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公寓管理规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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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公寓管理规定为了加强职工公寓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住寓职工有一个干净、舒适、平安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住房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均可申请在职工公寓支配固定床位居住: 1、未婚正式职工。 2、婚后未安排成套住房的双职工户。 3、一方为我公司正式职工,婚后未安排成套住房的单职工户。 4、一方为我公司正式职工,婚后在距公司3公里以外单位安家需支配临时性工作床位者。 (二)公寓实行住宿证制度,凡住寓职工均需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交纳公物押金200元办理住宿证件。 (三)各居室内配备的家具、床垫及其它物品均为公寓固定资产,不得搬出或转借他人。损坏或丢失公物按原价赔偿

2、。 (四)住寓职工必需按指定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得个人互调床位;不允许向职工、临时工或其他非住寓人员转让、转租或暂借床位,违者,对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并在公寓内通报指责,情节严峻者,取消责任人住寓资格。 (五)各居室不允许个人私自换锁、加锁和配钥匙,违者赐予责任人500元罚款,并限期改正。 (六)在公寓常住的单身职工每套房支配三人,不允许擅自多占或抢占床位,违者每个床位每天加收20元房租,从责任者工资中扣除。 (七)一方为我公司正式职工,婚后在爱人单位安家的职工,公寓担心排住宿,有床位的要刚好退交;对家住营口市内的未婚职工,主管部门可视公寓住房紧缓状况酌情支配。 (八)职工公寓设立部分

3、临时性工作床位,公司统一配备家具、卧具等物品,实行款待所式管理。凡一方为我公司正式职工,婚后在距公司3公里以外单位安家的,只能支配临时性工作床位居住,凭证住宿,收取床位费。 (九)职工公寓常住床位一律按公司有关房改政策收取房租,标准为运用面积4.0元平方米月。如房改出台新政策,按新标准执行。 (十) 住寓职工要自觉听从公寓管理人员的住房支配和调整,不得借故拒绝或拖延,否则管理人员可实行罚款、取消住房资格等强制性措施。 (十一)公寓内严禁私自安装和运用空调器及其它高耗能电器,严禁乱拉电线,违者限期整改,并赐予500元罚款处理。 (十二)公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大声喧哗、跳舞、酗酒滋事、赌

4、博等。(十三)住寓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垃圾袋装定时放于指定地点,严禁在楼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堆放杂物、燃烧废纸、随地吐痰等。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在编男女教职人员出入各自宿舍楼必佩戴工作证。2.老师家属来校,必需在总务处办理来客登记,并领取临时住宿证,交宿舍值班管理员后才能支配住宿。家人来校住宿必需遵纪遵守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管理。3.属于下列状况者,可在老师宿舍同住:经确定属于真正的夫妻关系,并经同套房的老师同意。经确定属于亲兄弟关系。经确定属于亲姐妹关系。经确定属于父子关系。经确定属于母女关系。4.老师的亲戚或挚友留宿,学校可依据实际状况解决。假如学校

5、款待全部铺位,老师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查验有关身份证件后,每次交押金200元,每晚交住宿费20元(家属、亲戚或挚友若在校用餐,必需在总务处办理就餐登记手续,每天缴餐费10元。未办理手续而就餐或打饭到寝室一经发觉每天扣当事人20元餐费,并给当事人记违纪一次)。5.不是直系家属,谢绝进入老师宿舍楼。如有要事,必需先登记,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由宿舍管理员与被访老师联系后,可在楼下会客室会面。6.谢绝男士进入女老师宿舍探访(女老师的丈夫除外)。7.住校教职工人人负有本栋宿舍楼平安保卫工作的责任,轮番值班,每班两人,主要负责处理下班后和节假日宿舍楼的平安保卫、卫生监督、节约用水用电等有关事情。8.老师宿

