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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201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省上督导反馈情况和我们自查情况看,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在思想认识方面:少数领导干部还没有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仅作为综合治理常规性任务来看待,作为阶段性工作去部署,按常规性工作来开展,按部就班去推进。在县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没有把扫黑除恶工作真正拿在手上,亲自组织学习、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推动落实上力度还不够大。二是落实措施不强硬
2、。在贯彻落实措施上,局限于学习传达精神、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老套路、常规性动作,缺乏调查研究、有的放矢、久久为功、除恶务尽的韧劲、狠劲和巧劲。三是保障力度不够大。有的单位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量配备不够强大,制度不够健全,台账不规范,资料不完善,工作人员不固定或者频繁换岗的现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配齐配强,经费、物资、政策、制度等各项保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二)在宣传发动方面:一是宣传发动有死角。有的镇办和部门宣传不深入、形式不灵活,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小区、楼宇间宣传横幅、标语和公益广告还很少,特别是一些边远地区对群众的宣传发动不深入,宣传发动的力度不够大,覆盖面
3、不够广,个别偏远的地方存在宣传发动的盲区。二是专题宣传比较少。部门和成员单位编发信息简报少,向同级政法部门和上级单位报送信息不及时,政法单位对重点、典型案例的宣传曝光较少,没有对涉黑涉恶犯罪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没有对全县人民形成强大的影响力。三是有关制度缺落实。有的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县委出台的县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联镇包村抓扫黑除恶联系点制度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部分成员单位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在统筹领导、传导压力、支持保障、督促落实等方面还做的不够;在联合宣传、信息沟通、工作传递、责任落实、线索跟进、打击配合等方面还存在配合不紧密的问题。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
4、成效,但在具体工作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x 月至x 月,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两次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和重点成员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项督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一是工作开展不够平衡。虽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但在具体工作中还是存在上热下冷现象。部分乡镇、部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存在认识偏差,将扫黑除恶工作当作一般性的工作。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部门的职责,是公安机关的工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导致工作开展不平衡。如有些乡镇和成员单位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没有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工作方案比较简单,有
5、些单位工作部署不够具体,没有会议记录或会议记录比较简单。 二是线索摸排不够透彻。各乡镇各部门线索摸排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摸排未能紧密结合职能部门实际,工作措施不够具体、有力,摸排力度不够集中,摸排范围不够彻底,一些较深层次、隐蔽性大的黑恶线索尚未排查出来,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关键风险点信息掌握不够。乡村两级的摸排工作尚未全面彻底展开,成员单位没有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摸排工作还只停留在本单位内部,没有向下属单位或派出机构延伸,不能在其监管范围内有效排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全县仅有两个县直部门向公安摸排打击组移送了问题线索。其他成员单位和乡镇还是零报告。各职能部
6、门与政法机关的问题线索移送不够顺畅,机制有待完善。 三是深挖彻查不够有力。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保护伞”方面,从高危人员、警情案件、重点领域、群众举报、行业职能部门线索梳理研判看,有质量、有深度、有影响的案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特别是在深挖“保护伞”方面,目前只查处 1 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没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案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主管部门无法有效从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中摸排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职能部门也没有从群众举报线索中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问题。 四是宣传方式不够丰富。在专项斗争
7、开展初期,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宣传的氛围比较浓厚,宣传发动有一定声势,但宣传发动群众的方式方法不多,没有采用更多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本土特色且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宣传发动的载体还不够丰富多样,主要还是通过传统的张贴通告、悬挂标语及新闻媒体等方式宣传,受众面有所限制,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而且在后续的工作中,没有持续加大跟进宣传工作力度,未真正有效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了解不深不多,对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还心存疑虑,多为匿名或虚假姓名举报,举报的内容不够详实,提供的有价线索少,调查取证难度大。 五是协作配合不够紧密。虽然制定印发了xx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
8、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机制,但在实际推动工作过程中,发现部门与乡镇之间协作配合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未能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部门与部门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还有待加强,仍需进一步密切协作,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 六是人员配备不够到位。受人员编制等因素的制约,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人员配备不足,特别是公安机关扫黑办日常工作基本上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承担,任务重、人员少,专业骨干力量不足,无法做到专职专岗。各乡镇承担着各项繁重工作任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也普遍存在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线索办理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共收到
9、各类问题线索xx条,其中市纪委监委交办 x 条,县公安局移交xx条,县扫黑办移交x条,群众信访举报xx条。经过分类、比对、整合梳理,移送县扫黑办 x 条,交办纪检监察室查处问题线索 xx条,目前已查结 x条,没有发现涉黑涉恶问题,x 条正在调查中。 四、存在问题 (一)问题线索摸排力度不够。一是群众参与积极性不 高,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少;二是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收集线索的渠道、方式仅限于接访、举报等,被动的方式多,主动出击的渠道和方法少;三是全县上下协作机制不够健全。乡镇(街道)、部委办局收集、反馈问题线索的意识不强,敏锐度不高。 (二)惩治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震慑力度不够。目前惩治涉黑涉恶违纪违
10、法的问责力度还不够,缺少典型案例发挥治本功能,还没有形成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缺少载体。没有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开展系列活动,没有通过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不仅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内容,还要重点宣传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惩治的案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树正气、正能量,让涉黑涉恶腐败分子真正有所畏惧,让“保护伞”无法“撑起”。不仅要树立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的信心和决心,关键是鼓舞群众的信心、凝民心、聚民力。 二是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应该针对重点领域、行业,特殊领域、行业开展系列活动,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单位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加大打击和惩治力度,不仅要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分子,更要打击背后的“保护势力”。 对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公安和纪检监察机关 要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严肃处置,快查快结。凡涉及黑恶势力腐败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通过典型事例,让群众看到希望,提高群众参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