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道德需要.doc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563748158 上传时间:2023-12-0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的道德需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人的道德需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人的道德需要.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人的道德需要.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人的道德需要.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人的道德需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的道德需要.doc(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人不仅有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而且有着道德存在的内容。正是人的道德存在,才是人的社会本质所在,对于理解人、认识人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思想史上,思想家们对人的道德存在有许多宝贵的猜测,但是,明确认识和研究人的道德存在的理论成果并不多见。人的道德存在是通过人的道德直觉的方式而得以实现的。近代以来关于人的认识的哲学,基本上是基于人的精神存在的分析框架,它不适用于对道德存在的理解。对人的道德存在的认识,需要有全新的视角。认识人的道德存在,对于发现人的自我完善的途径,有着积极意义。人的生命包含着三重内容:它们分别是人的物质存在、精神存在和道德存在。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无非是出于满足人的存在的要求,认识到人

2、的物质存在,就会通过物质生活资料的获得去实现人的物质要求,认识到人的精神存在,就会发现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中所存在着的精神因素,甚至去创造精神产品,以求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也就是说,正如承认人的物质存在对于理解人的物质生活以及承认人的精神存在对于理解人的精神生活一样,也只有基于人的道德存在,才能发现:在人内心之中有着追求道德生活的渴求和冲动,也才能排除任何把人的道德品质看作是外部加予人的错误观点。 在人类历史的早期阶段或在个人生活的低等需要中,满足人的物质存在需求的生活必需品是食物和性等物质性的产品;在社会发展到较高的历史阶段以及个人生活的较高等需要突出出来时,在人的生活必需品的

3、清单中就需要增列出一些精神产品,而到了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的时候,或者在个人生活的更高等需要中,道德作为人的生活必要内容,也就必然会日益显示出来。如果说人的精神存在比物质存在复杂得多的话,那么道德存在又较精神存在更为复杂。正是由于它具有复杂性,所以,人的道德存在相对于迄今为止的一切关于人的研究来说,都显得非常神秘。哲学家们往往根据“心物二元论”的假设,试图抹去人的道德存在的复杂性,独断地把人的道德存在宣布为人的精神存在,在主观臆断的叙述中或在貌似科学的精神现象分析中,回避了对道德及其道德现象作出专门研究,以至于一直把人的道德存在简单地等同于人的精神存在。 当然,如果认为在人类思想史上对人的道德存

4、在根本没有涉及的话,也是不合乎实际的。我们看到,有许多哲学家承认人的个体之中有着这样一种存在,而且认为它是人的创造力的源泉,这是难能可贵的。例如,现代哲学人类学家舍勒猜测道,就人类的精神活动而言,个体的人是精神活动的中心,是因为有了个人,才会有人类的精神活动。所以,精神首先是存在于个体的人那里的,而且每一个人的精神都是惟一的、独特的。个人的精神具有无限的开放性,可以冲破现有环境狭隘的束缚,从欲望和冲动的压力下解放出来,对一切事物采取开放的态度。这种精神不是无机界或有机界的事物,而是一个把环境转化为自为世界的自在。从舍勒对他所讲的精神所作的特殊规定来看,已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精神,在一定程度上,

5、是接近于人的道德存在的。但是,舍勒毕竟无法走出传统的物质与精神二元存在的窠臼,还是将这种存在看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存在。因此,他无法将它与人的知觉能力、怀疑和信任等意识现象、爱恋和忿恨等情感体验区分开来。当然,出于理解人的个体差异的需要,舍勒对这种特殊精神的描绘和规定,已经能够达到解释问题的目的,那就是同属于一个阶层或集团的人,为什么会在行为上、个体发展轨迹上以及其他个体特征上,都会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对于理解社会伦理的和道德的结构,对于理解人的道德行为的主体动因,对于理解人的道德行为的自我评价,则不适用。我们说舍勒的猜测是比较深刻的,是因为他试图把他的“精神”概念与“心理”的存在形态区别开来

