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合同书标准范文(四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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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经营合同书标准范文甲方:_ 姓名:_,性别:_,年龄:_,身份证号:_,联系电话:_,联系地址:_。乙方:_ 姓名:_,性别:_,年龄:_,身份证号:_,联系电话:_,联系地址:_。丙方:_姓名:_,性别:_,年龄:_,身份证号:_,联系电话:_,联系地址:_。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_第一条:_甲、乙、丙三方自愿出资60000元整(大写:_陆万元整)盘下店,从事美发业务。出资比例为甲方占投资总额的33.33%、乙方为33.33%、丙方为33.33%。该企业所有资产均属三方共同出资,共同所有,共有比例为各方出资比例。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

2、得随意请求分割。第二条:_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年,起始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到期后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到期后没有重新签订合伙协议或补充协议但继续经营的,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伙协议为准。第三条:_盈利分配及形式1.合伙各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2.企业盈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原则上按月小结,年底十二月或合伙解散后按出资比列核算分配;3.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出资比例承担。在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第四条:_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

3、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不受出资比例限制;2.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为各方的出资比例;3.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责任比例按出资比例计算。第五条:_禁止合伙人以下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2.合伙协议无约定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本合伙进行交易;3.除已有业务之外,不得经营或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4.无正当理由强制退伙;5.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私自调整企业员工的薪资;私自提干;私自任免员工。6.企业合伙人不同的企业,员工不得私自调动,以免损害第三方合伙人利益。7.其他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一切行为。第六条:_甲、乙、

4、丙各方对合伙事务享有以下执行权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招揽工程装修,因工程装修所需进行的行为;3.支付合伙债务;4.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5.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6.企业策划人可由全体合伙人推举能力稍强、经验稍丰富的合伙人担任,其他所有合伙人享有决定权。实行多一票通过,少一票否决制度。第七条:_合伙人作为工作人员的权利1.合伙人自愿担任企业管理人员,并得到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有权获得相应岗位工资报酬;2.合伙人作为企业一般工作人员,有权获得相应岗位工资报酬;3.多店管理人员,有权获得多店相应岗位工资报酬。第八条:_新合伙人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

5、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与新合伙人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评估企业市值,按股数认购;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资额,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资额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资金为现出资额,折算现在所持股数。第九条:_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_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_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

6、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果合伙人对清算人达不成合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共同指定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及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1)合伙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合伙所欠税款;(3)合伙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4.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且在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条:_

7、合伙人退伙事项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前六个月内不得退伙,不得转让出资。如合伙人无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资额以外,还必须向其余合伙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整(大写:_壹万元整)。2.企业经营期限开始之日起六个月以后各合伙人可转让自己的出资,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征求全体原合伙人同意且第三人应同意按入伙对待,否则视为退伙。3.合伙人退伙或转让自己的出资后三年之内不得在合伙企业方圆十公里之内从事相关行业,不得利用熟悉的员工套取合伙企业商业机密,不得招用曾在合伙企业的员工共事。第十一条:_合伙企业的继续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

8、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事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经其余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否则按出资比例退给其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第十二条:_违约责任1.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行为的,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责任:_(1)将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上缴合伙企业;(2)经劝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余合伙人决定除名,同时向未违约的合伙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000元整(大写:_伍万元整);2.合伙人有本协议第十条第3款规定行为之一的,违约方应将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赔偿给其他合伙人,同时向企业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000元整(大写:_伍万元整)。第十

9、三条:_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四条:_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_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第十六条:_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_ 乙方:_丙方:_年_月_日合伙经营合同书标准范文(二)甲方:_ 身份证号:_乙方:_ 身份证号:_丙方:_ 身份证号:_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

10、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合伙组织名称为:_合伙经营项目为:_第三条合伙期限自_止。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

11、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2)未履行出资义务;(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

12、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合伙人会议制度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

13、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6)其它5、其它工作会议:(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4、根据合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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