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并购纵向并购与混合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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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横向并购纵向并购与混合并购横向并购概念:横向并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公司之间的并购行为。 横向并购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领域相同或生产同质产品的同行业之间的并购,即 这种并购方式是企业猎取自己不具备的优势资产、削减成本、扩大市场份额、进入新的市场 领域的一种快捷方式。横向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 并购行为.通过横向并购,上市公司不仅壮大了自身规模,增强了实力,而且通过输出优势资源, 带动了整个行业总体水平提高。优点: 这种并购方式是企业猎取自己不具备的优势资产、削减成本、扩大市场份额、进入新的 市场领域的一种快捷方式。能够发

2、挥经营治理上的协同效应,便于在更大的范畴内进行专业 分工,采纳先进的技术,形成集约化经营,产生规模效益。缺点:容易破坏自由竞争,形成高度垄断的局面。纵向并购定义:1、纵向并购是生产经营同一产品相继的不同生产时期,在工艺上具有投入产出关系公司之间的并购行为。纵向并购 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相互衔接、紧密联系的企业之间,或者具有纵向协 作关系的专业化企业之间的并购。纵向并购的企业之间不是直截了当的竞争关系,而是供应 商和需求商之间的关系。优点:通过市场交易行为内部化,有助于减少市场风险,节约交易费用,同时易于设置进 入壁垒。缺点:企业生存进展受市场因素阻碍较大,容易导致小而全,大而全的重复建设3.

3、 纵向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紧密 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纵向兼并使企业明显的提高了同供应商和买主的讨价还价能力纵向兼并往往导致连锁反映。混合并购是指一个企业对那些与自己生产的产品不同性质和种类的企业。简单地说,当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分别处于不同的产业部门、不同的市场,且这些产 业部门的产品没有紧密的替代关系,并购双方企业也没有显著的投入产出关系, 那么称这 种并购为混合并购。通过混合并购,一个企业能够不在某一个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上实行专业化,而是能够生 产一系列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多元化经营战略。因此,混合并购往往会导致多元化 经营。多元化

4、经营指的是一家企业同时介入差不多互不关联的产业部门,生产经营假设干类 互无关联的产品,在假设干个差不多互无关联的市场上与相应的专业化对手展开竞争。1、有助于降低经营风险。 2、能够降低企业进入新的经营领域的困难。3、增加了进入新行业的成功率。4、有助于企业实行战略转移。5、有助于企业实现其技术战略。另外,混合并购对市场占有率的阻碍,多数是以隐藏的方式来实现的。在大多数情形下, 企业通过混合并购进入的往往是同他们原有产品相关联的经营领域。在这些领域中,他们使 用同要紧产品一致的原料、技术、治理规律或销售渠道规模的扩大,使企业对原有供应商和 销售渠道的操纵加强了,从而提高他们对要紧产品市场的操纵。

5、另一种更为隐藏的方式是: 企业通过混合并购增加了企业的绝对规模,使企业拥有相对充足的财力,同原市场或新市场 的竞争者进行价格战,采纳低于成本的订价方法迫使竞争者退出某一领域,达到独占或垄断 某一领域的目的。由于巨型混合一体化涉及专门多领域,从而对其他相关领域中的企业形成 了强大的竞争威逼,使一样的企业不敢对他的要紧产品市场进行挑战以免引起他的报复,结 果造成这些行业竞争强度的降低。自 自由现金流自由现金流量,确实是企业产生的、在满足了再投资需要之后剩余的现 金流量,这部分现金流量是在不阻碍公司连续进展的前提下可供分配给企业资本供应者的最 大现金额。简单地说,自由现金流量(FCF)是指企业经营活

6、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扣除资本性支 出(Capital Expenditures, CE)的差额。即:FCF=CFO-CE。自由现金流是一种财务方法,用 来衡量企业实际持有的能够回报股东的现金。指在不危及公司生存与进展的前提下可供分配 给股东(和债权人)的最大现金额。自由现金流在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基础上考虑了资本型支出和股息支出。尽管你可能会认 为股息支出并不是必需的,然而这种支出是股东所期望的,而且是一现金支付的。自由现金 流等于经营活动现金.自由现金流表示的是公司能够自由支配的现金。假如自由现金流丰富,那么公司能够偿 还债务、开发新产品、回购股票、增加股息支付。同时,丰富的自由现金流也使得公司成为

7、 并购对象。自由现金流量可分为企业整体自由现金流量和企业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整体自由现金流量是 指企业扣除了所有经营支出、投资需要和税收之后的,在清偿债务之前的剩余现金流量;股 权自由现金流量是指扣除所有开支、税收支付、投资需要以及还本付息支出之后的剩余现金 流量。整体自由现金流量用于运算企业整体价值,包括股权价值和债务价值;股权自由现金 流量用于运算企业的股权价值。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可简单地表述为利润折旧投资。 运算: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营业利润+折旧及摊销)一(资本支出+营运资本增加) 净营运利润-税金=NOPAT税后净营运利润-净投资-营运资金变化净值=自由现金 流量 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

