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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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县委办: 根据文件通知要求,我局涉及的民生保障工作主要是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灾害应急体系,完成了*县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修订(草案),落实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负担责任制,规范了部门预案的衔接工作 。二是及时下拨救灾款物。上半年我县遭受了风雹灾害,农作物橡胶、玉米、茶叶等受灾面积达1183公倾,成灾5公倾,绝收30公顷,受灾人口5135人,因灾倒塌房屋3间,损坏房屋342间,直接经济损失72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5万元。灾情发生后,及时下拨救灾款物,

2、解决灾民的实际问题。上半年,拨付救灾救济款万元,其中:用于民房恢复建设资金13万元,用于灾区和困难群众生活救济万元,救济人口340人次;为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发放棉被50床、衣物20件,救济人数1350人次;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继续做好民房保险工作,完成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签订工作任务。1月份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29户,理赔金1075元。 (二)、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覆盖面。严格把关救助范围和救助程序,扩大贫困群众救助面,搞好与新型合作医疗的衔接工作。1-7月份,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221.05万元,其中救助城市贫困群众53人,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6万;救助农村贫困群

3、众57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3.61万元;为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5722人,每人每年2元,共支付参合金1344元。 (三)、城市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认真落实了低保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规范管理。实行集体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实现了动态管理,有升降,有进出,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政策。17月份,我县共纳入城市低保救助人员达60户(次),18174人(次),发放城市低保救助金329.2万元。使城市贫困居民得及时救助,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四)、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

4、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X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农村社会救助工作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县人民政府202年9月13日制定出台了*县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并成立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导小组,县民政局是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于202X年正式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规范管理,

5、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为目标,积极探索,努力工作,建立健全制度,严把关口,规范运行,将特困农村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截止202X年6月,全县累计发放保障金达202X.1万元,保障对象从民政救济对象、特困居民扩大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72元的所有农村居民,覆盖了所有收入低于全县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根据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条件等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每人每年70元的绝对贫困标准确定,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每月3元。保障标准确定后,按照差额补助的方法,结合农村家庭收入的实际,分为一类每人每月4元,二类每人每月3元,三类每人每月0元,经核实一类65人,二类85人,三类46人。其中23人新增五保供养对象纳入

6、农村低保。加大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和监督力度,对上报的低保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进行调研检查工作。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基本上做到了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律不保的原则,使上半年的农村低保工作稳步推进。1-7月份全县共纳入农村低保救助的农村贫困群众达965户2万人(包括全县12个克木人村寨326户38人克木人纳入了农村低保),发放农村低保金600万元。发放农村低保一次性生活补贴费7户2万人次,发放金额1289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五)、进一步落实了农村五保供养救助政策。-7月份全县共有五保户435人,其中:集中供养

7、18人,分散供养417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敬老院“三年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今年新建农村敬老院工程两个,其中:*镇敬老院投资350万元,勐捧镇敬老院投资50万元。目前已完 内容总结(1)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县委办: 根据文件通知要求,我局涉及的民生保障工作主要是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民房保险工作,完成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签订工作任务(3)救助农村贫困群众37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73.万元(4)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切实保障了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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