6、,从而避免了把这种精神理解成认识过程中的“心理定势”。关于人的道德存在与精神存在之间的关系,中国思想史上也有着许多有价值的猜测。比如,老子在对学习、求知与“得道”的比较中,就阐发了这样一种思想,“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在这里并不能说老子主张闭目塞听,反对学习,反对求知,反对认识客观世界。相反,恰恰说明老子看到了人的道德存在与以知识为基本内容的精神存在是不同的,他所要强调和证明的是道德存在的特殊性,并试图去发现人们获得和维护道德存在的正确道路。由此看来,老子能够指出人的道德存在与精神存在的差异,是非常了不起的。而且,他还进一步发现,人们对外在世界的认识,人的学习,人的求知,对人的道德存在的发

7、展并不必然具有积极意义。不仅如此,如果在认识、学习、求知的过程中,忽视了人的道德存在的话,那么,人所获得的知识就有可能遮蔽人的道德存在,使人的道德存在隐藏起来,从而难于发挥作用。从外在表现上来看,就是一种“为学日益”和“为道日损”的情况。这实际上也就是后来王阳明所讲的“知识愈广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理愈弊”。当然,需要指出,人的道德存在与精神存在之间这种彼此消长的负相关关系并不是必然的,它们各自都有着自己发展和完善的道路。老子希望通过“涤除玄览”而去维护人的道德存在的方法,并不可取。如果退一步说,指出人的道德存在并不是通过认识的途径去获得的,就会成为一个极其深刻的见解。所以,老子在“学”与“

8、道”之间的关系问题上,有一半是正确的,即指出认识和学习并不必然使人成为有道德的人,当他进一步发挥自己的见解时,即为了保证人是道德的就放弃对认识和学习的追求时,他又是错误的。 到了宋明时期,中国思想史也明显地出现了认识论倾向,因而“知”与“识”的概念也成了哲学思考的中心范畴,在涉及到道德存在的问题时,我们也看到有着两个重要的描述性概念,它们就是相对而存在的“德性之知”和“闻见之知”。就这两个概念都是立足于“知”而不是立足于存在而言,是很不确切的,但就宋儒能够把“德性”与“闻见”相区分这一点来看,要比西方近代以来的认识论哲思深刻得多。因为,西方近代的整个认识论传统,都在谋求统一解释框架的过程中从根

9、本上抹杀了人的道德存在,而宋儒在“德性之知”和“闻见之知”的区分中却为人们提供了一条理解和把握人的道德存在的通道。更为可贵的是,宋儒把握了人的道德存在的实践特征,发现那种被他们称作为“德性之知”的道德存在所具有的实践品质。 在现代思想家中,尽管认识论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但当他们深入思考时,也倾向于把认识的结果与道德规范区分开来。赖欣巴哈就指出:“知识并不包含任何规范的成分,因此不能充当伦理学的解释。”“如果德行是知识,那么伦理规条就失去了它们的命令性质。”赖欣巴哈为了突出科学的特征而把伦理学排斥在科学之外是错误的,其实伦理学也是一门科学,伦理学也担负着对道德存在、道德规范、道德行为、道德目标等

10、的认识任务。但是,西方近代认识论分析框架下生成的科学体系无法包容伦理学却是事实。所以,赖欣巴哈看到并指出与道德相关的问题有着认识论分析框架无法容纳的特性,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虽然他的认识还停留在道德规范的命令性特征与科学的逻辑合理性之间的冲突,但得出的结论在方向上是正确的,如果能够涉及到道德存在这一道德本源的问题,就会看到,伦理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会更加突出。不过,必须承认,伦理学是一个知识体系,但道德的存在和作用机制决不是一种认识关系,人的道德状况并不取决于认识,一个认识了善和把握了善的全部内涵的人决不意味着必然有德行。反过来,一个有德行的人可能对伦理学的任何一种善的定义都无从知晓。 虽然哲学

