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63826913 上传时间:2023-06-08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25.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名称天津市XXX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备选名称(请选用不同字号)1.2.住所天津市宝坻区 WV镇XX村村东100米邮政编码30180X联系电话XXXXXXX成员出资总额5万(元)业务范围蔬菜种植、销售。法定代表人姓名张XX成员总数:5 (名)其中:农民成员:4 (名)所占比例:80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设立,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张XX2014年3月1日姓名张XX联系电话XXXXXXX现住所天津市宝坻区 WV镇XX村X排X号邮政编码3018

2、0X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张XX身份证正面与原件一致张XX签字张XX身份证反面(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 监事、经理。”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 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张XXX2014年3月1日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设立农

3、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 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 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 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 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 2 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 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 “专业合作社”字样。3. 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

4、当 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 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 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 (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 准文件复印件。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 设立人或出资成

5、员为自然人的由 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张XX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办理天津市XXX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设立事宜同意口不同意口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4年 3月_1日至2014年4月1_日尸IIX 巴右Q 4T / rrcn A TPA NT t-|-r、一T固定电话:XXXXXXXX指疋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139XXXXXXXX(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张XX身份证正面与原件一致|张XX身份证反面张XX签字委托人(全体设立人 丄法定代表人 口清算组全体成员

6、 口)签名或盖章:张XX 王XX 李XX 赵XX 钱XX2014年3月_ 1日注:1.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 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 意”或不同意”并在 中打V。2. 在选择的委托人类型 口中打,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 委托人是法人的由其盖章。3.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4. 委托人签名、盖章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签名、盖章。特别提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必向登记机关提交此证明。(仅供参考)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

7、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 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作出如下决议:1、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本社章程。2、选举张xx为本社理事长,选举 王xx为本社执行监事。3、其他事项。设立人签名:张XX 王XX 李XX 赵XX 钱XX2014年 3月1日仅供参考)任命书根据本社设立大会决议, 任命张XX为本社理事长,任命 王XX为本社执行监事,理事长为本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设立人签名(盖章) :张 XX 王 XX 李 XX 赵 XX 钱 XX2014年 3月 1 日(仅供参考)天津XX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条 为了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

8、和国农 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社由 张XX等5人发起,于2014年3月1日召开设立大会。本社名称:天津市 XX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 5万元。 本社住所:天津市宝坻区 WV镇XX村村东100米。邮政编码:30180X。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 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 易量(额)比例返还。第四条 本社主要业务范围如下:蔬菜种植、销售。第五条 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成员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张XX货币1万元王XX货币1万元李

9、XX货币1万元赵XX货币1万元钱XX实物1万元第六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 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第八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与本社业务范围相同业务,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 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经成员大会审 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第九条本社成

10、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第十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主动要求退社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第十一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 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第十二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 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规定 办理退社手续。第十三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

11、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第十四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第十五条 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第十六条 本社不设理事会任。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 意方可形成决定第十八条 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 产;(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 供担保;(三)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第十九条 本社设执行监

12、事 1 名,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第二十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 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第二十一条 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第二十二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 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 金。第二十三条 本社成员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 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

13、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 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第二十四条 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 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配。第二十五条 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 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成员人 数少于五人;(二) 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 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

14、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第二十七条 本社因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 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 3 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第二十八条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 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在清算结束后,于 10 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 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二十九条 清算组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三十条 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农民成员已 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保险费用; (三) 所欠税款;(四) 所欠其他债务;(五) 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李 XX3月 1日上成员或者理事会提出,由理事长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本社理事长负责解释。全体出资人签字:张 XX 王 XX赵 XX 钱 XX2014年项目 序号、出资成员 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元)出资成员 签名或盖章1张XX货币10000张XX2王XX货币10000王XX3李XX货币10000李XX4赵XX货币10000赵XX5钱XX货币10000钱XX成员出资总额: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