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公交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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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昌县公交有限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制度2014.1许昌县公交有限公司平安生产管理体系平安科部门负责人平安科长组长(经理) 许昌县公交有限公司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营运科、办公室、财务科具体负责分管部门工作领域的平安管理具体负责公司车辆、驾驶员平安管理许昌县公交有限公司平安生产责任体系平安科(第三责任)许昌县公交有限公司经理(第一责任) 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平安科长(其次责任)营运科、办公室、财务科具体负责分管部门工作领域的平安管理具体负责公司车辆、驾驶员平安管理许昌县公交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负责突发事故的救援处置工作平安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平安科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许昌县公交有限公

2、司组长(经理)营运科、办公室、财务科负责突发事故伤员前期医疗垫付,保证救援费用,伤亡者家属接待、安抚工作。许昌县公交有限公司平安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平安管理体制,强化企业内部平安管理,增加员工及驾驶员平安意识,确保交通运输平安生产,建立平安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机制,适应公司管理工作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须要,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条 公司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固树立平安发展的观念,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三级管理体制的要求,负责组织领导本公司内营运车辆和营运驾驶员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成立了平安生产领导小组。由经

3、理任组长,平安科、营运科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负责人为成员。经理是平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公司的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和组织领导工作。平安科长是其次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平安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平安生产。专职平安员是第三责任人,负责分管工作领域的具体平安管理工作。其次章 平安工作职责第三条 经理平安工作职责1、负责公司的全面平安生产工作,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工作方针,避开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2、仔细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本单位平安生产目标,督促整改重大平安隐患。3、把平安生产工作纳入公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驾驭平安生

4、产动态,对平安生产的重大问题刚好进行探讨和决策。4、建立健全公司平安生产责任制。5、组织制定公司平安生产规章制度。6、保证公司平安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7、督促、检查公司的平安生产工作,刚好消退平安事故隐患。8、每季度组织召开平安生产例会,专题探讨探讨、布置平安工作。9、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0、刚好、照实地报告平安生产事故第四条 平安科长平安工作职责1、负责公司平安生产的具体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平安生产目标任务,随时驾驭平安生产动态,刚好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2、帮助经理组织制定、修订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编制平安技术措施支配,并仔细组织实施。3、组织平安大检查,落实

5、重大隐患的整改,严格做到“四落实”。4、组织开展各类平安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先进阅历,嘉奖先进个人。5、组织平安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平安教化和考核工作。6、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刚好赶赴现场,处理善后工作,并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上报,对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7、每月一次定期召开平安会议,分析企业平安生产动态,刚好解决平安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第五条 平安员平安工作职责1、负责完成平安领导小组及平安科下达的平安生产目标任务,随时驾驭平安生产动态。2、依据行业主管部门对客运驾驶员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对公司新聘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3、负责建立驾驶员技术档案,资料齐全。4、负责处理交通事故,刚好赶赴事

6、故现场,具体记录事故状况,对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5、负责办理车辆投保和续保、理赔手续,确保投保率达100%。6、负责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资料齐全。7、负责组织对车辆实行定期检验、强制维护(每季度或行驶15000公里必需进行二级维护)。8、负责制定对驾驶员的平安考核试题。 9、负责对新聘驾上岗前的专项培训,并对其进行理论考核。10、负责组织实施驾驶员各种平安学习,增加驾驶员交通法制观念。11、负责组织“春运”、“平安生产月”、“百日平安竞赛”等平安活动的宣扬、实施工作。12、负责监督平安经费的提取、运用,制定平安经费的运用预算。13、负责有关平安生产的文件、资料、照片的存档。14、负责

7、缴纳车辆的各种税费。15、负责驾驶员的人身意外保险投保、理赔。16、负责公司平安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事务。1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营运科平安工作职责1、负责审验驾驶员从业资格,要求驾龄三年以上,有较丰富的驾驶阅历,平安行车25万公里。2、负责收集、整理信息,组织驾驶员进行有关政治、法规、平安等方面的学习。3、帮助公安部门搞好治安稽查工作,加强对驾服人员的法制教化,提高自我防范实力。第七条 办公室平安工作职责1、负责传递上级部门及公司领导关于平安工作的指示及文件。2、负责通知平安科对新进驾驶员进行平安教化培训。3、负责劳保用品、凉爽饮料、防暑降温、药物的供应发放。4、负责组织员工

