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63842238 上传时间:2023-10-2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修订日期修订单号修订内容摘要页次版次修订审核批准2011/06/12/首次发行4A/0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好好学习社区批准:审核:编制:发放部门:管理者代表 文 控 业务部 采购部 工程部工模部 生产部 品管部 仓 库 行政部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 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沛城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 成员:由供应科科长、保卫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安监站分管站长

2、或监察员、井下炸药库班长。 办公室设在生产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 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 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 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凡一个季

3、度内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6、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 十不准放炮”制度。 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放炮合格证, 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 9、 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 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11、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盒、 哨子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矿发新并按价赔偿。 三、奖罚办法: 、火工品的

4、购买和储存: 1、供应科必须到市县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 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2、火工品由专车运输, 车上有“危险”标志的黄旗和防火设施,司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途中不得停留,否则罚司机50元。 3、火工品到矿后,由供应科火药库保管员验收签字, 并及时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口把钩工、信号工,火工品严禁在井口或井下车场、巷道内停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运往井下炸药库,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押运员严格执行条例和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押运, 并亲自在规定时间内从厂家押往井下炸药库,中途不得换人,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否则

5、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罚款50元。 5、仓库保管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 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消防器材齐全。否则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 6、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 即炸药2吨,雷管4000发。 7、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 8、所有的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导通编号, 没有导通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否则发现一次罚仓库保管员50元。 9、严格执

6、行对号发放制度。否则,每错发雷管一发,罚当班炸药库值班员5元。 10、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 登记造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不超过500发,炸药不超过100KG100米,半煤岩80米, 采煤工作面35米)用电缆线、雷管脚线、铁丝等做母线进行放炮的,放炮线长度不够的,每一项罚款100元。 6、放炮距离和掩护放炮员的安全地点违反有关规定,(以作业规程为准)罚放炮员50元。 7、放炮时放炮钥匙放炮员没有随身携带、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没有执行放炮员一人操作的,放炮时没有首先发出放炮警号,再等5秒钟放炮的,放炮后未立即摘下钥匙,未将母线摘下并扭结,每一项罚放炮员50元

7、。 8、放炮员在装配引药时,未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装炮前,炮眼内浮煤、岩粉没有掏净,没有充填足够的炮泥, 或炮泥材料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每一项罚放炮员50元。 9、采掘作业地点没有爆破作业图表,或没有按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的,每项罚50元。 10、放炮员放炮时,严禁放明炮、糊炮、及烟炮。 11、各采掘地点必须执行正向装药,实行一次装药一次全部起爆。否则,发现一次罚放炮员50元。 12、出现拒爆处理时,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及时处理。 13、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技术科应提供准确的图纸资料,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米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另一个头必须停止作业,但保持通风。 (四)、奖励办法: 1、各单位放炮员完成当班的爆破任务,无三违行为,每班享受0.8元放炮补助费。 2、实现矿安全目标, 年度内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矿被评为火工品管理先进单位,矿内评出先进管理区队前三名给予奖励,第一名奖1000元,第二名奖800元,第三名奖500元。 3、实现矿安全目标, 年度内经上级管理部门检查矿被评为火工品管理先进单位,矿火工品领导小组每人奖励100元。 4、对在平时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经领导小组批准奖励50-200元,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报请矿给予记功表彰。 5、没有实现安全目标的区队,不予评先。 6、违反本规定造成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