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计划流程图教学计划流程图

上传人:壹****1 文档编号:563821405 上传时间:2023-09-20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3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学计划流程图教学计划流程图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教学计划流程图教学计划流程图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教学计划流程图教学计划流程图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教学计划流程图教学计划流程图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教学计划流程图教学计划流程图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教学计划流程图教学计划流程图》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学计划流程图教学计划流程图(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教学计划流程图教学计划流程图 教学计划流程图教学计划流程图 1.1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流程图 1.2局部专业教学计划调整流程图 1.3组织实施教学运行进程流程图 1.4安排学期教学任务流程图 1.5教师申请教学情况变更流程图 注:任课教师的变更一般在开学后的第1-2周进行,在第3周后发生的变更需教学院长审批通过,在流程图中用虚线示意。如: 1.6教师申请公共选修课流程图 注:院级选修课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7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成绩录入流程图说明:1. 成绩录入提交之后,教师不能修改成绩,如有漏登、错登成绩的情况,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成绩更改申请表到教务处更改。1.8教室使用申

2、请流程图 1.9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试卷印刷流程图 2.1学生休学手续办理流程图 2.2学生复学手续办理流程图 2.3学生退学手续办理流程图2.4学生延长学习期限办理流程图 2.5学生转专业手续办理流程图 2.6学生转学手续办理流程图 2.7办理毕业证明书流程图 2.8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缓考手续办理流程图 2.9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证补办流程图 说明:1 学生补办考试证的时间分两次:每个学期的开学之初一个月内办理一次,学期末考试之前一个月之内办理一次。2考试证丢失者须在以上两个时间内到教务科登记,并交一张1寸的免冠照片。 2.10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流程图 2.1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试卷查询

3、及成绩更改流程图 说明:试卷查询的分类:(1)关于一般查询:如发现确属分数汇总方面的错误(如漏记、错登等),教务处通知原阅卷人(合分或登统教师),同时改正教务处和系留存的成绩单并签名。(2)关于特别查询:由教务处组织有权威性的试卷复查小组对该试卷进行一次性复查,由复查小组组长认真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成绩查询与变更单中的查询结果。复查后该成绩无论升降与否都以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果,异议人及原阅卷教师不得再提出复查申请。 2.1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重考流程图 说明:1重考范围:只针对前一学期正常考试不及格和缓考学生。2每个学期开学第一周,各系将上一学期参加重考的学生名单以及上一学期办理缓考手续

4、的学生名单,整理之后报到教务科,须有电子文档和加盖各系公章的书面文档。3教务科将考试安排张贴到校内,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及时调整考试安排。4原则上, 每个学期开学第四个周六日组织重考考试,如遇特殊情况可调整重考时间,教务科工作人员负责考务工作。 2.1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重修手续流程图 说明:1课程考核成绩经重考后不及格的必须办理重修手续。2. 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及格(不合格)者,必须重修。2.1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期末考试流程图 2.15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免修手续办理流程图 2.16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流程图 2.17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流程图 注释:1严格按照报名通知中的考生资格进行审

5、核,凡不够资格的考生不准报名。2核对考生的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学号、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等。3考生在考生信息校对单签字后再出现错误无法更改,由考生本人负责。 34 33 教务处印发全院执行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开课教师向本人所在系提出开设公共课申请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教务处本岗人员汇总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根据制订(修订)教学计划的意见进行综合、核对。各系部主任汇总、审订本系部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审核、同意签字。教师所在系组织专家评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教务处草拟制定(修订)教学计划的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原则与思路、主要内容、总体结构、第二课堂具体要求等。各系部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制定

6、本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务处审核、同意。教务处组织各系(部)专业负责人论证、修改,完成初步计划。 教务处长审批同意 报送 报送 同意 不同意 教务处下发教学任务书和课表 送交 不可行 报送 可行 需要调整 教务处存档,以便查阅 教务处组织审核教学内容。(是否涉及院统管的课程或环节,是否可行) 开课教师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表 系主任签字。各系从“教学管理系统”中打印本系各年级、专业下一学期的计划 主管教学院长审批通过 各系教学秘书通过“教学管理系统”下载、打印下学期的专业教学计划。教务处长批准签字 专业负责人拟定教学计划局部调整的方案,填写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系主任审核同意签字。系主任