6、舍值班管理员,要仔细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坚持原则,文明值班。严把宿舍门卫关,决不能让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老师宿舍。对出入宿舍的来客,仔细做好必要的身份验证和登记。9.老师宿舍管理员,要提高警惕,留意宿舍楼有无异样状况。留意防火、防盗,留意平安用电,节约用水,发觉异样状况要立刻实行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刚好向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10.老师宿舍楼每天晚上11时关门。老师在没有加班的状况下,必需在11时之前进入宿舍。晚上11时关门后进入宿舍楼的老师,必需自觉在门卫登记簿上登记。11.老师宿舍管理员必需坚持每天打扫楼道走廊,搞好环境卫生;老师必需搞好自己的住房卫生职工宿舍大院管理制度第

7、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文明平安和谐小区建设,把职工宿舍大院建成环境美丽、秩序良好、管理规范、居民安家立业和谐小区,特制定本制度。其次章 平安保卫管理制度其次条 严禁在宿舍楼内上下楼梯道及各层走廊、出入口堆放杂物和停放摩托车、自行车,以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平安出口的畅通。第三条 驻院各单位和各住户要配备肯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定点、定位、定数量安放,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设施,遮挡防火平安标记和圈占消防水源。除发生火灾外,未局办公室同意,不得启用消防栓。第四条 门卫保安人员必需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严禁空岗和擅自离岗、睡岗,严禁饮酒,严禁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第五条 门

8、卫值班人员要加强门卫管理,出租、营运及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严禁驶入院内,如有特别状况须要进入院内的,要凭有效证件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第六条 宿舍大院是办公及生活区,非本院工作、生活的人员,未经门卫允许禁止进入,对非约定和批准的收购废品、推销商品、送货、打工和闲杂、可疑人员禁止进入院内。第七条 门卫要对院内生活区、办公区不定期巡逻,白天巡逻不少于8次,夜间巡逻不少于6次。对可疑人员要严格查问,异样状况要妥当处理并刚好报告局办公室。第八条 对从院内运出的物品,门卫值班人员必需查问清晰,方可放行。晚10时以后出大院的车辆要严格查询驾驶证、行驶证,做好登记后,方可放行。第九条 大院各住房要增加平安意识和居

9、民法制观念。第三章 环境卫生制度第十条 仔细落实卫生保洁制度,保持公共道路、车棚、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无垃圾积累、无卫生死角;下水道、化粪池保持畅通,无污水溢流。第十一条 负责清洁的门卫要每天将包干区、楼道清扫干净,对宿舍院内房前屋后、草坪四周等处垃圾、废弃物和院内非法小广告刚好进行清理。每天上午8:00前、下午2:30后对宿舍区进行保洁清扫,并刚好将清扫垃圾运出大院。第十二条 禁止住户从楼上往下丢弃垃圾、废弃物,生活垃圾用袋装好后放在指定位置由清运工人统一清运。住户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严禁擅自变更、破坏房屋结构,装修垃圾要集中堆放并刚好运出大院,对乱倒垃圾者一经发觉处以罚款。第十三条 局办

10、公室每年支配修剪树枝,绿化工要定期修剪草木,拨除杂草,做好病虫害防治,刚好给花草浇水施肥,抓好绿化的管理工作,以达到美化效果。第十四条 爱护环境、爱惜花草树木,不攀摘花木、不践踏草皮,不破坏绿化及公共设施,不乱扔垃圾,做文明市民。院内严禁饲养家禽家畜,禁止圈地种菜,一经发觉按无主处理。第十五条 加强亮化管理,配齐主道和路口的路灯,刚好更换损坏的路灯设施。门卫值班人员要视一年四季天气状况,刚好开、关路灯。第四章 停车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凡进入本院区域的车辆均应遵守本规定。第十七条 凡进出本院的机动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停放,一车一位。临时来访车辆由门卫收取车辆场地占用费方可放行。第十八条 未经允许,拒

