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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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我校两个文明建设,维护校内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中必须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是: 1.打击各种危害学校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严密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堵塞安全漏洞; .积极开展对师生员工特别是学生的思想政治、法制和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文化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4.鼓励师生员工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及

2、时发现、疏导师生员工之间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校园稳定。 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 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齐抓共管,治理内部环境,维护内部秩序。 为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其职责是: 1.根据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和部署,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及有关制度。 2.深入调查、分析校内治安状况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任务和措施。 3督促、检查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及时总结推广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校长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治安综合治

3、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职是: 根据上级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 2.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完善治安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3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搞好教书育人。抓好教风、学风建设,稳定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杜绝或减少各类案件或事故的发生。 .认真开展对师生员工形势与任务、道德和法制及安全常识教育,增强其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自觉维护校内秩序,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及时疏导师生员工之间的矛

4、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校园治安管理规定 .进入学校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内治安秩序。严禁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未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引领社会团体或校外人员在校内从事文体或者其他聚会活动。 .校园内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或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禁止进行赌博、殴打他人、聚众斗殴、故意损坏公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 各班级要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定的各项要求,学校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内容和标准: .切实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有检查、有总结、有会议记录;纳入了全员岗位责任制、同考核。 2.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5、。安全防范措施严密,制度健全,无各类案件和事故。 3.思想政治工作扎实。经常开展形势和任务、法制和道德教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没有不安定因素,无违法违纪人员。 4.经常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无隐患。 学校在“评先创优”工作中,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度,经考核成绩优异,学校视情况给予奖励。 第二篇:治安综合治理制度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 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署,制定本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检查本辖区内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组织开展各种形

6、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 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依照有关规定确定对本辖区的单位和责任人的奖励和处罚。 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党委、政府和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部署,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意见。 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活动,指导村、社区、单位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工作措施落实。 掌握本乡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综治委提出整改措施。 培养典型,推广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后进,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适应

7、新形势发展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子。 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乡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综合治理工作例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督促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年一次综治目标考核奖惩。 村(社区)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不安定因素分析会,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半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 单位综治工作制度 一月一次综治工作研究部署,一月一次四防安全隐患检查, 一月一次道德法制宣传教育,一年一次目标检查考核奖惩。 第三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领导责任制 第一条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三级

8、管理,公司党政领导为 第一责任人,分管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项目部及主管 部门的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各级党政领导负责逐级签订责任书,并负责考核奖惩兑 现。 第三条公司设立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各单位设 立综合治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各单位领导应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 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安排布置,检查督促,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章治安防范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根据公司制定的治安防范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 定和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生产区、办公区、生活 区配备警卫,库房和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要配备防火器材。 第六条各单位财务室和物资、大型机械停放场

9、所等重要部位必 须符合安全防范要求,落实“三防(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 经检查不符合安全防范要求或“三防”措施未落实,发现不安全隐患 和漏洞,则责令限期整改。 第七条各单位要经常进行安全防范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对存在的治安隐患要立即整改。 第三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八条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 第九条公司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经理办、设备部、物资供应部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加强对公司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 第十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6.2”禁毒宣传月、消防宣传周、交通安全宣传月、“12.”法制宣传日等专项宣传,要以各种形式开展工

10、作,并及时总结上报公司综治办。 第十一条各单位在使用外用工时,要按照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对民工逐个审核、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管理,防止出现违法犯罪现象。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公司综治委每半年对各单位综治工作检查一次,年终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实地检查和查看资料台帐。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量化考核表。 第十四条考核标准。考核分数在95分以上的单位为公司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考核分数在855分的单位为达标单位;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下的单位为不达标单位。 第十五条考核工作由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十六条奖励和惩处 (一)考核总评实得

11、分数在95分以上的单位,由公司综治委授予“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单位”的荣誉称号,并按照_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规定予以奖励。 (二)考核未达标的单位,对单位及单位第一责任人按照年度签订的责任书予以经济处罚。 (三)对隐瞒案件不上报、虚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1020分处罚;对骗取荣誉称号的,一经查实,撤销其单位荣誉称号,收回奖金,并予以年度一票否决,同时对该单位第一责任人按奖励的同等金额处罚; (四)见义勇为奖励 1、维护本单位稳定,提供情报信息,及时处理不安定隐患和事故苗头,避免造成企业重大社会影响的,奖励元; 2、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的,奖励15元

12、; 3、为维护人民利益,挺身而出勇斗歹徒,荣获见义勇为奖的,奖励200元-500元。 第十七条实行一案一罚责任追究制 (一)生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元以下的: 、对该单位直接领导按直接经济损失的0予以处罚; 2、对发生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20%予以处罚; 、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等原因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同时对当事人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0%予以处罚; (二)发生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1、对该单位直接领导按00元-10元予以处罚; 2、对发生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按50元-21元处罚; 3、对发生案件的单位予以15

13、00元-50元的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评选年度先进单位的资格: 1、连续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企业、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 2、年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死亡一人以上的; 3、年内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一人以上的; 、年内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元以上的; 5、年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造成本单位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000元以上的。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重大事项报告

14、制度。报告的内容是。省公司党组、行政作出的有关全省邮政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全省邮政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及处置情况;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的情况,以及上级要求报告的情况,严禁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每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应及时上报中心综治办,综治办将矛盾排查分析报告上报省公司综治办。 三、治安形势分析制度。局综治办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邮政企业内部治安形势,排查治安乱点和突出的治安问题,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本单位治安面貌。 四、工作会议制度。按照省公司综治办要求,根据综治工作需要,不定期的召开综治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综治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上级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综治工作文件,落实上级综治部门有关工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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