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师德师风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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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师德师风及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A、注册公司 B、投资参股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C、购置不动产 D、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四、判断题(共125个,每题2分) 1、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是每一名党员的义务。( )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 3、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相结合的制度。( ) 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群众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下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

2、建议。( ) 6、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 7、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 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 9、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10、党员基本权

3、利包括: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适当答复。( ) 11、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 12、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党籍。( ) 13、入党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 14、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 15、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

4、导下,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 16、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 17、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和职能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 18、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 19、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 20、党员享有

5、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 21、党员享有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讨论的权利。( ) 22、党员享有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 23、党员享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的权利。( ) 24、党员享有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的权利。( ) 25、对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半数以上的人数决定。( ) 26、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 27、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 28、党员享有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的权利。( ) 29、党员享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 ) 30、党员享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 ) 31、党员享有申请辞职的权利。( ) 32、党员享有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的权利。( ) 33、党员享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权利。( ) 34、党员享有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或辩护。( ) 35、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7、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 36、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 ) 37、各级党委(党组)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 38、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39、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岗位序列。( ) 40、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 ) 41、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 42、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

8、升职务。( ) 43、公务员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 44、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 45、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 ) 46、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 47、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 48、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 49、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

9、的纪律处理措施是改组。( ) 50、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 51、对于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党员,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 52、只要不以自己的名义经商办企业,将不受党纪处分。( ) 53、个人借用公款超过一年不还的,应追欠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 54、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必须从其担任的最低职务开始依次撤销。( ) 55、对于挪用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等款物的,应当依照规定从重或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 56、撤消某党员党内职务的处分并不影响其担

10、任党外组织的职务。( ) 57、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期满二年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可以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 ) 58、公务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六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条件。( ) 59、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 ) 60、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以辞退。( ) 6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 62、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11、 ) 63、公务员受记过处分的期间为一年。( ) 64、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规定,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 65、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党员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6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 67、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 68、公务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 69、公务员可以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 70、公务

12、员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不得辞去公职。( ) 71、处分决定机关应当以口头形式将处分决定通知公务员本人。( ) 72、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以辞退。( ) 73、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 74、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只对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 75、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 76、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

13、,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予以纠正。( ) 77、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半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 ) 78、上一级监察机关认为下一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不适当的,可以责成下一级监察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 79、上一级监察机关认为下一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不适当的,必要时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 80、行政机关公务员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可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 81、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 82、办案人员与被调查的公务员是近亲属关系的,

14、应当回避。( ) 83、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监察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 84、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可以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 85、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期限为12个月。( ) 86、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属于国家财产以及不应当退还或者无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缴国库。( ) 87、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 88、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处分期满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 89、国家公务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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