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教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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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硅湖职业技术学院教案授课周次8授课时间2012年10 月23 日至 2012年10 月 24日课程章节(5)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6)法律责任教学目的掌握会计机构的设置、代理记账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会计工作岗位设置及会计法律责任等。内容提要 及板书设计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二)代理记账(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中层领导人员)的任职资格(四)会计从业资格(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八)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九)总会计师的设置及职责权限六、法律责任:重点、难点 及解决

2、方案重点: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难点: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解决方案:讲解教学教学内容 时间分配序号教 学 内 容学时分配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90+452法律责任453教学手段讲授教学形式(在右栏勾选)理实一体教学( ) 理论教学( )实验( ) 实训( ) 上机( )必读书目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作业课后练习作业完成方式书面( )电子( )教学后记注:教案按周次填写,教学具体内容填写在附页中。序 号具 体 内 容备 注五、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

3、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2、考试要求记住P43第二段,新教材P733、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职权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负责人“会计主管”、“主管会计”、“主办会计”(二)代理记账 1、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条件: 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3、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根

4、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 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4、受托人义务 重点记住:保密5、委托人义务:重点记住: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中层领导人员)的任职资格 重点记住: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四)会计从业资格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5、,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2、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5、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

6、下列基本条件: 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5、免试条件:中专且2年内6、证书管理:上岗注册(90日内)离岗备案(6个月)调转登记(继续从事会计工作)变更登记3 同一管辖范围: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2)不同一管辖范围:先办理调出手续,再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7、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与法规 形式:接受培训和自学 方式:面授、函授、录像教学、网络教学等学时要求: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五)会计专

7、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中级)和会计员(初级);2、初、中级取得实行统考,高级取得实行考试+评审(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兼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可以)。 2、会计工作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核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 3、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

8、相互制约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他企业不必。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八)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1、工作交接的3意义:可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 可防账目不清、财务混乱 是明责的有效措施2、需工作交接的3情况:见P52-53新教材P88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整理应该移交的

9、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编制移交清册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应介绍清楚。4、移交点收:重点记住第(2)和第(6)5、必要时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的情况:不能监交(如单位撤并) 拖延监交 不已单独监交6、交接后:移交清册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帐簿,不得擅自另立帐簿 移交清册一式三份7、移交后的责任移交前由原移交人员承担(九)总会计师的设置及职责权限设置1、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2、会计法不限制其他单位根据需要设置总会计师地位总会计师条例

10、规定总会计师是单位领导成员,协助单位负责人工作,直接对单位负责人负责;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能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副职。(会计法中未规定任职条件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2、积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3、务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5、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6、主管一个或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7、少于3年8、要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9、熟悉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和政策,10、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11、具备12、本行业的基本业务知识,13、熟悉行业情况,1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15、身体健康,16、能胜任本职工作职责1、负责组织的工作 2、协助、参与的工

11、作权限1、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制止和纠正权2、建健全单位经济核算的组织指2、挥权3、对单位财务收支具有审批签署权4、对本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权,包括本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六、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违返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后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法者制裁。 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我国会计法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对一般人员而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为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两者共同之处:同属

12、行政行为、同为惩戒措施、同为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两者不同之处:制裁原因不同、对象不同、范围形式不同、制裁权来源和根据不同、行为属性及效力不同行政处分对国家工作人员而言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刑事责任犯罪危害社会大,情节严重的刑罚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只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可独立可附加适用 (二)、违反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违反会计核算法律规定的10行为:1)不设账 2)私设账 3)取原始凭证不合法行为4)登账不合法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行为6)向不同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

13、未按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本位币的行为8)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9)未按规定使用单位内部监督或提供不实的资料等10)任用会计人员不合法的行为 会计法第42条:1)责令限期改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罚款(单位:3千5万,直接人员:2千2万)3)属国家工作人员的才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情节严重的)5)构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会计法第43条:1)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罚款(单位:5千10万,直接责任人:3千5万)3)属国家工作人员的才给予行政处分(所在或上级单位或行政监

14、察部门给予撤职、留用查看直至开除)4)吊销从业资格证(直接)5)构罪的追究刑事责任隐匿或者故意销毁类同伪造、变造,会计法第44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其它人员违反上述行为会计法第45条:1、对违法人员处5千5万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的才给予行政处分(降级、撤职、开除)2、构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及补救措施1、构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犯有打击报复会计人员(包括总会计师)实行打击报复罪的单位负责人,情节恶劣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尚不构罪的,给予行政处分3、补救措施: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尚不2、构罪的,3、给予行政处分4、构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将检举人姓名、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及人个人的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会计法同时违反其他法律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行政处罚(一事不二罚)。(三)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法律责任: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编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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