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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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落实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文件要求,持续深入推进健康建设, 进一步提升我省肿瘤诊疗质量水平,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结合我 省实际,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21至2024年,开展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组织指导各地卫生健康行 政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肿瘤诊疗管理工作力度,狠抓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落实。利用3年时间,推动肿瘤诊疗质量和诊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 升,肿瘤诊疗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促进肿瘤诊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广大人民 群众健康权益。二点任务(一)提升肿瘤诊疗能力、推进诊疗体系建设1. 全力建设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以国家肿瘤区域医疗

2、中心建设为契机, 充分发挥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疗资源优势,建成高水平肿瘤临床诊疗中心、 高层次肿瘤专业人才培养基地、高水准科研创新和转化平台,全面提升我省肿瘤 防治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造国内一流,西北领先的医、教、研一体的肿瘤医学高 地。2. 加强肿瘤诊疗相关专科建设。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辖区内主要癌 种发病情况,统筹规划,将对应癌种及专业能力建设纳入十四五”期间临床重 点专科能力建设规划中。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 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合理规范设置肿瘤科、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营养科、心理科,以及布局、设备、技术与开 展肿瘤诊疗工作

3、相适应的放疗科、核医学科、病理科、影像诊断科、检验科、药 剂科等相关科室。3.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各有关医疗机构按实际工作情况合理配置肿 瘤专科医护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加强肿瘤临床药师,病 理科医师,核医学科、放疗科医师、技师、物理师的配置(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 营养、康复、心理医师)。充分发挥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人才资源优势,组建 高水平师资队伍,推动多层次医教协同教学,编写肿瘤相关操作规范手册,开展 肿瘤专科医、护、技师的培训工作,每年完成不少于四期的轮训工作。省肿瘤性 疾病相关质控中心、分中心负责肿瘤诊疗质控人员培训工作,每年完成不少于 60人的肿瘤专科质控人

4、员培训工作。4. 完善肿瘤诊疗服务体系。构建以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肿瘤专科 医院和三甲医院肿瘤科为骨干,医联体和专科技术联盟为支撑的肿瘤医疗服务体 系。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此基础上要统筹区域肿瘤诊疗资源,明确功能定位, 强化肿瘤性疾病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带动作 用,肿瘤专科医院和三甲医院肿瘤科,要严格执行肿瘤规范化诊疗工作,做到行 业引领表率作用,通过医联体、专科技术联盟、对口帮扶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机 构的肿瘤诊疗能力,形成技术指导、上下联通、分级诊疗、分工协作、中西医协 同的服务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二级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肿瘤科,开展常见多发 癌种的一般

5、诊疗性工作。充分利用我省中医药方面的优势,突出中医药特色,提 升肿瘤中医药防治能力,开展肿瘤预防、治疗、康复工作,培育一批具有中医特 色的肿瘤专科。鼓励有条件的康复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针对性开设肿瘤康复、安宁疗护服务。通过提升各级医院肿瘤规范 化服务能力,推动肿瘤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降低区域内肿瘤患者外转率,满足区 域肿瘤医疗服务需求。(二)优化肿瘤诊疗模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1. 落实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癌症中心等相关专业 学会制定的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为依据,由省肿瘤性疾病质控中 心制定完善细化可操作性的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按

6、照肿瘤单病种质控管理模式 逐步推广。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科学合理选择手术、化疗、放疗、分 子靶向治疗、生物免疫治疗、中医药等治疗方式。2. 推行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关于加强 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行单病种、多学科”诊 疗理念,确保肿瘤单病种规范化诊疗的质量,完善肿瘤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开 展形式多样的门诊、院内、院间肿瘤MDT模式,要求3年内逐渐扩大肿瘤MDT 范围,涵盖所有初次就诊的恶性肿瘤及疑难复杂肿瘤性疾病。中医医院要积极推 广肿瘤中医综合诊疗模式,中西医并重,探索中西医结合防治肿瘤的新思路、新 方法和新模式。3. 规范医务人员

7、执业行为。医务人员要严格落实民法典第七编、医疗 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规定,医疗机构要重视医患沟通意识,培养医患沟通能 力,尊重患者权利,强化知情同意要求,履行告知义务。在实施手术、实验性临 床医疗、临床试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应当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并 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保政策等信息。(三)提高肿瘤诊断能力,促进合理医疗检查1. 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全省有关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病理 科能力建设,满足临床需要。开展医疗检查项目要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 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使用符合医疗器械 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的检查检

8、验设备、诊断试剂。设置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 室的,要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进行管理。2. 建立健全检查协作机制。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诊疗指南(规范)、按照 诊疗必须的原则实施医疗检查,综合考虑风险、费用、证据等因素、分级管理。 无法开展的肿瘤相关医疗检查项目,鼓励通过建立医联体、肿瘤诊疗协作组、委 托第三方等方式实施。经治医疗机构应当深入了解第三方资质能力等并签订协议, 明确双方权责以及相关流程。要将知情同意书、检查单(医嘱)、检查结果等记 入(存入)患者病历。公立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的医疗检查,相关费用应由公立 医疗机构收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暗示、强制患