8、各国证券市场最要紧的收购形式,它通过公布向全体股东发出 要约,达到操纵目标公司的目的。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猎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 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证全体股东专门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 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估量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 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 要约的股份。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收购上市公司,有两种方式: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而后者是更市场化的 收购方式。从

9、协议收购向要约收购进展,是资产重组市场化改革的必定选择。协议收购是收购者在证券交易所之外以协商的方式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签订收购其股份的协议,从而 达到操纵该上市公司的目的。收购人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 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要约收购即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证券法规定该比例为 30,假设连续 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与协议收购相比,要约收购要通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纷杂,收购方的收购成本较高。然而一样情形下要约收购 差不多上实质性资产重组,非市场化因素被尽可能淡化,重组的水分极

10、少,有利于改善资产重 组的整体质量,促进重组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要约收购是各国证券市场最要紧的收 购形式,在所有股东平等猎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选择,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收购 模式。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要紧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交易场地不同。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而协议收购那么能 够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二是股份限制不同。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 30时,假设连续收购,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 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 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 务。而协议收购的

11、实施对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三是收购态度不同。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操 纵权的转移,因此协议收购通常表现为善意的;要约收购的对象那么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 有的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又称敌意收购。 四是收购对象 的股权结构不同。协议收购方大(相关,行情)多项选择择股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 以较少的协议次数、较低的成本获得操纵权;而要约收购中收购倾向于选择股权较为分散的 公司,以降低收购难度。五是收购性质不同。依照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两种。

12、部分收购是指试图收购一 家公司少于 100的股份而获得对对该公司操纵权的行为,它是公司收购的一种,与全面收 购相对应。协议收购是一种收购方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 票持有人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收购。收购上市公司,有两种方式: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协议收购是收购者在证券交易所之外以 协商的方式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签订收购其股份的协议,从而达到操纵该上市公司的目的。 协议收购采取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收购人能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 司的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收购协议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3 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 监督治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

13、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协 议收购的双方能够临时托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 银行。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 30时,连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 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然而,经国务院证券监督治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 除外。收购人依照上述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有关要约收购的规定。协议收购模式境内上市公司协议收购的六种模式通常而言, 一项完整的境内上市公司收购重组交易行为是上市公司收购、资产重组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等以

14、及后继 融资增发新股、配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多项交易行为的组合。 就我国目前的环境背 景而言,从上市公司协议收购行为中不同的交易对价形势、不同的交易主体、在收购前后是 否直截了当引起上市公司股本变化等角度,能够将上市公司协议收购行为归纳为两大类,共 六种模式。存量收购类模式 上市公司股东出售方向收购方出售上市目标公司占相对控股第一大控股或绝对控股超过 50%比例的股份,收购方那么以现金、股票收购方自身的股票、收购 方持有的其控股或参股公司的股票和/或其他实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为对 价支付给上市公司股东。该收购方式不包括后继资产重组并未直截了当引起上市公司股 本的增减变化,上市公司亦未因

15、此直截了当获得任何现金或资产的流入,因此,能够将上述 收购模式称为存量收购类模式。 存量收购类模式项下的交易主体为上市公司股东 收购方。 在存量收购类模式项下,依照交易对价的不同形式,可区分为以下三种具体 模式: 存量现金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现金作为对价收购方单一支付实物资产作 为对价的法律关系与收购方单一支付现金无实质差别,因此,不单独区分为一种模式;该 模式交易结构简单,便于明白得,目前境内证券市场中的上市公司收购案例差不多上采纳该 模式。 存量换股模式 收购方单一支付股票作为对价,该模式关于收购方而言,财 务压力较小,但收购方的原有股东或收购方用来换股的其控股或参股公司的原有股东,将面

16、临被稀释股权比例的风险。 存量混合模式收购方结合支付现金、股票和/或其他实物资产作为对价,该模式能较为全面地满足出售方和收购方不同的要求,在境外资本市场 总被普遍采纳。增量收购类模式 上市公司目标公司、出售方向收购方定向增资发行一部分股票发行后占相对控股 或绝对控股比例,收购方那么以现金、股票收购方自身的股票、收购方持有的其控股或 参股公司的股票和/ 或其他实物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为对价,支付给上市公 司。该收购方式直截了当引起了上市公司股本的增加,上市公司亦因此直截了当获得了现金 和/或资产股票、其他实物资产的流入,扩大了资产规模,因此,将上述收购方式称为 增量收购类模式。 增量收购类模式项下的交易主体为上市公司收购方,上市公司 既是交易的出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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