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首次护理记录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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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记录单模板附件四川省家庭病床管理服务规范(试行)家庭病床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符合住院条件 ,适宜在家 庭环境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因生活不能自理或行 动不便,根据医疗需要在其家庭设立的病床。家庭病床服务是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可及性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家庭病床管理和服务,提高 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参照原卫生部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 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一、服务机构要求(一)服务机构家庭病床服务机构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基本条件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应具备以下条 件:

2、(1)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2)与医疗保障部门签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协议。(3)配备家庭病床患者需要的基本医疗服务设备、足够 的药品。(4)具有与所提供服务匹配的团队,建立有详细的医疗 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预案。(5)遵守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2. 设备要求(1)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应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小型、便 于携带的诊断、检查、治疗的器材,包括出诊包、急救箱、便 携式心电图、便携式氧气袋(筒)等。出诊包主要包括听诊器、 注射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便携式血糖检测 仪、换药包(消毒包)、医疗垃圾袋等。急救

3、箱包括常用急救药 品和急救用品。(2)视患者需要配置的换药器材、简易康复设备(如电 针机、中频机)、中医康复治疗用物、超声雾化机及与所开展服 务项目相关的器材等。(3)各种器材应符合医疗标准 GB15980、GB15981 要求。(4)各种设备、器材应保证处于良好状态,定期消毒。3. 人员配置要求(1)家庭病床医生: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经全科医师培训或通过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家庭病床医生培训 并取得结业证书,至少具有 2年从业经历。(2)护士:具有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通过卫 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家庭病床护理人员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3)康复医师或康复技师: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

4、执 业证书或康复技师证书。(4)临床营养师: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营养相关 专业教育背景,经营养专业规范化培训后,通过卫生(营养) 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并取得相应证书。二、服务对象符合收治范围的四川省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三、收治范围(一)经住院治疗病情已趋稳定,但仍需继续观察和康复 的患者。(二)诊断明确的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有住院指征,因 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困难的非危重症患者。(三)外科手术后可以出院,或等待二期手术,但仍需进 行各种管道或伤口护理或临床操作的患者。四、服务内容对有建床需求的家庭医生签约居民,根据建床收治范围及 评估结果,建立家庭病床,并提供以下服务:(一)定期上门查

5、体、观察病情和进行符合规定的诊疗。(二)治疗项目包括针灸、推拿等中医服务项目,外科换 药、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口服化疗、导尿、物理理疗、导管 护理、造口护理、治疗性灌肠、喷雾吸入治疗、压疮的预防及 护理等医疗护理服务项目。(三)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心电图、 血糖、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生化、电解质、床旁超声、射 线照片等。必要时可到医疗机构完成。(四)康复训练指导、营养膳食配制及指导、临床心理咨 询和健康咨询。(五)家庭病床不提供静脉输液、静脉注射等医疗服务。五、环境要求 指导患者及家属做到居室整洁、安静、舒适、安全。(一)床铺及周围物品放置简洁、有序。(二)定期流通空气,温

6、度、湿度、光线合适。(三)被褥清洁,松软,干燥,厚度适中。(四)居室内家具物品放置稳妥、整洁。(五)相对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六)定期用消毒液擦洗家具及地面,并进行空气消毒。(七)指导宜居环境的改造与配置。六、服务方式(一)上门服务由服务机构派出医护人员,进入患者家庭提供以下服务:1. 医生查床服务:原则上每周查床 1 次,可根据病情调整 查床次数;2. 护理服务:护士按家庭病床医嘱进行护理服务和指导;3. 告知服务:及时告知患者及其监护人,家庭病床诊治的 局限性、有关医疗风险、疾病诊断与治疗措施、相关费用情况 及撤床手续。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时,交代病情,及时转诊。如 拒绝转诊,医生应在病历中记

7、录,要求患者(或法定监护人) 签字。(二)信息服务以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扩展 家庭病床服务和管理功能,提供家庭病床患者的健康档案和家 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病床管理、治疗方案及护理管理、电子 病历管理、医保结算、质量监控、服务监管,同时提供移动护 理及监测等智能应用。七、服务收费(一)建立家庭病床和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照医疗 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二)医护人员的交通费由家庭病床患者承担,参照市场 价或协议价执行。八、服务机构管理(一)组织管理1. 严格执行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有关家庭病床的规章制度 诊疗护理规范,确保医疗安全。2. 家庭病床服务机构应建立家庭病床管理科(

8、室),负责家 庭病床的统筹管理、质量控制、服务信息收集反馈、投诉受理 等工作,制定家庭病床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实 施。3. 建立家庭病床质量控制评估机制,对家庭病床服务质量、 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定期评估。4. 建立家庭病床服务信息管理制度,对建床、撤床情况进 行登记和统计。5. 服务机构建床数量应与其配备的医生、护士数和管理、 服务能力相适应,以保证家庭病床服务质量。6. 服务机构应按照家庭病床管理规范建立相应的服务流程 和技术规范。7. 服务机构应建立合理的人员聘用、财务管理、档案管理、 考核评价等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对服务资源、服务过程、服务 监督与改进进行管理。(二)人力资源管

