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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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国务委员xx在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精神,缓解我市幼儿入园压力,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特制定本计划。一、现状分析(一)发展现状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将其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积极优化学前教育机构布局,着力提高幼儿园师资队伍素质,建设

2、了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和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全市经教育部门批准注册的幼儿园1659所,在园幼儿20万人。其中公办园(政府、高校、部队、企事业、集团办等)260所,占15.6%;民办园1399所,占84.4%。按等级分,省级示范园10所,占0.6%;市级示范园26所,占1.56%;一级一类园、一类园102所,占6.2%。未经教育部门批准注册的幼儿园(班)719所。3-5岁适龄人口为2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1.4%,学前一年毛入园率88.3%。农村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5.4%,学前一年毛入园率80%。幼儿入公办园的比率为16.2%。幼儿园教职工总数13881人

3、,其中专任教师13122人,在职园长2306人,在编教师968人,在编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7.4%。专任教师中本科学历占13.8%,专科学历占24.5%,幼师及以上学历占68.9%。近五年学前教育总投入18325.3万元。2009年,政府对幼儿园投入约占总教育经费的1.19%,主要用于支付在编教师的工资。2011-2013年我市3-5岁适龄人口分别约为28.5万、29.3万、30.6万,0-3岁婴幼儿成逐年上升趋势。(二)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市民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入园难”矛盾突出,尤其是入公办园难已成为社会反映的一个热

4、点问题;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规模出现萎缩;民办幼儿园的数量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由于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管,出现一些无证幼儿园;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实;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滞后,大部分幼儿园办园条件差,管理不规范,有一定的小学化倾向,保教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幼儿教师队伍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待遇偏低,社会保障政策尚未完全落实。这些因素影响和制约了我市学前教育水平的发展和进一步提高。二、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化学前教育发展格局,有效促进城乡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以农村为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

5、理、体制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到2013年,全市共新建幼儿园207所,其中公办171所;改扩建幼儿园235所,其中公办66所。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占全市幼儿园总数的26.2%,可满足8.5万名幼儿入公办园,幼儿入公办园的比例达41%。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保教质量显着提高,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6%,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8.2%,儿童家长、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水平不断提高,基本满足我市人民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公办教师占幼儿园教师的35%,基本完成对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新一轮的专

6、业培训,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60%,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5%,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二)年度目标按照xx市公办幼儿园发展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具体安排如下:2011年,新建74所幼儿园,其中公办63所,民办11所;改扩建幼儿园75所,其中公办24所,民办51所。新建(改扩建)县(市)、区公办直属幼儿园8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59所,乡镇、村公办幼儿园20所。公办幼儿园占全市当年幼儿园总数的19.8%,幼儿入公办园的比例达到27.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6.1%、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3.7%,同比提高4.7%和5.4%。省示范幼儿园增加2所,市示范幼儿园增加15所,省市

7、级示范幼儿园达到4%,公办教师占20%。接受专业培训的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比例达到30%左右,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30%,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70%,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50%以上。2012年,新建70所幼儿园,其中公办59所,民办11所;改扩建幼儿园67所,其中公办17所,民办50所。新建(改扩建)县(市)、区公办直属幼儿园1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37所,乡镇、村公办幼儿园28所。公办幼儿园占全市当年幼儿园总数的23.1%,幼儿入公办园的比例达到34%。70%的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办标准化幼儿园,完成提升建设任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9.1%、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9%,同比

8、提高3%和2.2%。省示范幼儿园增加2所,市示范幼儿园增加15所,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达到6%,公办教师占28.5%。接受专业培训的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比例达到60%左右,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40%,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75%,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75%以上。以社区为依托,建立0-3岁早期教育指导网络,形成制度化的早期教育指导机制,为0-3岁婴幼儿家长提供每年6-12次的早期教育指导。2013年,新建63所幼儿园,其中公办49所,民办14所;改扩建幼儿园93所,其中公办25所,民办68所。新建(改扩建)县(市)、区公办直属幼儿园13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30所,乡镇、村公办幼儿园31所。