11、绝以下车辆进入本大院:(一)无牌照机动车辆;(二)核载重量在一吨以上的货车;(三)载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危急品的车辆;(四)16座以上面包车及大客车;(五)出租车;(六)不符合道路行使规定的破损车辆;(七)排气、噪音污染严峻的车辆;第十九条 因搬家、装修、运货等须要进入大院作业的货车,由驻院单位、院内住户或物业运用人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指定的地点停放和装卸(原则上每日12时至15时、19时至次日8时禁止货车进入大院作业)。其次十条 进入本院的车辆,应当依据交通标记、标线行使,礼让行人。严禁机动车辆超速行使、鸣喇叭,违者门卫有权予以制止和指责教化,情节严峻者将有关违法记录报市交警支

12、队。其次十一条 凡需在院内停放车辆的,须听从门卫的管理,依据划定的汽车泊车位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在停车棚内停放。严禁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及楼道通道上停放车辆。主行车道从早上7:30下午19:30禁止停车。凡停放在车库、规定时间内停放主行车道及汽车泊车位以外的车辆,门卫应赐予制止。其次十二条 大院管理部门只收取车辆场地占用费,对于临时停放车辆,因收费低,如有车辆在大院停放期间出现碰、刮、毁、盗和车内物品丢失等状况所造成的损失由车主负责。其次十三条 本大院汽车泊车位实行占地有偿运用,驻院单位、住户按年收取费用,临时来访车辆按次数收取(本条暂不实施,何时实施以详细通知为准)

13、。(一)驻院单位、住户的小轿车:车棚每月50元,棚外车位每月20元;营运面包车、小货车每月收费100元。临时来访小轿车停车每次收费2元,过夜的每晚收10元。营运面包车、小货车每次收费10元,过夜的每晚收20元。(二)本大院汽车泊位运用费由大院管理部门收取,用于支付门卫、清洁工、绿化工工资和道路、停车场维护等支出。其次十四条 严禁在大院主行车道、停车位等公共场所倾倒车内杂物、洗车、拆修车辆、倾倒或泼洒油类、电瓶酸液,违者负担清洁费用,赔偿公共物业损失。其次十五条 在大院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院内绿化、建筑物、公共设施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伤及人身的报交管部门处理。第五章 水、电管理制度其次

14、十六条 局办公室应刚好驾驭大院供水、供电状况,确保大院正常供水、供电,对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用水、用电要定期检查。其次十七条 院内各用户严禁违反用电规定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因用户用电不当造成损失,由用户担当责任。其次十八条 院内水、电表的管理参照供电公司及自来水公司有关规定,凡水、电表计量不准、损坏的都必需更换,费用由住户自行负责,并参照相应住户标准补交水电费。其次十九条 院内用户须按月刚好交纳水电费。水电设施损坏须要修理的,住户内水、电修理由住户自行负责,户外修理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三十条 本规定二八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职工公寓管理标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厂单身及运行公寓的管理职能、管理内

15、容与要求、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厂单身公寓及运行公寓工作的管理。 2 管理职能2.1 管理职责与分工2.1.1 宏润生活公司是公寓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寓的一切公共设施。2.1.2 款待所详细负责公寓的各项管理工作。2.1.3 厂各有关部门协作作好公寓的住宿管理工作。2.1.4 物业公司机务班、电气班负责公寓的修缮及室内设施的维护修理。2.2管理权限2.2.1生活公司管理权限2.2.1.1 负责公寓各项管理方法、标准制定和实施、监督。2.2.1.2 负责对公寓室内设施运用状况监督检查。2.2.2公寓管理员权限2.2.2.1 负责公寓单身职工、运行职工住宿、休息、房间床位的支配,搞好优质服务。2.2.2.2 保管好公寓配备的设施、物品和器具。2.2.2.3 负责维持好公寓的治安秩序,劝阻制止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2.2.2.4 负责公寓的卫生工作,保持公寓的清洁、美丽。2.2.2.5 对职工损坏室内设施的行为有权劝阻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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