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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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专心-专注-专业目 录1 前 言1.1 编制背景及过程神木新村滨河东路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境内,行政区隶属神木县神木镇管辖。本项目的建设主要是缓解神木县煤炭资源运输拥堵现状、缓解神木县交通拥堵、提高干线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路网布局、改善神木县城市交通拥堵现状、完善神木县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本项目由神木县人民政府负责出资建设,产权归神木县人民政府。神木新村滨河东路竣工运行期的运营管理由神木县新村管委会负责管理。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先导,经济的增长必然要求快速便捷畅通的交通环境作为基础条件。随着区域工业经济的高速发展,县域境内已形成了以煤炭为龙头,电力、

2、化工、载能、建材为骨干的地方工业体系。为了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条件,积极参与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神木县政府适时的提出建设第二新村,第二新村位于神木县县城西北5公里处,以神锦大街为轴线,与西沙开发区和铧山小区相连,规划面积11平方公里,涉及麻家塔和西沟办事处十多个村组。第二新村由民营企业创业园和生态移民区两大组团构成,将重点发展金属镁冶金、陶瓷工业、装备制造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新村拟规划建设的工业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将达100亿元,可新增就业岗位15000个、配套工业服务业就业5000个,规划区内能吸纳常住人口4万人。因此,为实现神木快速、有序发展,完善神木县骨架公路网的建

3、设。建设神木新村滨河东路是十分必要的。2012年5月,陕西省神木县建筑设计院编制了神木新村滨河东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方案,神木新村滨河东路全长4100.309m(其中纬十六路至纬十九路长1148.829m,纬二十二路至纬二十三路长523.691m),全线共设断链一处,即K1+020处,K1+068.038= K1+020处,长链48.308m,该工程位于窟野河东岸,北与旧河堤衔接,南与石店路相连。土地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近年来在生产建设中,因挖损、压占、施工等造成了土地的损毁及生态环境的恶化日趋严重。为了及时地对损毁土地复垦利用和恢复改善生态环境,国土资源部、发改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

4、水利部、环保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国土资发2006225号文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涉及土地复垦的生产建设项目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列入足额投资预算,否则不予批复设计文件和开工许可。据此,2015年4月神木县新村管委会委托我公司编制神木新村滨河东路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我公司于2015年4月承担了神木新村滨河东路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任务。为了使复垦方案符合项目建设和生产实际要求,公司技术人员深入现场进行踏勘和调查,获取了方案编制所需的施工工艺、施工布置、占地面积以及项目区自然、社会经济及土地利用现状特点等第一手资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技

5、术标准(试行)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该工程设计资料,结合神木新村滨河东路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土地复垦“真实性、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等基本原则,依据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用途,于2015年5编制完成了神木新村滨河东路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神木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以及神木县新村管委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1.2 编制方案摘要a)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根据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文)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服务年限原则上是项目建设期限,由于该项目为建设项目,

6、设计工程建设期1年,拟于2015年3月开工,2016年3月竣工,建设区域生态环境脆弱,植被建设需要一定的补植补栽管理维护期,参照区内有关项目植被恢复建设经验,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方案服务年限为7年,即工程建设期加植物措施管理抚育期(6年),即2015年3月至2022年3月止。b)项目占地面积根据建设单位的提供的相关设计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通过本方案分析神木新村滨河东路项目项目区占地面积8.0468hm2,复垦区占地面积8.0468hm2(其中永久建设用地占地7.9668hm2,临时建设用地0.08hm2),复垦责任范围占地面积0.08hm2,征(租)地占地面积8.0468hm2。c)

7、土地损毁情况神木新村滨河东路项目建设过程中拟损毁土地总面积主要为施工生产生活场地、施工便道等二部分组成,共计损毁面积0.08hm2,全部为临时工程;项目建设损毁土地的类型为其他林地和天然牧草地;损毁形式为挖损和压占,损毁程度为中度损毁。项目拟损毁土地情况见表11。神木新村滨河东路项目为新建项目,因此本项目无已损毁土地。d)土地复垦目标本方案的复垦目标为总复垦率要达到100%,即复垦面积0.08hm2,其中复垦有林地面积0.08hm2(项目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见表11),且复垦土地复垦后生产能力和生产状况要达到或超过土地损毁前的水平。复垦林地的林草覆盖率60%,通过复垦使损毁地面林草植被