11、家们对于人的道德存在有着许多猜测性的判断。但是,他们关于这一方面的所有猜测都是出于理解人的个体差异以及人的创造活动的需要。在思想史上,很少有人能够出于理解社会伦理的、道德的结构和人的道德行为的主体动因的需要而去把握人的道德存在,不用说能够在思想体系中把人的道德存在作为一个原始的逻辑起点,更不用说以道德存在为根据去提出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构想了。今天,认识人的道德存在是一个时代课题,是人类道德生活的历史推展出来的一个课题。以往伦理研究之所以没有作出从人的道德存在出发去建构伦理学说的努力,是因为伦理学较多地面临着对社会伦理道德现象形式方面和宏观层面的认识,人的个体道德差异没有能够成为伦理学研究的重

12、心。现在,在全球化、世界一体化正在迅速实现,关于形式方面和宏观层面研究的理论意义也相应地削弱。相反,它在实质上呈现出越来越多的课题,要求伦理学关注这些历史性的时代课题。对伦理道德实质方面的研究,必然要建立在对人的道德存在的认识上,只有对人的道德存在作出深入、全面的科学认识,弄清它与人的物质存在、精神存在之间的关系和相互作用机理,发现他的外向功能及作用机制,才能建立起真正科学的伦理学说。 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的讲话,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讲话切中肯綮,摸中了我们时代的脉搏,唱响了时代的足音,表达了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时代需要懂得并践行“八荣”自觉远离“八耻”的“道德人”。当前我国正处在激烈转型

13、期。改革开放20多年来,在经济建设取得世人瞩目成就的同时,在道德领域却出现了一些相伴随的问题,诸如见利忘义、损人利己、骄奢淫逸等“八耻”现象。正如马克思所说:“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今天我们社会中的道德问题也是我们社会经济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行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策,在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人的道德在一定程度上受物质利益驱使而被扭曲。在新时期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打好各项改革攻坚战,人的道德素质是必要因素之一。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当国家发展处在关键时期,人们所追求的价值观在国家繁荣出现以后仍保持持久。关键时期的价值观,不是获利为目的的工具主义性的价值

14、观,而是不计个人得失的发自内在的道德行为。当前,我国正处在这样的时期,呼唤这样的“道德人”和价值观是时代的迫切需要。胡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讲话,正契合了这一需要。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实力已明显增加,正朝着全面小康的目标迈进。进入新时期以来,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这种崭新的理念已大不同于20世纪90年代。简单说,那时的人更注重经济需要,道德需要就被物质利益需要所掩盖。而今,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其中每一方面对人的道德的要求都是很高的,同时总的来看都是符合以人为本、符合人的道德

15、发展的规律性的。从道德的起源和本质来看,道德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产物,是人们用来调节人对人的关系的规范。道德需要不同于物质需要,它是一种高级的社会需要。当人能够把对社会、对他人的贡献和给予建筑在自觉的基础上,当作自己的义务和责任,知荣知耻,这种人可称之为有道德的人。当前,随着群众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逐步得到提高,提倡和培养人们的道德需要,必将会对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推动和谐社会起到积极作用。“八荣八耻”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具体要求,与我国一贯倡导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公民道德一脉相承,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并行不悖。而且“八荣

16、八耻”的提法更加具体细微,更加是非分明,朗朗上口,易于入耳入心。牢记“八荣八耻”,是落实“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现实要求。我们要建设法治的社会,用法律来规范人们的活动,同时,在法治基础上实行“德治”,与法律规范一起共同作用于人们的行为活动。无论是“法治”还是“德治”,都要求人们的道德素质必须达到相当的高度和境界,需要广大群众成为有道德的人。“八荣八耻”是做人应该达到的基本道德,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须要求的道德准则。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把这些善恶昭然、是非明确的道德准则付诸实践,既有益自己又有益社会,成为名副其实的“道德人”。惟有当符合时代要求的有道德的人大批涌现时,我们的国家将会攀上又一个发展的新阶段。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在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一个社会上,在日常,有一种无形的东西在约束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它是什么?它就是道德。 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就必须把握好自己生活中的每一天的一举一动,不做有害社会和大家的事,多做利于社会的事情,多为其他人考虑,奉献自己的力量,集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