)。2.2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第一期建设3471米,施工图纸(K11+088.45-K14+560.53) 包含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及防护绿化、排水排污工程、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具体内容 以甲方确定施工图为准。2.3本工程项目的估算总投资丄型万元人民币。工程量和乙方的最终投资总额,以 相关部门及甲方审定并经乙方认可的最终审计结果为准。2.4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2.5本工程项目施工期为10个月,暂定从2010年

8、 月 日起至2012年 月 日 止竣工交付使用。第三条合同先决条件3.1先决条件最迟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坐日内或在双方书面商定的较晚日期前,甲方应收到,并向 乙方出示其形式和内容均符合乙方要求的下述文件(包含但不限于附件1的所有文件):(1)表明政府主管部门已同意实施本项目的批复;(2)表明本项目所需土地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可合法使用的文件;(3)表明本项目已取得合法的规划手续;(4)表明本项目已取得合法的施工许可手续;(5)表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经批准将本项目列入市财政预算并出具相 关决议(见附件2);(6)表明市财政局已经提供将本项目回购款按回购合同约定纳入当年度财政预算 的财政回购

9、承诺函(见附件3);(7)表明政府主管部门已经同意以BT方式实施本项目。3.2先决条件未履行如到本合同规定日期或双方商定日期尚未完成履行上述先决条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 方终止本合同。如以此种方式终止本合同,乙方已施工部分的投入及其利息应由甲方承担,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支付乙方的投资及相应的回报。第二章 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四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4.1甲方对本项目承担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回购义务,认同此义务为政府行政行为, 同时负责将项目回购资金的支付列入竣工后每年度仁怀市的财政预算支出计划。4.2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4.3负责办理本项目建设

10、前期的各项报建手续,包括立项、规划、征地、环保、拆迁、 消防等工程建设合法性的有关材料;办理报建、报监及开工手续。4.4将本项目所有核准、合同、文件、资料等提供给乙方,除非该等文件依法由甲方 持有,但应提供该文件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提供给乙方。4.5委托有资质的勘察和设计单位勘察、设计,编制勘察文件和设计文件,并报审4.6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地质勘测资料(2套)、施工设计图纸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 他文件资料(套)。及时协调勘测、设计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质和设计图纸问题, 并承担地质勘测资料和设计的缺陷责任。4.7负责提供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联的先行条件,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保障 施工三

11、通(路通、水通、电通)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负责向土地管理部门支付土地 使用费。4.8负责为乙方提供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使用场地,以及与本工程项目相 关的进场通道,确保施工期间交通通行无阻。保证乙方与其它市政管网相接的权利。4.9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使本工程项目完全具备进场动工条件。并在 20天内办理完毕施工所必须的安全监督许可证质量监督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 程档案责任书等相关开工手续。因甲方未能及时完善各项手续造成本工程项目工期延误, 均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4.10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协调处理好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负责协调好与项目场 地周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及群众的关

12、系。如因此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工期顺延。4.11委托或授权相关单位作为本工程的建设监管机构负责对本项目工程监管,并有权 纠正乙方的任何不当行为;4.12负责聘请工程监理单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4.13甲方有权参加和审查乙方及其施工承包商的质量管理,参与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 以及材料设备的检查验收,以确保建设工程满足质量要求。4.14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概算审核、预(结)算审核、工程计量和计价、设计变更与工 程签证认定。4.15负责审核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申请和施工阶段涉及费用变化项目的审批工作。4.16负责确认设计变更的持续时间,以作为顺延总工期的计算依据。4.17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不得干预本工程项目

13、的建设(除非是为保护公众健康和公 共安全以及履行其法定职责的需要)。甲方应尽最大努力减少第三方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干 预,否则工期顺延。4.18与乙方共同进行本项目的联合验收,并出具意见;4.19负责保证乙方及乙方雇佣的施工承包商在投资、建设、施工期、回购期中享有仁 怀市的各项优惠政策;4.20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本项目的回购费。4.21甲方可以授权其下属机构、单位或他方代为履行本合同,但该下属机构、单位或 他方的行为仍应被视为甲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投资 建设费用总额、资金回报等义务第五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5.1按照本合同负责筹措本项目的建设资金,并保证资金及时到

14、位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负责按甲方批准的工程设计和进度计划组织本工程项目的实施。5.2负责委派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本项目 的顺利实施。5.3审核经监理初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并及时报甲方审定;5.4复核经监理初审的工程计量并按时报甲方审核;5.5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保证本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国家 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5.6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进行建设, 应确保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5.7在本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开始以前,乙方督促施工单位提交该项目的质量保证和 质量控制计划。应接受甲方的

15、定期检查。5.8按照有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程实施过程中如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关措施,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事故损 失和事故责任及乙方处置不当的相关责任,但非乙方可以负责的除外;5.9承诺在本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遇的设计变更、隐蔽工程覆盖和现场签证 等均需甲方代表及甲方授权管理机构签名、盖章确认后方可执行。5.10在施工过程中保障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的安全,依法承担施工中产生的人身 财产损害赔偿责任;5.11负责督促施工承包商投保建设工程的相关保险;5.12按用工合同向工人支付工资及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各项保险费用,不得拖欠 工人工资。5.13在本合同项目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邀请甲方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进行本项目 的综合验收,并依法承担本项目工程的保修责任;5.14按实际支付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5.15按本合同附件6的约定支付代付费,并于支付之日起3日内将支付凭证副本交付 甲方存档。第六条双方的权利限制6.1甲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