9、者到医疗 机构夕卜指定地点接受检查、治疗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3. 加大对医疗检查的监管力度。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进一 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力 量,强化卫生执法和质控工作联动,将肿瘤相关医疗检查作为重点工作,建立重 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及时预警并纠正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省级肿瘤性 疾病质控中心、分中心,积极协助配合当地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督导、检查本 地区医疗机构开展肿瘤规范化医疗检查工作,全面推动肿瘤医疗合理检查在本地 区的具体落实。(四)强化肿瘤用药管理,提高用药规范化水平1. 规范合理用药。依据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由

10、省肿瘤性疾病质控中心牵头开展省医疗机构肿瘤专科临床药师、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工作, 提高抗肿瘤药物和相关用药合理使用水平。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积极参加卫生健康 行政部门组织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数据上报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 本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抗肿瘤药物遴选、评估、分级管理、 处方点评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 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 强抗肿瘤药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医师处方权限管理,定期调整抗肿瘤药物供应目 录,不断提升抗肿瘤药物的临床价值和供应保障能力。2.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

11、的原则,充分考虑抗肿瘤 药物临床治疗价值、可及性和成本-效果比,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鼓励优先选 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收录、国家医保谈判或招标采购 范围内的药品,切实降低肿瘤患者的治疗费用。使用抗肿瘤药物前,应当取得病 理诊断支持,对于有明确作用靶点的药物,应当取得靶点检测支持。3. 严格拓展性用药和夕卜购药品使用管理。拓展性用药未明确相应适应证,应 在有明确循证医学证据支持,且尚无其他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应用,应用 要经过临床、药学等相关专业专家充分讨论,并报医疗机构批准、备案。需要充 分告知用药必要性、医疗费用、医保政策、存在风险等,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 意。临床诊

12、疗必需但未纳入医疗机构供应目录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纳入本 机构目录采购使用。因特殊治疗需要的目录外药品,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由 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临床急需但短时间内无法采购的,临床科室应当 组织讨论,报医疗机构有关部门批准后开具处方。同时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 意,使用情况要记入病历。对于重点监控药品做好处方审核和点评、反馈,不合 理问题突出药品,排名通报,限期整改。(五)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开展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1. 严格医疗技术管理。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加 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 并及时调整。应当依法准予

13、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并纳 入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论证和评估制度。拟首次应用 的医疗技术,应当通过本机构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论证。2. 规范限制类技术应用。对首次使用的医疗技术,限制类医疗技术要进行重 点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本机构管理目录、医师授权和有关管理要求。对 患者实施限制类医疗技术前,临床科室应当组织讨论,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充分告知患者必要性、医疗费用、医保政策、存在风险和替代方案等,取得书面 同意后进行。3. 严格临床试验、研究管理。禁止类医疗技术、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 技术,以及未经审批注册的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开展临床应用

14、。对国内尚无同品 种产品上市的体外诊断试剂,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等有关规定研制使用。开展临床试验、临床研究,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和伦 理审查,报医疗机构批准同意。开展临床试验和临床研究要坚持知情同意原则, 严禁收取患者费用。(六)丰富肿瘤诊疗服务内涵,加强人文关怀1. 推进肿瘤流行病学调查、早期筛查,早诊早治工作。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哨点医院布局,在省癌症中心的指导下,开展肿瘤流行 病学调查,绘制我省肿瘤发病地域图。制订、完善针对我省高发癌种筛查指南, 明确安全、有效、经济的筛查方法,提高肿瘤早期识别能力。鼓励县级医院建设 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规

15、范性开展乳腺癌、宫颈癌两癌筛查,在甘南、 白银、武威、张掖、酒泉等试点地区开展胃癌、肺癌、食管癌等常见癌症的机会 性筛查,促进肿瘤早诊早治。2. 保障肿瘤患者日常诊疗需求。医疗机构要重视肿瘤患者日常诊疗服务需求。 建立健全肿瘤患者基础疾病、并存病、并发症诊疗相关科室与肿瘤诊疗科室会诊 机制,加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肿瘤疾病基础知识培训,鼓励针对常见问题组建协 作小组,联合提供专业、规范、有针对性的日常诊疗服务。3. 关注患者心理社会需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转变医学模式,关心患者 心理变化,关注其心理社会需求,提供心理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医 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咨询帮助

16、。4. 加强肿瘤全程管理。加强肿瘤患者的健康教育和随访,推进“互联网+医 疗服务”,提供肿瘤用药、并发症和注意事项等咨询指导。将姑息治疗理念融入 肿瘤诊疗全过程,选择适宜的治疗方式,加强功能康复、长期护理和营养支持, 提高癌痛控制意识和水平,推进安宁疗护,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5. 做好科普宣传。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加大科普宣教力 度,普及肿瘤防治知识,实事求是、客观宣传诊疗效果,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理 性的健康观、生命观。要重点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要求的宣传,提高肿 瘤患者及家属政策知晓率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诊疗行为辨识能力。要严格落实 医疗广告宣传有关规定,不得虚假宣传、夸大效果、诱导检查治疗。三、实施步骤(一隽备启动阶段。2021年12月,全面启动肿瘤诊疗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印发实施方案。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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