7、、各专业负责人组织审核。 教研室审核同意,教研室主任签字 报送 教务处变更“教学管理系统”中的教学计划及相关教学文件。报送 同意调整 报送 需要调整 下发 报送 教务处本岗人员:印发教学运行进程正稿到全院执行。 主管教学院长审阅、批准 教务处长审阅、批准 教务处长审阅、调整意见 教务处本岗人员:集中调整意见,汇总 教务处本岗人员:校核汇总各系部的教学运行进程表,编制教学进程正稿 系主任审阅,签字 教学秘书及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核对 教务处处长审核,同意。教务处本岗人员:草拟下学期教学运行进程总表,拟定金工实习、物理实验、电子实习、测量实习等。教务处本岗人员通知教师做好下学期的开课准备 教务处

8、本岗人员根据各系专业教学计划通过“教学管理系统”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形成教学任务书初稿 各系根据进程认真核对专业教学计划的周课时、起止周等 考试中心发放集体校对册到各班 考试中心整理数据并打印集体校对册 考试中心组织学生报名、摄像、核对考生信息,收取报名费 注释:1严格按照报名通知中的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凡不够资格的考生不准报名。2核对考生的信息包括考生姓名、学号、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3考生在集体校对册签字后再出现错误无法更改,由考生本人负责。有错误 无误 同意 学生所在系核实并主管教学主任签字 各系留存,备排课 教务处本岗人员根据各系部上报结果进行存档、排课 教务处本岗人员核实后,返还系二份

9、各系教学秘书将教学任务输入“教学管理系统”并生成教学任务书正稿且打印一式四份 教务处处长审阅、签字 各系汇总教学任务表,系主任审阅、签字 教师个人明确其教学任务并签字,教研室主任同意签字 教研室安排、落实教学任务 各开课系部教学秘书下载教学任务书,将教学任务分别下达课程所属开课教研室 开学一周内,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免修课程申请表 该表一式三份,一份留教务科存档,一份由学生交回系里留存,一份本人保留 学生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免修课程申请表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主管处长签字审核 学生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免修课程申请表交到课程所在系(部)主管教学主任签字。同意 同意

10、不予办理 不同意 需修改 各系(部)组织考试 教务科公布期末考试安排 各系(部)安排监考教师,组织印刷试卷 各系(部)核对考试时间、地点 教务科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 各系(部)依据教学进程核对考试课程和考试周时间,并通知任课教师交A、B卷 教务科依据教学任务导出考试课课程 无修改 需修改 无修改 学生持任课教师签字的重修申请表参加重修并考试 学生持批准后的重修申请表到下学期任课教师,请任课教师认同并签字 该表一式三份,教务科、学生所在系、学生本人各一份 经教务处教学副处长审批、签字 经学生所在系(部)教学主任审批、签字 不同意 主 管教学院长审批同意 由教师本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变更审

11、批表一式三份 教师临时调课、停课变更 某门课程任课教师、周课时、教室、时间变更等 由教师本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停、调课申请单、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补课申请单一式三份 开学第1-2周 开学第3周后 教研室主任同意签字 系主任同意签字 教务处处长审批同意签字 教务处本岗人员调整课表、备案 教师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学情况变更表或河北建工学院停、调课申请单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补课申请单交给所在系和教学质量科备案 教师本人将变更结果通知学生 由学生本人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重修课程申请表,写明重修理由并由任课教师和学生本人签字 各系(部)教学秘书到教务科领取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重修课程申请表,并发到学

12、生手中 每学期开学第四个周六日组织补考 教务科统一安排重考的时间、地点及监考人员 教务科进行核实、统计汇总 各系上报前一学期重考学生名单及缓考学生名单 通过 由开课系教学秘书、教务处工作人员及专家查询试卷 不予更改成绩 教师更改学生成绩 成绩存在问题 通过 教务处主管教学处长审批 通过 课程所在系主任审批 通过 课程所在系教研室主任审批 学生所在系审批课程所在系专业教研室主任审批 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对成绩有异议的学生可到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成绩查询与变更单 是 否 属实 有异议 有异议 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提出申诉 申诉处理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会做出申诉处理意见 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通知学生处,做出相应的纪律处分 在公告栏中公布学籍处分决定 教务处作出相应的学籍处分决定 教务处核查情况 监考人员或巡考人员将违纪、作弊记录单和证据交教务处 监考人员或巡考人员详细填写考场记录单和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 监考人员或巡考人员收集并保留证据 监考人员或巡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 持原考试证 考试证破损者 交给学生 发还各系 教务科统一负责制作 到教务科登记,并交照片 考试证丢失者 学生所在系班主任、系书记核实并签字 考试之前,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任课教师、学生所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