9、理1. 服务机构应聘用满足本规范要求的医护人员。2. 服务机构应有计划地对辖区医护人员进行业务技能、继续教育及职业道德培训,并进行严格考核。3. 家庭病床医护人员应具备爱岗敬业、业务能力强、服务 态度佳、沟通能力好等素质。(三)患者信息管理1. 服务机构应了解患者的需求,并建立患者信息档案。2服务机构对患者信息管理应符合GB/Z28828-2012的要求。3.服务机构应只获取满足服务需求的信息,不应获取超出 服务需求的信息,禁止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患者信 息。(四)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患者信息、医护人员信 息、机构管理档案等资料统一收集管理。(五)安全管理服务机构应建

10、立安全应急预案,包括:交通事故、患者突 发疾病、火灾、爆炸、医护人员受到伤害等,并定期组织员工 进行演练。生活不能自理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 医护人员开展服务时应有法定监护人在场。(六)信息平台管理1. 使用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工作,确保 服务信息的合法性、及时性和真实性。2. 加强平台日常维护和应急管理,确保平台正常运作。3. 服务机构应建立信息平台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资料建床流程图(一)建床制度1. 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出建床申请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应对患者进行预评估,对于不符 合条件的有权拒绝建床,并建议其住院或门诊治疗。3. 确定建床后

11、,服务机构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家庭 病床诊疗的局限性、有关医疗风险及注意事项,并签订家庭 病床建床知情同意书(附录 1)。(二)查床制度1. 家庭病床实行责任医生负责制。2. 家庭病床一经建立,责任医生及护理人员应于建床 24小 时内进行首次查床,评估并告知患者及其法定监护人病情情况 及注意事项。3. 首次访视医护人员应对建床患者进行生命体征的测量, 详细询问病情,分析患者的心理状态、饮食情况、经济条件、 家庭卫生环境等因素,对建床患者进行疾病的治疗及护理评估, 填写家庭病床病情告知书(附录 2)家庭病床医师首次查 床记录(附录 3)家庭病床建床护理评估表(附录5)。4. 责任医生根据患者

12、病情,制定查床计划,原则每周查床1 次,并及时书写查床记录。每月应作阶段小结,并按要求填 写家庭病床阶段小结(附录 7)。5. 责任护士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巡视、护理计划。6. 护理期间做好护理工作,填写护理记录,观察病情,发 现问题及时向责任医生报告。7. 责任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护理常规和操 作规范,执行查对制度,避免差错发生。(1)治疗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及医用垃圾由操作人员在 诊疗结束后带回服务机构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2)对生活不能自理、认知障碍患者,医护人员在进行诊 疗护理时,须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属或看护人员在场;(3)需要在家中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必须告知患者或其

13、法定监护人有关医疗风险,并与患者(或法定监护人)签订家 庭病床皮下(或肌肉)注射知情同意书(附录 10)后,方可 进行治疗。(4)责任护士应指导家属、患者进行日常生活护理,配 合家属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5)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报告,做好疫情登记,并指导家 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6)护士长应定期进行护理查床,检查护理质量和医源 性感染控制情况,研究解决护理问题。(7)原则上每周须有至少 1 名医护人员上门查床。(8)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 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各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三)转诊制度若患者病情加重,由于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等原因需要转 诊治疗的,应及时

14、通知家属,开具家庭病床撤床记录(证明) (附录 8),并建议其转院治疗。如拒绝转院的,需在病历上记 录,并要求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愿意承担拒绝转院的不良 后果。(四)撤床程序1. 对于经治疗后病情好转无需医疗干预、病情加重需要转 院、患者及其法定监护人要求撤床的患者,由责任医生开具家 庭病床撤床证明(附录 8),办理撤床手续。2. 责任医生、护士应向患者或家属交待注意事项,进行健 康指导。3. 撤床后的家庭病床病历,归入健康档案一并保存。(五)岗位职责1. 医生职责(1)医生应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承诺,严格执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为签约居民提供协议规定的基本医 疗、基本公共卫生和健

15、康管理服务。(2)由责任医生同患者或家属签署家庭病床建床知情 同意书(附录 1)。(3)责任医生及家庭病床工作人员有义务向患者及其家 属介绍家庭病床的相关事项。(4)家庭病床责任医生负责家庭病床患者在建床期间的医疗计划的制定,医疗文书的书写,疾病的诊治,保证医疗质 量及安全。(5)家庭病床责任医生应规范开具处方,服务机构质量 管理部门应加强病历质量及处方质量的检查。患者撤床后,应 将所有家庭病床病案资料按规定格式整理完整,交病案室管理。(6)责任医生外出开会、培训及休假等不能保证正常在 岗时,应将所管的患者委托其他医生代管巡诊,并向服务机构 家庭病床管理部门报告。(7)家庭病床患者因病情变化需转诊,主管医生应及时 告知患者家属。(8)家庭病床医护人员对需上门巡诊的患者应做到每周 出诊最少 1次,工作时佩戴胸牌,携带相应出诊物品及急救设 备。每次出诊应按要求完成家庭病床医师巡诊记录(附录 4) 医嘱及护理记录单(附录 6)。(9)家庭病床患者如需住院、转院或撤床等,责任医生 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建床期有关病历及资料送至家庭病床管理 科(室)办理手续。(10)家庭病床责任医生自觉接受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质 控指导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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