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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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资纠纷应急处置预案_辅仁医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准确、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_执业医师法、_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当事人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活动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第三条医疗纠纷处置,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及时便民、依法妥善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四条医务科是医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指定专

2、人接受患方咨询和投诉。第五条医院保卫部门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在门(急)诊大厅、输液大厅、抢救室、手术室、收费(挂号)处、药房(库)和贵重设备、危险物品存放处,以及易发生聚众闹事的场所_报警、电视监控等安防设备或配备相应设施。第六条医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科室职责:1、办公室负责医疗纠纷的投诉登记、医疗纠纷场所的安全保卫、报警工作。对患方的违法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和制止。2、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置的_协调工作,负责医疗纠纷的接待、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3、业务部门(护理部、药剂科)负责医疗纠纷相关问题的调查、答复、_会诊、专家讨论。4、企划部负责医疗纠纷的媒体采访工作,负责纠纷现场

3、的取证工作。5、后保部负责医疗纠纷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6、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负责人全程协助处置。7、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第二章医疗纠纷风险分级第七条根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历;拒绝在危重病人通知单、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材料上签字;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_人,占据医疗机构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患方对医疗机构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经解释无效,影响其他病

4、人诊疗的等情形。2要领导报告,并在_小时内向主管卫计行政部门书面报告。第十二条医疗纠纷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行政调解的、卫计医调会调解的、以及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自解决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医务科负责向主管卫计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医疗纠纷简要情况、处理经过、赔款数额、会诊讨论意见以及整改和责任追究等情况。第四章处置第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1、在接到医务科_通知后,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置要求及时赶赴现场。2、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向医院领导,_相关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

5、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解释相关情况。3、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业务部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4、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医务科应按规定建议家属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申请尸检。5、保卫工作人员或保安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院公4秩序的义务,禁止停尸闹丧、打砸医疗机构和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行为。第十六条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和业务部门应及时_、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及科室应当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反映医疗经过,并提供书面情况说

6、明,重大疑难的医疗纠纷应当_院内或上级医院专家会诊。第十七条医务科应及时将专家会诊意见和处理意见向患方通报和解释,答复患方的咨询和疑问。患方仍有异议的,应当告知患方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办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第十八条患方依法提出要求复印复制病历资料、对相关药物注射物品等实物进行检验、申请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依据规定予以配合和支持。第十九条经专家讨论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且患方索赔额少于_万元的,由医院与患方协商处理,协商成功签订协议书。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医疗机构专用接待场所进行,并告知患方推举不超过_名代表参加协商。第二十条患方索赔金额超过_万元

7、的;或院方认为存在重大过失,估计患方索赔金额可能超过_万元的,医务科应当及时向卫计医调会和理赔中心报案。劳资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二)黎溪镇卫生院医疗纠纷应急处理预案第一条为依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院及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次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清远市医疗纠纷预防和调解处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护理行为和结果及其原因、责任在认识伤产生分歧而引发的争议。第三条医疗纠纷的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及时便民、依法妥善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第四条医院设立医

8、疗纠纷患方接待场所,配备专(兼)职人员接受患方的咨询和投诉。第五条成立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医疗纠纷的处理,医院办公室、医务科、门诊部负责医疗服务投诉和纠纷的接待,并进行必要的调查、答复、处理和报告;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第六条根据患方的人数、情绪、态度、行为以及医疗不良结果的程度,将医疗纠纷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患方质疑医护人员诊疗行为的真确性和有效性;患者及家属要求复印病例;患者及其家属向科室讨要说1法等,经判定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形。二级风险。患方来院投诉人数少于_人,患方对卫生院的诊疗过程提出质疑,占据卫生院诊疗、办公场所,干扰正常医疗次序;对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构成

9、威胁;经解释无效,影响其他病人诊疗的等情形。三级风险。患方来投诉的人数超过_人,聚众占据卫生院诊疗、办公场所,严重干扰医院工作;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务人员或者侵犯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干扰医务人员正常生活的;患方在医院内实施打、砸、抢等行为,造成财物损坏等情形。第七条发生一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当事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科主任或护士长应当立即到位,及时了解情况,同时向医务科(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向行政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医务科工作人员赶赴纠纷现场处理纠纷。第八条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接到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同时赶赴现场_。非上班时间和节假日发

10、生医疗纠纷,行政总值班在接到科室报告后应尽快到位,需医务科协调处理的,应通知医务科工作人员及时到位。第九条发生三级风险医疗纠纷,医务科应同时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同时向110或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情况紧急时,2医务人员或医务科工作人员直接报警),掌握基本情况后,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第十条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导致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_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务科应当向医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在_小时内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第十一条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控制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一)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和纠纷风险级别处

11、理要求及时赶赴现场。(二)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立即进行初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向医院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_相关医务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接待患方人员,向家属通报和解释相关情况。(三)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封存和启封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四)患者在医院内死亡的,按规定将尸体移放殡仪馆。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建议患方按规定尸检。(五)发生二级以上风险医疗纠纷,医院办公室应按医务科工作人员请求,负责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3解或者向患方所在单位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求参与医疗纠纷处理(或请公安机

12、关协助联系)。(六)保安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力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及病区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和医院公共财物的安全。三级风险医疗纠纷时负责报警,并向警方提供证据。(七)公安机关民警到达后,由医务科负责向民警介绍纠纷的基本情况,与民警共同做好患方的教育疏导工作,引导患方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八)发现新闻媒体介入纠纷的,医院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介绍情况,与医务科工作人员共同审核新闻稿。第十二条医院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患方的咨询和投诉,耐心听取患方陈述,虚心征求患方意见,认真做好笔录和解释工作。一级风险纠纷原则上由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沟通协调。二级风险以上纠纷以医务科工作人员为主负责与患方沟通

13、协调,其他科室及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必要时分管院长出面接待。第十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患方有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同时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义务。禁止违法行为。4第十四条患方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异议,医务科应及时_、核实。当事医务人员即可使应当积极配合,事实就是反映医疗经过,必要时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第十五条医务科应及时将医院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的的处理意见向患方通报和解释,答复患方的咨询和疑问。如患方仍有异议,告知其他相关处理办法和程序,引导患方依法解决纠纷。第十六条患方依法提出的各种要求,医务科工作人员应当依照规定予以配合和支持。第十七条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且患方索赔

14、额少于_万的,由医务科代表医院在医院接待场所与患方协商处理(双方代表人数不得超过_人)。协商成功签订协议书。第十八条对于超越医院处理权限的医疗纠纷应立即报告医调委。根据患方意愿可以申请医调委调解,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院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评估、处理。第十九条医疗纠纷处理完毕后,医院应当按照院内会诊意见、医调委反馈意见及时_讨论,分析存在问题,责令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_整改,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二十条医院对医疗纠纷处理成绩突出的科室及个人应给如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违反本预案规定,未履行职5责,造成人员伤害、财物损失和事态扩大等严

15、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资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三)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_人民调解法、_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_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泸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一、适用范围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二、定义(一)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二)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三)医疗隐患。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四)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三、_领导及职责(一)医院成立医患纠纷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组(另见文件)。(二)职责1、_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4、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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