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评定与档案所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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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级职称评定与档案所在的关系 医生初级职称的评定 默认分类21-11119:28:13阅读150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 医药卫生人员技术资格考试 一、资格分级: (一)、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医士、医师);中级资格(主治医师);高级资格(副主任医师、主 任医师)。 (二)、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三)、全科医师专业分为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二、资格考试:上述医学专业初、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定为每年 10月。高级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 三、资格聘任: (一)、临床医学专业: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

2、医师,可聘任为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 资格,可聘任为医师职务。 (二)、药、护、技专业。取得初级资格并附合下列条之一者,可聘任为”师”级专业技术职务。 1、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三)、参加医学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并附合有关规定,可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参加考试条件: (一)、初级: 、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与国家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并轨,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执业医师者,可分 别聘为”医士”“医师”。 、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者,应具备

3、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3)、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二)、中级: 1、参加预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4)、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5)、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6)、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7)、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2、

4、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者,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2)、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 五、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资格和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均分4个半天进行,各级别考试均设置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uot; 等4个考试科目。 2、考试期限:从2021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办法, 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性的全部科目的考试。 六、考试限制:

5、有下列情性之一者,不得参加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年;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性。 七、学历规定: 报名条件中有关的学历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有截止日期为考试 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八、护理考试: 从2021年起,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轨。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合格者,既可作为护理专业初级(

6、士)资格,又可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依据。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不再专 门组织考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介绍及报考条件 考试介绍: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 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 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 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 目。分个半天进行。考试方式由采用笔试向人机

7、对话考试方式过渡。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一)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 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自02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按报考专业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考生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全部科目的考试。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 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二)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国家执业 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初级资格。 (三

8、)自201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 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专业的考试。 (四)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拟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各地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 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地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 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国家和本市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

9、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 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年;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

10、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年;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 医师资格)。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 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年; (五)市卫生行政部

11、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生职称考试条件生变部分考生失去考试资格 昨天,密云县某医院的医生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年初,北京地区医生职称考试的实施细则做了部分调整,使他失去了今年的考试资格。对此,有关政府部门表示,目前只能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希望受到影响 的考生能够理解。 据王先生介绍,他于1998年9月取得初级医师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他在取得初级医师资格之后工作6年即可申请中级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为此,按计划他报了将于今年月举行的职称考试,并且准备了很长时间。但3天前他却得到消息,因为考试细则做了调整,规定资格取得时间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年12月底前,按照这样的计算方式,他的实际工作年限没

12、有达到年,失去了参加今年上半年职称 考试的资格。 据记者了解,以前的有关文件则没有对这个具体日期做硬性规定,即只要在取得初级医师资格的当年向后顺延6年,即可参加那一年的中级主治医师考试。王先生和他的很多同事都为此感到不解,同时也觉得受 到了损失。 为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卫生局等部门。两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称,这项变动是根据人事部和卫生部下达的指令,全国各地都要执行,不只是在北京市范围内实施。因为涉及很多考生的利益,他们就此事已于元旦前和各有关部门多方协调,也为此做了大量考生和单位的工作。但是目前为止只能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希望因此而受到影响的考生能够理解。不过,有关部门并没有透露受影响

13、考生的具体数字。 “成教”“卫校学历”能否报考医师资格 接受成人医学教育和中等卫生学校医学教育的人能否参加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日前,卫生部有关部门对 此进行了专门说明。 对于接受成人医学教育的人员,卫生部关于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中规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报名参加各类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医学教育并取得相应医学专业学历的 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参加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自021年4月26日前入学的非在职和在职卫生技术人员,通过成人医学学历教育(函授、夜大、脱产等学习形式)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此后(含2年4月2日)入学的没有取得执业

14、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成人医学学历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取得的医学学历,不作 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对于接受中等卫生学校医学教育的人员,规定:02年月1日以后入学,取得中等卫生学校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中医、中医骨伤、中医康复保健、藏医医疗、维医医疗、蒙医医疗学历除外) 不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医学教育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2021年月1日以后入学的人员,就读于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医学专业设置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 部门同意的中等卫生学校,其所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此外卫生部关于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规定:2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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