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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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一、目的为了严肃劳动纪律,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员工出勤、休假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原则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公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 检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年休假及外派人员探亲假,且出勤记录与薪资挂钩(例如“全勤奖”)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二章 考勤管理一、工作时间1 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 5 天,每天不超过 8 小时。具体时间为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8:00 ;2. 门店除法定假日外,均需营业。门店负责

2、人应在保证门店员工每周休息时间符合公司管理规定情况下,采用轮 休方式,并按月将安排情况报备行政部。3. 若因故调整工作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二、考勤方式1. 员工上下班采用指纹打卡机记录个人出勤情况,员工应遵守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打卡。每日共计 2 次,即上 午 9 点前,下午 18 点。2. 原则上所有员工均须按照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除下列人员:(1)经总经理特批者(2)因公外出办事,填妥异常打卡记录单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者(3)因公外出差,填妥出差单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者(4)因故请假并经核准者(5)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并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核准者(6)业务人员的业务时

3、间,填妥外出展业单并经负责人核准者3. 每天上午 9 点前、下午 18 点以后,员工均需按时打卡,故意不打卡、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一经查明属实, 均视为旷工一天处理。4. 非主观意愿忘记打卡者,须提交异常打卡记录单,并经直接负责人签字认可。每月 3 次以内口头警告, 3 次 以上按迟到或旷工处理。4. 工作时间内不得长时间擅自离岗。不准利用上班时间外出停车、吃早点、买早点或以其他借口外出 办理私事。 一经发现除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且当天上班时间以回到公司前台登记时间为准。5. 因公外出时,确定无法按时打卡者,应提前填写异常打卡记录单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并及时 交至行政部备案。因

4、公外出,上班无法打卡者,返回公司第一时间需到行政部前台打卡。下午因公办事下班无法打卡 者,提交异常打卡记录单到行政部备案,并到前台打卡后方能离开公司;6. 业务人员外出展业,确实无法按要求打卡的,需提交外出展业单,并经直接负责人签字认可。外出展业 单(扫描件)随当月考勤记录(电子记录)于下月第二个工作日前一同报送行政部。7. 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8. 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以指纹考勤机记录为准,进行考勤核算;员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请假批准或假 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均以旷工处理。9. 公司考勤员应严格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协助员工伪

5、造出勤记录或擅自伪造员工出勤记录。一经查明属实,公 司对考勤员进行辞退处理,对考勤员直属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 员工处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三、请假流程(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申请年假或3 天以上假期的,需提前五个工作日申请。亲自填写假期申请单, 经批准后将假期申请单原件或扫描件(若有附件也一并附上)交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未在批准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 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二)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员工应以电话知会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说明事由,在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同时报 备行政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并在到岗当天补办请假手续。(三)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 天),需经部门经

6、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同意后方能休假;3天以上者,经部门经理(或其 授权人)、由总经理助理核准,呈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同意后方能休假。(四)部门主管以上员工请假:经分管总经理助理核准,呈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同意后方能休假。(五)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 常,行政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四、加班管理(一)加班申请及记录1. 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2. 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记录相符,加班补偿计算以考勤记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记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

7、节轻重对相 关责任人进行扣薪 50100元的处罚。3. 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审批单,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 未经批准而加班的,公司不予按加班计算。4. 如部门或员工接到上级安排临时加班通知的,须在完成加班后的首个工作日补办加班申请,并将经领导签批的加班审批 单交行政部备案。5. 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账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

8、失而进行抢救的。(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6.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1)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不计加班。(2)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3)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4)因公差旅期间。(5)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集体活动。(6)业务人员的业务时间。(7)加班工作时间不足 1 小时的。(二)加班补偿1. 加班原则上采取补休的方式进行补偿。加班时间 4 小时以内可补休半天,4 小时以上可补休一天。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 加班的,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2.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

9、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补贴;加班调休当年内必须调休完,否 则视为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3. 加班工资发放标准: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 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4. 加班补休的时间安排,由加班部门负责人视工作实际情况提出申请,交至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上报总经理审批。五、考勤惩罚管理(一)迟到、早退1. 迟到、早退者,5 分钟以内,首次出现给予口头警告,30

10、分钟以内按每次扣除工资 50 元,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视为旷 工半天,超过 1 小时视为旷工一天;2. 每月迟到、早退累计3 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3. 当月迟到、早退扣工资金额超过半个月工资的,进行薪资降级处理。(二)旷工1. 迟到、早退、无故脱岗时间超过30 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日工资50%;迟到、早退、无故脱岗时间超过1 小时按旷 工一天处理;2. 员工旷工,一天者书面警告一次,扣除当月应发工资的20%;二天以内者,进行记过或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处分,并 扣除当月应发工资的 50%。3. 试用期内旷工一天的及合同期内连续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以上(

11、含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扣除当月应发工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4. 但凡出现旷工,不得参与本季度绩效分配,且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分。(三)全勤奖1. 全月无旷工、请假、迟到、早退的员工可获全勤奖。2. 全勤奖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第三章 假期管理制度一、病假(一)员工因病需请病假的,须填写假期申请单,并提供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 明(必要时,行政部将查验病例本原件,医院所有缴费单原件),否则按事假处理。(二)病假 3天以内(含3 天),需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同意后方能休假;3天以上者,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 人)、分管副总经理核准

12、,呈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同意后方能休假。(三)员工休病假原则上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早上上班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 请假,并报备行政部。禁止短信请假、委托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四)员工每年有五天带薪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超出部分可用当年年假冲抵,当年年假冲抵完毕或无年假可冲抵的, 按以下规定进行病假工资的发放。(五)医疗期的管理1.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公司将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13、。(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 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3)医疗期间员工须每半个月向公司提交一次病假证明,不能提供的将按事假或旷工处理。2. 员工停工治疗的病假工资计算:(1)超出公司给予的带薪病假以外的病假为无薪假,将按日工资的 50%进行扣减;(2)员工患病,医疗期内 6 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连续工龄不满 1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70%发放;连续工龄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放;连续工龄满 20年不满30 年的,按本人工资

14、的90%发放;连续工龄满30 年及其以上的, 按本人工资的 95%发放。(3)员工患病,医疗期内在 6 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计算方法:连续工龄不满 1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 60%发放;连续工龄满10 年不满20 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放;连续工龄满 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放。(六)员工若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 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不进行扣减。(八)员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九)员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

15、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 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十)凡弄虚作假,开具假病假条或诊断证明,一经查实的或病假期满仍未销假、续假而无故不到岗上班者,一律以旷工处 理。二、事假1. 事假必须填写假期申请单提前申请,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办,请假未办理手续并经批准就擅自离岗的,2 天(含)以内 按旷工处理,2 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2. 员工请事假者将在绩效考核中扣分。一年内累计事假15 天以上者,取消年假,并扣除年度绩效奖金。3. 事假为无薪假,事假3 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3小时以上按一天计算。事假扣除当日工资。总经理特批者除外。4. 新员工试用考察期间须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事假时间累计超过3 天,公司有权结束试 用期,不予录用。三、婚假1.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 (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 可享受 7 天婚假(包括双休日及法定假日) , 公司对于晚婚(指: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 15 天;再婚者可享受法定婚假,不享受晚婚假。2.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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