9、公办幼儿园占全市当年幼儿园总数的26.1%,幼儿入公办园的比率达到41%。完成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任务。办园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幼儿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6%、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8.2%,同比提高4.5%和2.3%。省示范幼儿园增加2所,市示范幼儿园增加15所,省市级示范幼儿园达到8%。公办教师占幼儿园教师的35%,基本完成对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新一轮的专业培训,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60%,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85%,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三、发展任务(一)加快幼儿园建设的步伐,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1.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建设公办

10、幼儿园,实施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工程。到2013年,全市新建、改扩建237所公办幼儿园并投入使用,可参照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制定的幼儿园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建设。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按照12班的规模建设,以县(市)、区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对经济困难县(市)、区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2.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以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重点,确保到2013年,每个乡镇至少新建1所质量较高、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并根据需要下设村级分园或联合办园,三年内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学前教育网络。鼓励村集体或个人

11、举办村级幼儿园。小学附设的幼儿园要达到五独立,即独立园舍、独立法人、独立财务、独立教职工队伍、独立招生。3.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社区建设和村镇规划。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重点解决园长和骨干教师编制,其它人员采取聘用合同制,经费通过合理收费解决,实行政府限价,加强收费监管。城市(镇)改造和新建800户以上的小区,必须在小区内新建占地面积不少于15亩,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的幼儿园。新建小区的规划和验收必须经教育部门签字,方可进行。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建设、发展

12、改革、教育等部门组成的综合督查小组,2011年底,完成对城市(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查、回收任务。对未按批复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2011年底前完成补建任务。不具备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的城市(镇)住宅小区,开发商应上缴幼儿园异地建设费,用于公办幼儿园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4.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各级人民政府要掌握本辖区民办幼儿园基本状况,加大引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力度,支持鼓励社会团体、民间非赢利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市、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奖代补、减免租金等方式进行扶持;对租用国家、集体或企事业单位房产

13、兴办幼儿园的,其园舍租金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助或优惠;对民办幼儿园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价格执行。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积极探索幼儿园“民办公管”的管理办法,教育部门从公办幼儿园中选派优秀园长、骨干教师到民办幼儿园从事业务管理工作,使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在办园水平上共同提高。自2011年起,启动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计划,对依法设立、达到一定办园质量标准的民办幼儿园,按其招生人数及上年度属地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市、县(市)、区政府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实行一定比例的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凡享受政府购买

14、服务的民办幼儿园,要按照成本核算,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凡产权属于开发商的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执行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5.盘活区域教育资源,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掘本地各类教育资源,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胆创新办园的体制和机制,多种形式举办各类托幼机构,盘活区域教育资源: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优先举办幼儿园;积极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部队及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兴办幼儿园;积极探索“名园引进”、“名园办分园”、“集团办园”等多种办园方式,形成灵活、多样、开放的办园体制机制,以点带面,以面带片,实现优质幼教资

15、源在全市的满覆盖,促进城乡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建立对口帮扶、互助发展联盟,形成城乡幼教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提升的态势。(二)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全市幼儿教师的整体水平既要让广大幼儿有园可上,还要有好园可上。各部门要着力建立幼教师资专业化建设机制,有力提升全市幼儿教师的整体水平。1.规范幼儿教师准入及补充机制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相关文件,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幼儿教师队伍。健全、规范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把好入口关。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基本要求,考虑幼儿年龄特点和保育教育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比例,按幼儿园现有的规模和长远发展

16、的需要重新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幼儿园教职工,要有一定比例的男性幼儿教师,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实行动态管理。(1)办好幼儿师范学校,扩大男性幼师的招生数量,继续办好高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为幼儿园的发展储备充足的教师资源。(2)为拓宽幼儿教师来源,可吸引体育、美术、音乐等多学科非幼教专业的师范院校优秀人才,在取得教师资格后充实到幼儿园工作中。(3)幼教师资紧缺的农村地区,可向社会招聘优秀教师,将优秀人才充实到幼教队伍中来,通过专业培训,将中小学富余教师、受过中等教育以上的非幼教专业人员择优录用为幼儿教师。(4)民办幼儿园也要参照幼儿园编制标准设置幼儿园内部工作岗位,并聘用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5)实行农村幼儿教师特岗计划,有计划地通过考试录用一批公办幼儿教师,满足农村幼儿教师事业发展的需要。2.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为稳定教师队伍,公办、民办的幼儿教师统一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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