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篇).doc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63800325 上传时间:2023-03-0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探放水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探放水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探放水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探放水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探放水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探放水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探放水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篇).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探放水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探放水人员必须作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2、控放水人员在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3、探放水人员在采掘工作面作业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出水

2、可能的钻孔时。(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4、煤系底部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明确安全措施。探放水人员必须遵照设计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5、探放水人员在安装钻机探水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4)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6、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

3、,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7、钻孔内水压过大时,探放水人员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8、探放水人员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9、探放水人员在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

4、水点位置时,只准打钻孔探放水;探放水时,必须撤出探放水点以下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10、探放水人员在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11、探放水人员

5、要认真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探放水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1、探放水人员必须作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水原则。2、控放水人员在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3、探放水人员在采掘工作面作业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3

6、)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4、煤系底部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明确安全措施。探放水人员必须遵照设计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5、探放水人员在安装钻机探水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4)测量和防

7、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6、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7、钻孔内水压过大时,探放水人员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8、探放水人员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

8、进行处理。9、探放水人员在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打钻孔探放水;探放水时,必须撤出探放水点以下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10、探放水人员在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11、探放水人员要认真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第3页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