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易2016(13)号: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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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洲易威斯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公司201613号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1.1 目的 (1)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2)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3)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4)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1.2 依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2、。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第五条 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

3、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第二章 工资总额第六条 行政人事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第七条 行政人事部与财务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第八条 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第九条 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行政人事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 年薪制第十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其它人员是

4、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第十一条 工资模式年薪 = 基薪 + 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第十二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第四章 结构工资制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第十四条 工资模式普通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补贴销售类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补贴注:销售类员工的业务提成工资,公司根据提成奖励办法给予销售提成,提成奖励的发放,按公司提成奖励办法执行。技术类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技能

5、工资补贴注:为培养和稳定技术型员工,公司给技术型员工的技能工资,合同到期时一次性发放。员工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发放技能工资。一、基础工资1、基本工资参照株洲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390元,我司拟定为1400元。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6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株洲市确定了2016年的最低工资标准,选取的是全省最高档,与长沙市持平。工资构成NO.类别定义对应职位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技能工资业绩提成补贴1决策类指在公司管理系统中负责确定企业运营的目标、纲领和实施方案,并进行宏观控制

6、的对应管理职位,本制度规定为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及经董事会 (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以年度为周期,以其完整年度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年度薪酬的人员。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2管理类指在公司管理系统中承担一定管理责任,独立负有下属员工管理职责的对应管理职位,本制度规定为各管理系统中主管级及以上非决策类岗位为管理类岗位。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职能主管3职能类指在公司管理系统日常工作中服务具体职能以及业务部门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支持辅助的工作岗位,本制度规定为各职能部门日常管理中的主管级以下普通岗位。助理文员专员4营销类指直接面向客户进行市场推广和营销并承担具体销售任务的岗位,以及协助销售工作进行

7、市场营销活动的岗位。本制度指定为销售部、市场部、客服部等承担具体销售任务的岗位。销售销售总监销售经理5技能类指参与产品开发、工程、设备操作维护等过程,利用一定专业技能开展工作的岗位。本制度规定为包括产品开发、设备操作调试、设备维护、工程施工等相关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操作员岗位。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操作员岗位工资级别表类 别职 级级差岗位工资序列决策类管理类技能类职能类营销类试用一等二等三等总经理副总经理高级经理6000资深部门经理资深工程师中级经理资深工程师4002600430047005100部门经理工程师会计企划经理内勤总管渠道业务总监初级经理工程师300210036003900

8、4200部门主管助理工程师生产主管财务采购仓库主管 销售经理主管助理工程师2001400210023002500高级操作技术员出纳美工仓储员区域经理高级员工2001100140016001800初级操作技术员文员业务客服专员内勤初级员工2001000110013001500技术类应届毕业职能类应届毕业销售类应届毕业应届毕业100800100011001200享有技能工资享有业绩提成2、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2.1公司岗位工资的50%作为绩效工资;2.2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

9、,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2.3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后的第1个整月起调整。3、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三级,简称“一岗三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2400元和6500元,并设定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二、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管理办法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三、工龄工资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龄工

10、资 = 公司工龄100元(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四、补贴(一)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通信补贴、午餐补贴。(二)通讯补贴 :1、通讯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2、通讯补贴分为3个级别:员工级、销售级、部门经理级、总经理董事长级;3、通讯补贴标准如下:员工级:50元/月/人;销售级:100元/月/人;部门经理:业务类:100元/月/人;管理类:100元/月/人;技术类:100元/月/人;总经理董事长级:300元/月/人4、 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08:00-22:00必须保证手机开机,通信畅通。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关机、停机。5、 由于话费补助主要

11、是针对员工因公发生话费的补偿,故公司有权对产生的话费进行抽查监督,并根据实际支出情况予以调整补助金额。6、 通讯补贴在每月工资中发放。(三)午餐补贴: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提供午餐补贴,为15元/天。(四)试用员工享受普通员工应应有的一般性补贴;按时发放。第五章 福利待遇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及株洲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一年缴纳住房公积金。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的最低标准为准。根据国家及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的缴费系数。第十八条 员工享有生日礼金,标准为50元。第十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具体

12、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第六章 薪酬的计算及支付第二十七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1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第二十八条 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第二十九条1 、新应聘,试用期未满一个月而自行离职者,不发工资。2、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新应聘,试用期满一个月者;离职或遭辞退者;停职而复职者;其他; 3、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

13、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三十条 员工请假时的工资规定,详见员工手册。第三十一条 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第七章 离职工资结算 第三十二条 离职工资结算按照离职类型分为三种:1、正常离职:根据公司离职规定办理过离职申请,工作交接完毕,行政人事部给与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工资结算。2、紧急辞职:因特殊原因需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将按标准扣除相应承担的费用后再扣除未领工资的二分之一(与公司有其他约定另行计算)。特殊岗位另行计算。 3、自动离职:员工在无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天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以结算工资,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可独立确定薪资制度细则及考核标准,独立的薪资制度细则由各部门经理制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后执行。第三十四条 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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