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汇报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位一体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202年以来,中省市先后出台了*等文件,明确要求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政府的次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构建审管分离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理清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定位和权责关系。省市要求各县区要在月底前,将原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原实施部门不再行使审批权,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
2、管。 一、基本情况 1、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梳理情况。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全省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目录(省市县三级,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同),与各相关部门逐一对接,梳理核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共*项(涉及21个部门),分别是:区发展和改革局4项、区教育体育局8项、市公安局*分局7项、区民政局4项、区财政局1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国土局)项、市生态环境局*分局(环保局)4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项、区交通运输局10项、区农业农村局23项、区商务局1项、区文化和旅游局17项、区卫生健康局13项、区应急管理局4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项、区林业局2项、区民宗局5项、区气象
3、局2项、区档案局2项、区委编办1项。 2、区行政审批局组建情况。02X年底,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号),确定了35个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县区。省上要求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交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其他部门不再承担相应审批职能。经市编办批复同意,我区于202年6月挂牌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局。22X年2月按照全区机构改革方案,核定行政编制13个,领导职数为一正三副,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同时将区政务服务中心调整为正科级建制,由区政府办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事业编制个,领导职数为一正两副。目前局
4、机关和政务中心共到岗*人。 二、工作进展 为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区行政审批局按照区政府第1次常务会要求,加快做好事项划转各项基础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全面熟悉业务工作。多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网通办”审批便民化等政策文件,使全局上下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工作有了全面认识。二是走访调研,梳理核对审批事项。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先后深入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等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全部部门进行调研,逐一核对行政许可事项、审核转报事项、审核备案事项和服务类事项,为做好事项划转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三是制定方案,确保
5、改革稳步推进。按照“成熟一项、划转一项”的原则,拿出了每个部门的事项划转方案,制定了全区事项划转方案以及配套文件制度,明确了第一批划转事项,为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打好了基础。四是主动对接,争取支持配合。为切实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和监管工作,实现无缝衔接,我局主动与职能部门交流对接,共同商议制定的划转事项方案、现场核查机制、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和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行政许可事项顺利划转。 三、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行政审批局将围绕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位一体要求,积极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努力使我区行政审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6、。 一是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对于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好收件受理、现场核查、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工作,并及时公示办件过程和结果,确保审批服务便利化、权力运行规范化。在区级实体政务大厅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根据办件量和实际需求,按服务领域设置“商事登记”等专业窗口,逐步过渡到无差别服务的“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是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在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础上,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
7、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等,实现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积极推行“网上办”,到20年底,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三是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针对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未纳入集中审批的备案类、转报类事项,按照减事项、减资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的要
8、求,制定事项名录、办理流程、时限要求清单,报区政府审核后对外公布。到22X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以上。 四是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按照省市建设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统一部署,全面推动联合核查、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试行容缺后补,落实绿色通道、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是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以集中、高效、规范为原则,优化政务大厅功能布局,完善设施设备,统一全区实体政务大厅名称和标识。开展延时服务、周末服务和节假日紧急业务办理预约服务,积极引入自助
9、终端,提供4小时服务。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整合利用现有公共场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建立便民服务站(室),作为区级实体政务大厅的延伸窗口,推进更多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四、提请审定事项 、建议召开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会议。为稳妥做好这项工作,建议在6月中旬召开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会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邀请区人大、区政协主要领导参加,各镇街、各部门参会。 2、审定关于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见附件)。根据中省市深化“放管服”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精神,按照省市在6月底前划转事项的要求,
10、结合我区实际,从会议召开次日起,将15个部门的10项行政许可事项作为第一批划转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审批,同时启用审批专用章。我区21个部门171项行政许可事项,市公安局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区委编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民宗局6个部门4项许可事项本次暂不划转;15个部门实施的128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划转15项,其中未划转23项,未划转事项的原因,一是为方便群众,实现“就近办”,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按现有模式继续在原市场监管局办理;二是单个事项工作量大,需审核审批人员较多,目前我局人员力量不足,如现区卫监所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三是专业技术性强,如农业、
11、林业部门承担的动植物检疫;四是许可事项划至区委部门负责,如文旅局划至区委宣传部的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事项。 、审定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划转事项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为确保划转事项审批工作平稳过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质量,建立审批事项核查机制。现场核查方式主要分为独立核查、联合核查、委托核查。独立核查是指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独立完成的现场核查;委托核查是指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现场核查工作,由区审批局委托相关部门完成的现场核查;联合核查是指由区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并由相关部门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参加,共同完成的现场核查。 4、提请审定*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联
12、席会议制度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见附件)。为建立长效机制,协调解决行政审批与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依法依规审批,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为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副召集人为区政府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负责人,成员单位为各行政许可事项监管部门。 为健全审批与监管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衔接,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的主体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各监管部门,审批局将审批信息即时推送给监管部门,由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能;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需要变更、撤回、撤销、注销相关行政审批决定的,即时将信息推送至审批局。 内容总结(1)关于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汇报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位一体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好收件受理、现场核查、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工作,并及时公示办件过程和结果,确保审批服务便利化、权力运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