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学籍管理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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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学校学籍管理制度4篇 书目 第1篇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制度-4 第2篇新城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3篇某中学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第4篇初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初中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淌,有效限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化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义务教化法和安徽省义务教化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化的实际状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方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需根据教化局当年招生政策、安排招生,录用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

2、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实行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育处应赐予录入电脑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育处存档,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档,一份上缴县教化局。 4、学校必需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化学籍卡,由学校教育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别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全部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果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

3、要照实反映学生真实状况。学籍档案应由教育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需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诞生年月日必需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化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学籍卡; (4)电脑档案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嘉奖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化要求和教化局相关文件精神,

4、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需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育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装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峻违纪行为可劝退。 (4)办理学籍。新生顺当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育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需先到转

5、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探讨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别状况必需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相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6、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化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旧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支配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缘由消逝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支配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接着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

7、,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刚好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缘由,敦促其到校。 五、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化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县教化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化毕业证书。 六、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老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育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需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看法,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七、考核与嘉奖 1、对在校生,由学校

8、领导、科任老师、班主任依据教化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生参与全部科目考试。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老师、班主任要依据学生素养发展状况,照实填写义务教化学生素养发展报告手册,并刚好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化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果,学校可按不怜悯况赐予表扬嘉奖,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9、。 5、对学生的嘉奖,由班主任或有关老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嘉奖的由教育处副主任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教育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 八、处分 1、义务教化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峻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峻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老师应深化了解状况,分析缘由,重在教化,热忱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福渡初中 2023年1月 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制度-4 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制度(4) 1.制订全校学生总名册,新生入学要统一编号(学号)注册。 2.管理好学生学籍档案(学籍卡片、健康卡片、新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 3.学生每

10、个学期的学习成果,操行评语,出勤考核,劳动表现,奖惩状况等,要逐一登记在学籍卡片上。 4.学生因故休、复、转、退的应刚好注明。 5.学籍卡片分班装订成册,由教育员负责管理,领导和老师都可查阅。 某中学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中学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 1、为便利管理,便利与各位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家长学校的学员登记造册。 2、学员名册中主要写清学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3、如个别学员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有变动,应马上赐予更正。 4、在家长学校开学时,按名册点名,严格学校纪律。 新城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新城中心校学籍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教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义务教化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未成年人爱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化的实际方法,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方法。 一、入学 1、新生入学,实行开学通告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育处应立即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运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基本状况表和学生分班花名册,上交当地教化行政部门。 4、学校必需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化素养报告册,并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别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卡

12、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全部栏目要填齐。素养报告册中的学生成果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照实反映学生真实状况。素养报告册由教育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素养报告册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别缘由须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执”,然后由教育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义务教化登记卡一并转出,并报县教化部门备案。 2、个别学生确有特别状况要求插班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育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簿、义务教化登记卡方可办理

13、插班手续,由教育处统一支配插入指定班级。 3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当地教化行政部门。 三、休学、复学、辍学。 1、有下列状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相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化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旧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

14、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支配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缘由消逝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支配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接着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刚好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缘由,敦促其到校,校长应马上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缘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实行教化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四、留级与跳级 1、义务教化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果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老师探讨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区教化局审批,允许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起先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五、毕业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化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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