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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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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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CCS 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京环函202272号附件2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id monitoring of atmospheric total suspended particulate matter (征求意见稿) - - 发布 - - 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DB11/T 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系统构成与要求25 点位布设要求36 日常运行维护要求47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58 数据有效率与有效数据判

2、断8参考文献9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IDB11/T 大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大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的系统构成与要求,点位布设要求,日常运行维护要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以及数据有效率与有效数据判断等。本文件适用于大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系统的布点、运行维护与质保质控等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

3、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65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5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64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817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DB11/T 1819 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

4、3095、HJ 664、HJ 817和DB11/T 181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网格化监测设备 grid monitoring equipment指体积小、重量轻,用于连续自动监测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污染状况的设备,多采用光散射的检测方法。3.2网格化监测点grid monitoring node指使用网格化监测设备,根据网格化监测的要求所建立的监测点。3.3标准监测设备 equivalent monitoring equipment为对网格化监测设备进行颗粒物质量浓度在线校准与定期检查,可溯源至参比方法,采用振荡天平、b射线等检测方法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设备。

5、注:“参比方法”指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法,本文件中指按照GB/T 15432规定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监测方法。3.4在线校准 online calibration对网格化监测设备在现场运行过程中进行的大气总悬浮颗粒物质量浓度校准。4 系统构成与要求4.1系统构成大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系统由监测点位、系统支持实验室、在线校准系统、质量保证实验室、比对平台和数据中心组成。4.2监测点位网格化监测点按照功能可分为网格评价点、污染监控点和路边交通点等。网格评价点由网格化监测设备、设备杆、围栏和安装固定辅助装置等组成。污染监控点与路边交通点由网格化监测设备和安装固定辅助装置等组成。网格化监测设备为大气总悬

6、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系统的感知测量单元,由进气口、气路、颗粒物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采样泵、流量测控、信号处理和数据传输等模块组成。4.3系统支持实验室4.3.1主要功能对仪器设备的备品备件进行管理,根据仪器设备的运行要求对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并对发生故障的仪器设备进行检修等。4.3.2基本要求系统支持实验室大小应能保证操作人员正常工作,配置必要的实验台和存储柜,配置良好的通风设施。实验室供电电源标准电压为220V,电压波动不超过标准电压的10%,应配有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良好的接地线路。4.3.3仪器设备配置与要求系统支持实验室应配置测试与维修用设备和工具。系统支持实验

7、室还应配置必要的备用设备和零配件,用于及时排除故障和预防性检查。备用网格化监测设备的数量宜不少于设备总数的10%。4.4在线校准系统4.4.1主要功能在现场运行过程中对网格化监测设备得到的颗粒物质量浓度进行校准,使网格化监测设备所得质量浓度数据可追溯至参比方法。4.4.2仪器设备配置在线校准系统应配置标准监测设备、符合GB/T 15432规定的手工监测设备与配套支持。标准监测设备可以是固定或移动设备,设备数量根据网格化监测设备数量与监测环境等实际情况确定,宜不少于网格化监测设备总量的2%,当设备总量不足150台时,应不少于3台。标准监测设备相关技术要求按照HJ 653、HJ 655与HJ 81

8、7规定执行。4.5质量保证实验室4.5.1主要功能对网格化监测设备进行量值传递、校准和性能审核,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校准和主要技术指标的性能测试,并开展有关监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的制定和落实。4.5.2基本要求质量保证实验室面积应能保证操作人员正常工作,配置必要的实验台和存储柜,配置良好的通风设施和废气排出口。实验室供电电源标准电压为220V,电压波动不超过标准电压的10%,应配有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良好的接地线路。实验室内应安装温度和湿度控制设备,使实验室温度能控制在255,相对湿度能控制在80%以下。4.5.3仪器设备配置质量保证实验室应配置开展网格化监测系统质量保证工作必要

9、的设备,包括流量计、温度计、湿度计和质量浓度校准设备等。4.6比对平台4.6.1主要功能对标准监测设备进行与参比方法的一致性比对。对网格化监测设备进行与标准监测设备的一致性比对,以及设备之间的平行性比对。4.6.2基本要求比对平台应是专用于网格化监测系统相关监测设备性能比对的室外场地,具有满足网格化监测设备稳定运行的供电系统,可容纳不少于3台参比方法采样器、3台标准监测设备与全网设备数量5%的网格化监测设备同时运行,且参比方法采样器与其他设备采样口间距不小于2m,标准监测设备与其他设备采样口间距不小于1m,网格化监测设备间采样口间距不小于0.5m,所有采样口高度一致。比对平台离地面高度应在32

