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力资本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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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人力资本的分类,还应该从人力资本作为知识要素构成的角度进行划分,即人力资本还应该 有显性人力资本与隐性人力资本之分。所谓显性人力资本是指构成人力资本价值的外在的、通过 一般方法可以观察其价值构成或其价值可以得到确定的部分,如人力资本投资的价值形成、人力 资本投资贴现、人力资本的会计成本、人力资本的现金流等等。而隐性人力资本是指存在于员工 头脑或组织关系中的知识、工作诀窍、经验、创造力、价值体系等。与公开人力资本和半公开人 力资本要素相比,隐性人力资本要素更具有本源性和基础性,是创新的源泉,是一切显性知识的 基石。如人力资本在价值增值过程中的预期收入、人力资本价值增值过程中的贡献比率等等。由

2、 于它的构成往往难以观察和确认,然而又是其价值构成中的关键性的部分并在价值增值中起着关 键性的作用,因此,我们将之称为隐性人力资本。由于大多数隐性人力资本是看不见、摸不着的, 这一方面使隐性人力资本给企业带来的竞争优势更具有不可模仿性和长久性;另一方面,虽然它 对企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可估量,但要对其定价比较难,至少目前还不存在针对经验、 创造力或价值体系等隐性人力资本的交易市场。所面对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人所面临的人生是同样的人生。就人的“觉解”对 象而言是公共的,同一的;但人对于宇宙人生的“觉解”是具体的,有区别的,这使 得人的境界也不相同。严格说来,各人有各人的境界,没有作为个体的

3、人的境界是完 全相同的。冯友兰认为对人生境界的区别,只能略其小异,而取其大同。在这种观念 支配之下,冯友兰将人生境界区别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 “天地境界”四种类型,并依照人生境界的差别,来论释他所理解的人生意义或人生 价值。“自然境界”是人生境界中一种层次最低的境界。冯友兰认为。生活在这种境界 中的人,其行为特征是“顺才”和“顺习”。冯友兰所说的“才”是人的生物学意义 的“性”。这样的“顺才而行”,亦即是所谓“率性而行”。这样的生活行为是“行 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这样的生活完全是一种自然的、生物学意义 上的生活。冯友兰所说的“习”,是指个人的生活习惯和社

4、会的生活习俗。“顺习而 行”,是依照个人习惯和社会习俗生活,这样的生活不是自己的主动安排,而是“照 例行事”。所以冯友兰认为,“顺才而行”和“顺习而行”,都表明在这种境界中生 活的人,对自身的生活和行为没有了解。人生对于这种“顺才而行”和“顺习而行” 的人来说,是一片混沌。由于这种人对于自己生活的性质完全没有了解,他们虽然也 有自己的人生,但人生对他们而言,并没有什么意义和价值。由于冯友兰将人生境界归之于人对于人生的“觉解”,所以在冯友兰看来,对于 人生是一片混沌的人,并不仅指那些生活在尚未开化的社会中的人,也不限于那些从 事简单工作的人。在工业社会中,在学术工作者和艺术家中间,在道德事功方面

5、都取 得卓越成就的人中,也可能有只具备“自然境界”的人。因为这些人中,有的人的行 为和生活,也只是“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他们对于自己的生活 也是“莫知其然而然”。他们虽然生活在现代社会中,他们虽然在事功方面可以取得 很高的成就,但他们对于自身的生活和行为并没有自觉地了解,故他们的人生境界仍 只能是“自然境界”。冯友兰认定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从事比较复杂的社会劳动 的人仍可能只具备“自然境界”,是要进一步凸现人生境界只能决定于人对人生的 “觉解”,人对人生的“觉解”决定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功利境界”在人生境界中高于“自然境界”。在冯友兰看来,“功利境界”区 别于“自然境界”的

6、地方,在于生活在这种境界中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已有了清楚地 了解。但这种了解限于通过自己“心灵的计划”和自觉的行为来谋求自身的利益。所 以“为利”是生活在“功利境界”中的人的行为特征。“为利”即是自私。一般而言 动物的行为都有“为利”的特征。但不能说“为利”即具有“功利境界”。动物的“为 利”常常是一种本能,而非自觉地“为利”,动物不知道通过自己的行为来为自己谋 利。一个生活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也会有为了自己的利益的行为,但这种人的人 生境界之所以是“自然境界”,就因为他对于自己的行为和自身利益的关系并没有清 楚地“觉解”。冯友兰认为,一个人在生活中,可以消极地“为我”,也可以积极地 “为我”

7、,不论其行为的方式有何区别,但目的都在“为我”或说“为利”。有的人 积极地“为我”,其结果也可能使他人得利,他们的行为可能是“功在天下,利在万 世”,他们自己也可能是历史上的英雄人物,但就其人生境界而言,仍然只能是“功 利境界”。“道德境界”是冯友兰认定的一种较高的精神境界。“在此种境界中底人,对于 人之性已有觉解。他了解人之性是涵蕴有社会底”。(冯友兰:三松堂全集第4 卷, 第 499 页。) 人性即人的社会性。社会性既表现为人与人的关系,又表现为人与社会的 关系。人在社会中生活,必然处于同人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必然具有自己的“位分”, 前者冯友兰谓之“人伦”,后者冯友兰谓之“职”。人们依照“

8、伦”“职”的标准, 规范自己的行为,便是“尽伦尽职”;“尽伦尽职”的行为便是道德的行为。因此, 冯友兰把“道德境界”的特征概括为“行义”,“行义”即是“为公”。“为利”是 “为我”,目的在“占有”,重“取”;“为公”是“利他”,目的在“贡献”,重 “与”。冯友兰认为具有道德境界的人,即使是“取”,目的也在于“与”。“天地境界”不同于“道德境界”,这种境界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具有这种境界 的人,不仅了解人在社会中的“伦”“职”,而且了解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和作用,这 种人的行为已不是停留在“行义”,而是“事天”。“事天”是以“知天”为前提的, 因此,具有“天地境界”的人,对于宇宙人生已有完全的了解,这种了解是对宇宙人 生的最终的觉解。因此,“天地境界”可以使人的生活获得最大的意义,使人生具有 最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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