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发改局财政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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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发改局财政绩效自评报告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绥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局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部门概况(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县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整合的职责1. 将原县物价局的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2. 将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 将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4. 将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国民经济运行调节、节能监管、能源规划与建设的

2、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5. 将县监察局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6. 承担对口支援工作有关职责。7. 将县湘西地区开发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8. 将原县能源生态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三)增加的职责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职责。(四)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的职责1. 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2. 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3. 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4. 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措施。二、主要职责(一)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三)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组织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工作。(五)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

5、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计划,组织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稽察;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

6、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七)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比照西部开发、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和湘西地区开发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武陵山片区开发和扶贫攻坚规划;组织编制区域规划、跨县城县群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

7、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十)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

8、、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牵头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

9、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县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煤炭体制改革、煤矿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和开发利用等有关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县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负责全县核电管理,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开展核电有关前期工作;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对外合作,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

10、格调整建议;承担县能源局具体工作。(十三)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和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政策,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十四)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

11、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十五)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十六)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设8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信息、督查督办机关财务等工作;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政

12、务公开、来信来访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横向传输网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教育培训等工作。(二)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股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研判经济运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经济运行调节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开展政策评估;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政策建议,拟订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并协调实施

13、;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县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战略及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研究提出生产力布局建议;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研究提出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跨县城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县规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立项和管理;统筹完善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规划制度建设。研判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统筹推进我县国家及省级区域战略的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区域经济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老工业城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

14、展;组织拟订和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政策;协调国土和矿产资源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规划。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硏究提出全县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和措施,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各专项规划改革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统筹重

15、大改革试验项目,协调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申报省、市两型社会”试验区改革建设财政性专项资金,督促资金使用与管理;配合县政府、县直有关部加强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工作;承担县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三)优化经济环境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协调维护和优化国家

16、、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组织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考核及相关工作。(四)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服务)研判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运行趋势,拟订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向、政策和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年度县预算内建设资金的投资规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牵头负责县本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和省、县委托对中央和省在绥宁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重大建设项目,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投资项目计划;参与、协调、审核上报重大项目,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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