8、及驾驶员做定期体检工作。5、为公司开展平安监督管理供应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公司重特大平安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供应后勤保障。第七条 财务科平安工作职责财务人员按规定计提平安经费,设立平安专项经费科目。平安经费只能专款专用,财务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平安经费的运用状况,保证公司平安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和事故应急处理经费的资金打算。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六条 公司各级领导都要高度重视平安工作,仔细履行平安生产领导职责,公司要把是否仔细履行平安生产职责作为工作成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因工作失职、失误、履行平安生产领导职责较差的应予以指责、教化,情节严峻的要赐予纪律处分。第七条 发生重特大平安事故除惩罚驾驶员外,

9、应对相关管理责任人实施倒查,发觉失职、失误等状况,除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追究外,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许昌县公交有限公司负责制定和说明。第九条 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许昌县公交有限公司平安生产告诫制度第一条 为实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刚好宣扬各级政府的平安生产政策,总结阅历教训,推广先进阅历,强化对平安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削减平安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提高本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平安生产意识和业务技能,营造遵章守纪、平安生产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条 公司经理负责对平安科长和管理人员的告诫。第三条 平

10、安科长负责本部门平安员的告诫。第四条 平安员负责对驾驶员的告诫。第五条 对平安科长和专职平安员告诫的事项应包括:1、对平安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布置的平安生产工作任务做表面文章或应付了事,导致平安管理出现滑坡现象的。 2、按时组织驾驶员平安教化培训及培训的效果;3、平安生产值班电话的开启、值班遇到的问题的解决和记录;4、执行平安生产检查制度和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所发觉隐患的整改状况及效果;5、按时报告平安事故并建立平安生产台帐。第六条 对驾驶员告诫的事项应包括:1、法律法规的最新改变,本市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要求的改变,道路交通管理要求和交通标记的改变;2、最近典型事故缘由及驾驶员应吸取的教训;3、

11、事故和投诉的处理结果,交通违法状况;4、家庭和谐、休息、健康状况、心理压力、心态改变等。第七条 公司经理事先对平安科长的告诫可单独与之交谈的方式告诫或利用平安生产会议进行。第八条 平安科长对平安员的告诫可通过单独谈话的方式告诫。第九条 对驾驶员的告诫1、平安科应负责不定期出版板报,告诫全部驾驶员都应留意的事项,宣扬最新的平安法律法规。2、平安科应按平安生产教化制度组织对驾驶员进行专项平安教化、培训,通过教化、培训方式对驾驶员进行告诫。3、平安科平安员应利用驾驶员回公司交费、学习的机会,与各自管理的驾驶员进行个别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告诫,并做好谈话记录。4、对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进行专项告诫,

12、使其通过告诫提高相识达到杜绝交通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第十条 本制度许昌县公交有限公司制定和说明,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许昌县公交有限公司平安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 为实行平安生产法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确定的规定,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工作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平安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阔职工搞好平安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切实加强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平安管理责任,结合本公司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条 平安科每年底应组织制定全公司下年度平安生产目标任务,包括相关职能的目标,公司

13、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三条 每年底平安科应组织考核全公司相关职能的平安生产目标任务实现状况,形成文件,经公司经理批准后通报全公司。 第四条 对法定代表人的嘉奖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第五条 实现公司全年平安生产管理目标,嘉奖公司经理1000元。第六条 实现公司全年平安生产管理目标,嘉奖平安科长800元,嘉奖平安员每人500元。第七条 驾驶员的嘉奖1、对维护社会治安,同犯罪分子做斗争,爱护国家、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功绩显著的驾驶员,由公司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嘉奖。公司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审,视功绩的显著程度, 由公司酌情赐予一次性嘉奖,在功绩确认后一周内兑现。2、对先进事迹受到媒体宣扬和表扬,公

14、司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审,视事迹的影响程度,给驾驶员50100元的一次性嘉奖,在媒体公布后一周内兑现。3、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好成果的,由公司酌情赐予一次性嘉奖,成果公布后的次月兑现。第八条 对法定代表人的惩罚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第九条 没有实现平安生产管理目标,惩罚公司经理1000元。第十条 没有实现平安生产管理目标,惩罚平安科长800元,平安员每人500元。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和一般及以上伤亡或火灾事故后,公司经理和平安科负责人被认定负有管理责任的,或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延迟报告的,除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惩罚外,应依据情节的严峻程度,分别赐予通报指责、警告、开除等处分,情节严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 对驾驶员的惩罚 1、对未按时参与组织的每月平安学习的驾驶员第一次惩罚20元,其次次惩罚50元,第三次惩罚100元,并停业一周学习整顿,第四次未参与学习的,停办其手续并作辞退处理。2、对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公司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以责论处,对肇事者除赐予指责教化警告外,还要依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划分对事故车辆进行惩罚。标准:事故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一般性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惩罚200元,负主要责任的惩罚100元,负同等责任的惩罚50元。对事故总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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