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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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傲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公司财产的完整与安全,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价值,明确经济责任,监督并促进固定资产的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和维护更新,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以保证生产经营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公司用于生产、开发或提供、出租他人,及为了经营管理项目而持有的,预计使用寿命年限超过一年,具有实物形态的,同时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资产。属于公司的SIM卡视同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实行公司、部门、使用者三级管理。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固定

2、资产实物,财务部门核算固定资产价值;资产使用、存放部门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并报行政部门备案;资产使用者负责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及资产变更的说明。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和资产使用者对存放在本地使用的固定资产负有合理使用、维护和保管的责任,对所保管和使用的固定资产无故遭到毁损、短缺、丢失等负有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法:对于缺件、丢失的资产,根据不同使用年限按比例赔偿,第一年按固定资产原值的90%赔偿;第二年按固定资产原值的75%赔偿;第三年按固定资产原值的60%赔偿;第四年及以后年份按40%赔偿。另外手机、传呼机发生丢失的,不论时间长短均按80%赔偿,或以同类资产的市场

3、现价赔偿;发生损坏的只按硬件的90%,或以同类资产的市场现价赔偿。第六条 为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每年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财产清查由财务部门、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落实。对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损毁,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帐、卡、物一致。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分类标准和计价第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按其用途、性质和使用情况,分为以下各类:1、固定资产:是指用于生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各种固定资产,包括:1)房屋及建筑物;2)机械设备;3)电子仪器设备;4)运输设备;5)管理用具及其他。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采用融资租赁形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待产权转移后

4、,再按使用情况转入生产用或非生产用等类别的固定资产。3、 租出固定资产: 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4、未使用固定资产: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其他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5、不需用固定资产:指不需用的、待处理的固定资产。第八条 固定资产按下列标准划分: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含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仪器设备、运输设备等。2、 使用期限超过二年,单位价值在2000(含2000元)以上的管理用具及其设备。第九条 固定资产根据下列不同情况进行计价: 1、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

5、的运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不包括自建工程中发生的报废损失及非常损失)。2、 发包工程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计价。 4、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被用作固定资产时,应按该产品所发生的全部实际支出计价。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其重置价或者是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6、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及运输费、保险费和安装调试费等计价。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发票帐单的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8、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其

6、重置完全价值计价。9、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10、 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帐面原价与由于改、扩建而增加的支出之和,扣除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剩余额计价。第十条 公司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1、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3、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第三章固定资产折价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由于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费用中的价值。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1、 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7、:1) 房屋和建筑物;2) 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等;3) 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4)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5)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2、 下列固定资产不提折旧:1)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2) 建设工程使用前的固定资产;3) 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 尚未提足、折旧,但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第十三条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公司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应按月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正确计提,不得多提、少提或漏提,保证及时足

8、额计提各项折旧。第十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折旧法,分类折旧: 1、折旧年限分别为:房屋、建筑物20年;机器设备、运输设备5年;电子设备、其他设备3年。 2、平均年限法,是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平均计提折旧额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净残值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第四章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主要有以下因素:1、 固定资产的增加:1) 自行建造和购入;2)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和融资租入;3) 其他单位有偿、无偿拨入;4)

9、 接受捐赠;5) 盘盈、漏记或少记的补列;6)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而增值;7) 按国家规定资产价值调增。2、 固定资产的减少:1) 经批准报废、毁损或非常损失;2) 投资转出;3) 经批准有偿、无偿调出和出售;4) 盘亏、重记或多记的减除;5) 捐赠转出;6) 按国家规定资产价值调减; 第十六条 新购入房屋、机器设备、电子仪器设备、运输设备管理用具,必须以有关部门验收、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并贴上固定资产标签(特殊情况可采取其它方式),方可由使用部门领用。同时,有关资料送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七条 出租固定资产应由该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写出书面意见,证明该固定资产属闲

10、置设备或可出租理由,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出租手续。 第十八条 内部转移固定资产,由调出或调入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经双方使用人签字确认,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调出或调入部门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九条 根据公司资产盘点方案,对本部门存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盘点并填写资产盘点表,将盘点结果与固定资产台帐核对。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盈亏”表并列明原因,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调整记录卡片,并将批准文件及有关资料报财务部门进行帐务调整。 第二十条 对无法使用或损坏严重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毁

11、损)申请表,连同技术部门出具的无法修复的鉴定报告,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由各部门自行清理(变价出售、另作他用),同时通知相关部门注销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清理报告连同批复,送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发生丢失时,当事人填写固定资产丢失单,经所在部门主管审核后,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查,按资产丢失赔偿办法的规定签署意见,报批后通知使用部门调整记录,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并通知当事人按批准结果作相应赔偿。如当事人隐瞒不报,被公司查出,将处以全额罚款。第五章固定资产的记录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记录必须及时、正确、全面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状及增减变动情况,对固

12、定资产的增加、减少、使用、保管进行严格监督。 第二十三条 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均应配备“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各个固定资产的详细项目。固定资产帐面记录,卡片记录和实物必须相符。各种设备以每一台、部、组、架、套等为单位,登记为一卡;房屋及建筑以每幢、每座为单位,登记为一卡。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记录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登记:1、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进行总额和分类的核算;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卡片清单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登记薄,登记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总值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3、使用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或薄册,登记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相关使用部门

13、必须经常核对固定资产记录,每年至少核对一次,保证帐、实相符,帐、卡相符和卡、实相符等。第六章固定资产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须按规定,经常对公司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分析和考核。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分析与考核的主要指示是: 1、固定资产增长率: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增加净值与原有(期初)固定资产的原值总额的比率。固定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原值本期增加额-固定资产原值本期减少额/期初全部固定资产原值 100%2、固定资产利润率:是考核期内实现利润总额与考核期内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比率。固定资产利润率=考核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考核期内固定资产平均净值 100%3、固定资产利用率:是指期末使

14、用固定资产原值与期末固定资产原值总额的比率。在用固定资产原值包括生产用、非生产用、融资租入等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期末在用固定资产原值/期末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4、固定资产损失率:是指考核期内固定资产盘亏及损失总额和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总额,与期初固定资产原值总额比率。固定资产损失率=(考核期内固定资产盘亏、损毁总额+管理不善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总额)/期初固定资产原值总额 100%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行政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 固定资产转移单2、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3、 固定资产报废单4、 固定资产申购单5、固定资产申购及报销流程附件1固定资产转移单年 月 日固定资产卡片编号固定资产编号固定资产名称资产调出部门资产调入部门调出部门资产管理员调入部门资产管理员原存放地点现存放地点调拨理由调出部门意见:调入部门意见:附件2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年 月 日资产名称使用部门存放地点资产保管员盘盈盘亏使用情况卡片号重置价值原值附件尚可使用年限净值批复意见附件3固定资产报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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