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B章 职业治疗师(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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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职业治疗师(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九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第359B章 职业治疗师(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的主要内容。2.根据条例第10(5)条重新列入注册名册.5103.根据条例第13条注册.11554.根据条例第14(3)条发出的注册证明书的核证副本.2705.根据条例第14(7)条发出的注册证明书的复本.3156.根据条例第14A条发出的专业操守证明书.6257.根据条例第14A条核实注册的证明书.4758.根据条例第15条临时注册.10859.根据条例第15A条举

2、行的考试的考试费.127010.根据条例第16条发出的执业证明书 (1995年第34号第42条).395(1994年第518号法律公告;1996年第318号法律公告;2000年第320号法律公告)第359B章 附表4豁免受本条例规限第16条项获豁免的人豁免受条例中以下各条规限1.第1部正执业为医生的注册医生21(1)2.正在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或香港理工大学接受职业治疗课程或医科训练课程的学生 (1994年第643号法律公告)21(1)3.第2部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第165章)适用、由个别人士营办并根据该条例注册的医院21(1)4.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第165章)适用、由

3、法团营办并根据该条例注册的医院20及21(1)5.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第165章)适用、由个别人士营办并根据该条例注册的留产院21(1)6.医院、护养院及留产院注册条例(第165章)适用、由法团营办并根据该条例注册的留产院20及21(1)7.由个别人士营办并根据诊疗所条例(第343章)注册的诊疗所21(1)8.由法团营办并根据诊疗所条例(第343章)注册的诊疗所20及21(1)第359B章 附表5初步调查小组第17条1.小组成员成为委员会成员后停止出任小组成员小组成员如在其任期内成为委员会成员,即停止出任小组成员。2.委任署理主席如小组主席暂时不能或将暂时不能行使其职能,委员会可提名

4、另一名委员会成员,并由委员会主席委任,在委任期间内署理小组主席的职务。3.委任署理成员如小组成员暂时不能或将暂时不能行使其作为小组成员的职能,可由香港职业治疗师学会提名一位符合委任该成员的同样准则的人,并由委员会主席委任,在委任期间内署理该成员的职务。4.任期届满或终止的影响如小组当时正考虑根据本规例提出的任何申诉或告发,而(a)任何获委任为小组主席或小组成员的人的任期凭借第17条而届满或因本附表第1段的施行而终止;或(b)任何根据本附表第2或3段委任的人任期届满,则若上述的人随即并未获推选或未再获推选为小组主席或小组成员,或未获委任或未再获委任为小组主席或小组成员,视属何情况而定,则为小组考

5、虑该申诉或告发的目的而非为其他目的,该人的主席身分或成员身分须凭借本段得以继续,直至小组已就该申诉或告发履行其职能为止。5.小组主席及小组成员辞职(1)小组主席或小组成员可于任何时间以书面通知秘书而辞去在小组的职务,但如在给予该通知的任何时候,小组正考虑任何申诉或告发,则为小组考虑该申诉或告发的目的而非为其他目的,而委员会主席要求如此辞职的人继续出任小组主席或小组成员,则该人须继续出任小组主席或小组成员,直至小组已就该申诉或告发履行其职能为止。(2)第17条适用于任何根据本段提出的辞职而产生的任何空缺,犹如该空缺是因期满而出现者一样。6.小组主席或小组成员出席委员会会议如小组将针对某人的申诉或告发转呈委员会裁定,则小组主席以及曾出席小组为考虑该申诉或告发而举行的会议的任何小组成员,在委员会就该申诉或告发进行聆讯或裁定时,不得以委员会成员的身分出席任何委员会会议。7.小组会议(1)小组须按小组主席的指示不时召开会议,而小组主席可于任何时间押后小组的任何会议。(2)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小组主席须决定任何会议所采取的议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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