10、0m范围内,周围应开阔,采样口至障碍物顶部与平台水平线夹角应不大于30,且周围环境50m内无明显污染源。4.6.3仪器设备配置比对平台应配有不少于3台参比方法采样器和不少于3台标准监测设备。4.7数据中心数据中心包括设备监控系统与数据存储等模块。5 点位布设要求5.1点位布设基本要求点位布设应满足科学性、完整性、代表性、可比性、稳定性的原则,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a) 监测点周围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1)无高大障碍物阻碍空气流通,从监测点采样口到附近最高障碍物水平距离,至少是该障碍物高出采样口垂直距离的两倍以上;(2)无电磁干扰,有稳定电力供应,无线通信良好;(3)环境地质条件相对稳定,避免受山

11、洪、塌方等局地灾害影响,安全和防火措施有保障;(4)具备通畅和便利的出入通道。b) 监测设备采样口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平面应保证270捕集空间范围内环境空气流动不受任何影响;(2)多台网格化监测设备共同监测时,各采样口间距应大于0.5m。5.2点位布设要求5.2.1 网格评价点以监测网格内的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监测点,参与网格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网格评价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a) 网格评价点应在网格内均匀分布,用以表征本地人口居住区空气质量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b) 网格评价点应建立在地面,四周应相对平坦,不能布设在建筑物的顶部、山顶及地势较高的坡面上。c) 网格评价

12、点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2-5米范围内。5.2.2 污染监控点为监测主要固定污染源及工业园区等污染源聚集区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而设置的监测点。污染监控点的布设应符合下列要求。a) 污染监控点应布设在对大气总悬浮颗粒物有明显影响的工业区和施工工地等污染源。b) 主导风向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应在污染源的下风向布设监测点,以捕捉到最大污染特征为原则进行布设。上风口可酌情布设监测点作为对照。c) 对污染源较多且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和施工工地等区域,污染监控点应设置在主导风向下风向的边界,兼顾排放强度大的污染源。d) 根据监测目的、污染源规模、排放特征等确定污染监测点数量与具体位置。5.2.3 路边交通

13、点为监测道路交通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而设置的监测点。路边交通点应设置在车流量较大或易拥堵的道路附近,以及进出京重点路段等受交通源影响明显的地点。6 日常运行维护要求6.1基本要求大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点位的监测设备应全年连续运行。运维单位应负责监测点位及辅助设备日常巡检、网格化监测设备日常维护等工作,监测点位街道(乡镇)应负责点位用地、用电和运维出入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工作。因网格化监测设备日常维护、质量控制、停电、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系统停运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运行。6.2日常维护6.2.1监测点位及辅助设备日常巡检应对监测点位及辅助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每季度至少巡检

14、一次,巡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监测点位周边环境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干扰监测的行为。b) 监测点位的监测设备和配电箱等是否完好无损。c) 电力供应、配电箱内开关和线路等是否正常。d) 及时清除监测点位范围内的杂草和积水等。e) 在经常出现雷雨的地区,应检查避雷设施是否正常。f) 记录巡检情况。6.2.2网格化监测设备日常维护主要包括日监控、季检查以及设备年度更换。a) 日监控:每日至少一次,在线检查设备状态(包括设备报警情况、运行维护工单完成情况等)、网络运行情况(包括全网设备在线率、质控合格率等),并对故障设备安排现场运行维护操作。b) 季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现场对网格化监测设备进

15、行检查,包括设备安装是否稳定,设备内气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设备内线路是否正常,并对采样口和通风口进行清洁等工作。c) 年度更换:每年至少一次,将连续运行的网格化监测设备进行更换,并运送至系统支持实验室进行气路清理、质量浓度、温度、湿度和流量检查等工作。6.3故障设备处理对于在现场能够诊断明确,并且可以通过现场操作解决的问题,如气路堵塞等,可在现场进行检修。对于其他不易诊断和检修的故障,应在现场进行设备更换,将发生故障的设备送至系统支持实验室进行检修。在每次故障检修完成后,根据检修内容和更换部件的情况,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在比对平台完成平行性与准确性测试后作为备机。7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7.1质量控制要求7.1.1质量控制时间要求质量控制的时间要求如下。a) 网格化监测设备在监测点位运行时,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b) 网格化监测设备返回系统支持实验室完成检修、清理等工作,或新设备,在进行平行性与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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