8、恢复和增加,达到可供利用和恢复生态活动的状态,进一步改善项目区人居环境,减少水土流失、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使项目区脆弱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改善。表11 神木新村滨河东路项目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复垦单元一级地类二级地类面积hm2变幅hm2复垦前复垦后施工生产生活场地03林地031有林地0.08+0.08033其他林地04草地041天然牧草地0.08-0.08小计0.080.08e)复垦的投资情况该复垦方案估算静态总投资为7.4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0.79万元(土壤重构工程0.40万元、植被重建工程0.39万元等),其它费用0.35万元,监测与管护费6.32万元,不可预见费0.

9、03万元。静态亩均复垦投资约1341.96元。该复垦方案投资考虑到时间价值,进行动态计算,本方案折现率取6%,经计算复垦方案估算动态总投资为9.0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0.83万元,其它费用0.36万元,监测与管护费7.82万元,不可预见费0.03万元。动态亩均复垦投资约1619.17元。2 编制总则2.1 编制目的神木新村滨河东路项目(以下简称“滨河东路”)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地处黄土梁峁盖沙区,地貌起伏不大,区内植被稀疏,生态环境脆弱,风沙危害及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滨河东路的建设不可避免地挖损、压占损毁土地资源,将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根据我国有关土地复垦法律、法规“谁损毁、谁

10、复垦”的原则,滨河东路需要编报土地复垦方案,目的是对滨河东路建设过程中挖损、压占损毁的土地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并达到可利用的状态。实现耕地保护目标,促进和改善工程建设区域的生态环境。本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可有效地预防区域环境恶化,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的征收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使土地复垦的计划、管理、投资、措施、进度等落到实处,可实现工程建设与土地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和谐发展。2.2 编制原则根据项目建设区内的地貌类型、土地利用现状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结合滨河东路建设损毁地表特点,按照经济可行、技

11、术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进行编制,主要体现以下原则:(1)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滨河东路各项工程布局是通过精心设计论证而确定的,工程建设对土地的损毁是不可避免的,但在设计中可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从珍惜每一寸土地的角度出发精心设计,对工程建设中各种临时占地诸如弃土场、施工便道、材料堆放及预制场所等采取科学的规划和布设,可以将工程建设中损毁土地的数量和程度降到最低。在施工中严格规范用地界线,做到最小损毁,最少压占,对损毁土地通过采取合理的复垦措施使其达到可利用的状态,使工程建设损毁土地达到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最佳保护目的。(2)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遵循全面复垦和重点

12、复垦相结合的设计思路,对建设区域损毁土地的复垦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做到主体工程建设与土地复垦生态建设相结合,使滨河东路既在建设中又在复垦中,做到边建设边复垦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使得各项复垦措施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便于实施,效果显著,效益最佳。(3)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因地制宜,优先用于农业”的原则,在土地复垦的过程中,按照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的用途,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内、宜牧则牧、宜建则建。被损毁的土地可复垦为农用地的,优先用于耕地及林牧业用地。(4)复垦方案的确定,要充分考

13、虑项目区特性和土地适宜性,体现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佳,操作性强。2.3 编制依据2.3.1 法律法规a)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修订;b)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通过;c)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d)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年通过;e)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通过;f)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修订;g)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修订;h)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12月修订;j)基本农田

14、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2.3.2 政策文件a)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1999年;b)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文);c)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及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2004年;d)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文);e)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9号文);f)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文);h)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财综2011128号文);i)关于加

15、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074号文);j)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0号文);k)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2013年3月1日实施。2.3.3 标准规范a)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5年;b)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一部分:通则)TD/T1031.12011;c)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六部分:建设项目)TD/T1031.62011;d)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e)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f)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GB6000-1999;g)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2-2001;h)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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