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争议问题

上传人:pu****.1 文档编号:563811804 上传时间:2022-09-0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2.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争议问题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合同争议问题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合同争议问题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合同争议问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争议问题(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争议问题清单一、根本性矛盾争议1、履约保证金与招标文件不符。招标文件是 5%,现在单方面变成 10%。公开招标是 甲方的意思,乙方投标是根据甲方的要求的。现在甲方单方面变更是违法合同法精神的。2、对承包人违约成本的提高。也是对招标文件内容的单方面变更。公开招标是甲方的 意思,乙方投标是根据甲方的要求的。现在甲方单方面变更是违法合同法精神的。22.1.7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工程质量标准且必须一次性验收通过。否则:(1)第一次验收结论为合格,如合同约定了更高的质量等级,但是在核验等级规定的 时间内未达到该质量等级的,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2)第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

2、经一次性处理后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必 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3)第一次验收结论为不合格,经一次性处理后组织二次验收,工程质量仍达不到合 格标准的,经发包人同意后请有关部门鉴定为可使用工程的采取降级使用,承包人必须向发 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 50%的违约金;(4)经一次性处理后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且不能降级使用的工程,承包人应退还 发包人支付的全部工程款,并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的违约金。(5)上述约定的违约金以金额高的为准,不重复计算。22.1.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承包人省去建筑材料,降低材料的规格,使用劣质材料或不合规格的材料,发包

3、人或工程师每发现(包括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发现的)一次,承包人应该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 这些不合格材料与相应合格材料差价两倍的违约金(最低不低于 2 万元违约金 ,并应根据 发包人要求更换这些不合格材料。(2)承包人转包本工程或者擅自分包本工程的(包括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人发 现该种情形的),应该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且发包人可以随时通知解 除本合同。(3)承包人及其下属分包人拖欠民工工资以及拖欠分包人、供应商等单位和人员债务, 导致这些单位或人员在发包人处或相关政府处或工程现场滋生事端的,或者因承包人与其他 单位或人员间的纠纷导致人民法院查封、冻结、划扣承包人在发包人处工程款的

4、,每出现一 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不少于人民币100000 元的违约金。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前, 因承包人与其他单位或人员间的纠纷导致人民法院查封、冻结、划扣承包人在发包人处工程 款的,发包人可以将部分工程从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删除而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因此增加 的额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也可以通知解除合同。3、总承包管理费:当时承包人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预估 3000万工程,所报价的管理 费。现在工程达到6800 余万元,仍是这点管理费是没有办法做的。承包人的意见是按照苏 州市的规定,按照其他承包人中标价的 2%-5%计算。在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谈好的情况下, 关于条款4.1.45、17.5.8

5、、4.1.31、4.1.46、5.2.2、25.1.11 等这样的条款,是没有办法去 执行的。4、合同将发包人违约行为的规定全部删除。22.2 发包人违约删除第22.2.1条-第 22.2.5条之所述条款。这些规定是对发包人行为是基本约束。作为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相对应该对等。这也是 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而这些内容是极为重要的。承包人不同意删除。二、合同条款的争议1、专用条款4.1.13 中承包人每周参与工程例会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 责人、水电安装负责人,限定在与当次例会讨论议题或工程进度有关的人员。例 如:水、电安装负责人仅在工程进展到水、电安装、水网排列的阶段时参与,前 期与水、电工程

6、无关的不作要求。(此点已与发包人律师协商一致了)2、专用条款4.1.14 中,若造成不利后果是因为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导致 承包人产生认识误差的情况,应当按照原因力的大小分担责任。(此点已与发包 人律师协商一致了)3、专用条款4.1.29 中,承包人承担不利后果责任的前提是“未及时履行该连带责任”这里应当明确哪些属于“及时履行”(此点已与发包人律师协商一致了)承包人在此种情况发生后主动约谈并已支付工人劳动报酬;承包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工人不经过承包人直接要求发包人支付的;4、专用条款4.1.38,限于是因为承包人在履行承包和管理义务时有过错 导致。若归责于发包人和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除外。(此点已与发

7、包人律师协商 一致了)5、专用条款5.1.1承包人施工材料进场验收的时间是承包人在到场前24 小时前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监理于承包人通知材料到场后24小时内对予以 验收完毕并在承包人提供的验收文件上签注是否通过验收。逾期作出决定或者不 作决定的视为同意材料进场(此点已与发包人律师协商一致了)6、专用条款16.3.2.3中“反之”的但书中,是指在承包人未经发包人 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造成成本增加或质量降低、或进度拖延的情况。如果事前 已经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属于双方合意造成成本增加或质量降低、或进 度顺延,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平均承担。(此点已与发包人律师协商一致了)7、本合同属于固定单价承

8、包,履行过程中不存在“甲供材料” “甲指乙供” 的问题。所有需要使用的材料依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而定。承包人认为应 当明确这一点,或者是删除涉及“甲供材料”“甲指乙供”的条款。本合同牵涉 有漏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据实调整(此点已与发包人律师协商一致了)8、本合同中有关机器安装调试部分的约定,应当明确是特指约束单独的由 发包人另行直接发包的工程。承包人的承包范围不涉及单独的机电设备、机器的 安装(此点已与发包人律师协商一致了)9、条款中关于发包人的对于承包人报上来的涉及施工场地布置图、施工组织设 计、变更签证等这样的施工联系单,应该约定一个时间限制,在限期内作出决定。 现在的情况是承包人

9、提交给甲方的联系单有去无回,没人签字确认,造成承包人 将来无法施工。10、专用条款4.1.24,承包人认为既然发包人不会无缘无故拆除临建, 那么可以不放在合同里。直接删除。11、专用条款18.1.10,照片应当明确是有变更发生时的照片。其他情况 下是不需要照片的。(此点已与发包人代表协商一致了)12、专用条款18.7.3,应当明确是在承包范围内的,相似条款还有4.1.16、4.1.23、 4.1.25、 4.1.40、 18.7.4等(此点已与发包人代表协商一致了)13、关于项目行政审批手续的完备问题,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因审批手续不 全产生工程停建、缓建等不利后果的,不影响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

10、结算支付。(此点已与发包人律师协商一致了)14、关于赶工费用,发包人承诺不会随意压缩工期。若确有必要压缩工期的, 承包人必须予以配合,产生的有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此点已与 发包人律师协商一致了)关于上面的合同修改意见,承包人认为应当直接在合同中进行改动,或者可以作为 书面的合同解释为附件一并备案。关于条款上的争议,虽然大部分已经协商过了,但 是虽然取得了一致意见,但是发包人坚决不愿意作为附件或者修改合同,只愿意在工稈例 会时作会议纪要,或者只愿意口头应允。但是会议纪要并非正式文件,除非是碰头会的 形式来做会议记录,明确后各方盖章确认,各自一份。而根本性的矛盾争议,承包人认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来处理,否则属于 甲方单方面变更招标内容,不管是不是有红头文件,它的法律效力也不能大过法律的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