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12篇离婚起诉书无子女无财产

上传人:ni****g 文档编号:563661876 上传时间:2024-01-01 格式:DOCX 页数:21 大小:20.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12篇离婚起诉书无子女无财产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12篇离婚起诉书无子女无财产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12篇离婚起诉书无子女无财产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12篇离婚起诉书无子女无财产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12篇离婚起诉书无子女无财产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12篇离婚起诉书无子女无财产》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12篇离婚起诉书无子女无财产(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12篇离婚起诉书无子女无财产下面是我整理的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12篇 离婚起诉书无子女无财产,供大家参阅。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1原告:_,女,汉族,_身份证号码 _电话_。被告:_,男,汉族,_,身份证号_被告:_ 男,汉族,_,身份证号_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_元及利息_元(从借款到期日至付清日的利息),共计_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二被告系夫妻关系。_年_月_日,被告因急需用钱,向原告借款_元,双方约定年月日之前还清。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收未果,现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判决。此致_ _ 人民法院具状人:_年_月_日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2原告

2、:_,性别:_,_年_月_日生,汉族,住址:_电话:_被告:_,性别:_,_年_月_日生,汉族,住址:_电话:_诉讼请求:_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_由原告抚养;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_元。事实与理由:_20_年6月_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_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_由被告抚养。由于小孩系女性,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的生理发育,_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_元生活费。变更抚养权后,原

3、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此致_人民法院具状人:_20_年_月_日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3最新的民法典于20_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_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夫妻感情破裂离婚起诉书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判令原、被告离婚;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于19xx年初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之后,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草率结婚,未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依据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双

4、方已经被认定为事实婚姻,19xx年生育儿子。感情破裂因素如下:一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脾气、性格、爱好及生活习惯等格格不入.无没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二是被告脾气暴躁,经常因家庭琐事对原告恶言恶语、拳打脚踢,使原告精神上、心灵上长期受到打击及折磨,家庭暴力让彼此积怨,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三是被告赌博上瘾,经常成天成夜泡在赌场不回家,家里的财物以被他挥霍一空,四是更令原告伤心的是被告还在外拈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让原告真正对家庭婚姻生活感到绝望。后经我多次苦心规劝,多方调解,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

5、了夫妻感情,五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生活,已经达到_年之久,双方不尽忠诚、同居、抚养等夫妻义务,在生活上各在独立互不参与,经济上分开,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综上所述:被告的上述行为以经深深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在数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之下,夫妻之间感情已无挽回的余地.的为使原告身心不再受到伤害.今后能过上正常人应该过的生活,还原告一个尊严,现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特向你院提起诉讼,恳请法院依法调解或判令原、被告离婚。打官司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此致*人民法院起诉人:年月日民法典(20_.1.1生效)关于离婚的新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6、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

7、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8、,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

9、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

10、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

11、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4原告:_,女,_年_月_日生,汉族,住址:_电话:_被告:_,男,_年_月_日生,汉族,住址:_电话:_诉讼请求:_1.判令婚生女儿_由原告抚养;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元;3.本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_年_月_日,原、被告婚生女儿_出生,女儿出生后,原告一直在娘家生活至今,被告没看望过女

12、儿,从未支付过抚养费,未尽父亲责任。为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生活费。恳请法院判准上列诉讼请求。此致_县人民法院具状人:_ 年 _ 月 _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5原告:_,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_被告:_,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_诉讼请求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儿子_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三、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事实和理由_此致_人民法院具状人: _有子女财产离婚起诉书6原告_,男,_年_月_日出生,_族,农民,住_。联系电话:_被告_有限公司,住所地_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