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考核标准201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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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施工考核标准 安全施工考核标准1总则1.1 为了加强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执行国家安全的有关制度、规程、标准,规范建设工程中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1.2 安全施工,人人有责。建设工程各单位必须依法、以规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树立“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的华能安全理念。千方百计,采取扎实有效的办法,尽最大努力实现建设工程提出的安全目标。1.3 各级管理人员应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和职业安全卫生健康,创造安全和谐的安全施

2、工局面。1.4 本标准的依据有以下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原电力部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等。1.5本标准适用范围:现场建设工程2安全考核2.1有以下行为者,处罚100元/人次。2.1.1未按时参加 组织的施工安全工作例会者。2.1.2未按时参加 组织的施工安全大检查2.1.3施工单位对各类施工人员 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上岗者。2.1.4没有进行安规考试或考核不合格者上岗工作者。2.1.5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无上岗者。2.1.6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

3、安全统计报表2.1.7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者或配戴不规范者。2.1.8进入施工现场,未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着装者。2.1.9进入施工现场,未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佩带防护用品者。2.1.10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没有系好安全带者。2.1.1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程着装者。2.1.12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处平台和脚手架上有堆放物品超过允许载荷的。2.1.1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者。2.1.14施工场所垃圾、废料没有及时清理者。2.1.15在施工现场高处清扫的垃圾和废料,向下抛掷者。2.1.16起吊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2.1.17易燃材料和易燃废料的堆放与禁火区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者。2.1.18

4、紧靠木栅栏或建筑物的墙壁堆放的器材,没有留有50cm以上的间距,两端没有封闭者。2.1.19各类脚手杆、脚手板、紧固件以及防护用具等材料存放不符合防腐、防火等要求者。2.1.20材料、设备没有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堆放,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2.1.21材料、设备堆放场地不平坦、积水,地基不坚实。2.1.22现场拆除的模板、脚手杆以及其它剩余器材没有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堆放者。2.1.22现场行驶的机动车辆,时速超过15KM。2.1.23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没有装设1200c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未设防护立网。2.1.24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没有盖板、安全网

5、或围栏。2.1.25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没有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2.1.26登高参观的人员没有专人陪同,或不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2.1.27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没有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口、入口没有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2.1.28气瓶没有配戴两个防振圈者。2.1.29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两台以上电动设备,电动机械的电气回路没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没有使用软橡胶电缆者。2.1.30在严禁钢筋爬梯上拉设电源线作为接地线的。2.1.31班组长班前要根据生产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没有记录的。2.1.32指挥大型吊车,起重工未使用旗语、哨语和对讲机协调指挥者。2.1.33手动葫芦

6、超负荷使用,拉链人数超过说明书的规定违者。2.1.34违反操作手动葫芦必须站在侧面者。2.2有下列行为者,处罚300元/人次。 2.2.1未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私自开工者。重复发生此规定者,加倍处罚。2.2.2任意切割或移动施工现场敷设的管线,挪动或移动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照明灯具者。 2.2.32.2.4非电气工作人员擅自拆、装施工电源,乱接电气设备者。 2.2.5开关及熔断器与电源倒接。负荷没有标明名称;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单相插座没有标明电压等级者。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者。2.2.6电源线路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在竹木脚手架上架设时没

7、有设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架设时没有设木横担者。2.2.7工棚内的照明线没有固定在绝缘子上或距建筑物小于2.5m。穿墙时没有套绝缘套管。管、槽内的电线有接头的。2.2.8使用过的电源应拆而未拆除者。2.2.9起重机械行驶的轨道两端没有设接地装置,或接地电阻大于4者。2.2.10用于加工、贮存及运输各种易燃、易爆液体、气体或粉末的设备、设施没有按安全规程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者。2.2.11施工现场氧气、乙炔管道,布置不合理、不符合安全规定的。2.2.12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没有加锁并设警告标志者。2.2.13施工工作人员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2.2.14高处作业传递物品时,上下抛掷者。2.2.15

8、高处作业坐在平台、孔洞边缘,骑坐在栏杆上,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站在栏杆外工作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者。2.2.16高处作业时,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等没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的。2.2.17在石棉瓦、油毡等轻型或简易结构的屋面上进行工作时,没有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的。2.2.18在电杆上进行作业前没有检查电杆及拉线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没有系好安全带者2.2.19在架构及电杆上作业时,地面没有设专人监护、联络人员者。2.2.20施工或其他人员在危险区内逗留或通行者。 2.2.21没有动火措施,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者。2.2.22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的

9、排气管没有加设防火罩者。2.2.23熬制沥青及调制冷底子油在建筑物的上风方向或在室内进行,距易燃物小于10m者。2.2.24没有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任意拆除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者2.2.25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者。2.2.26脚手板未满铺,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大于20cm者。2.2.27脚手板的搭接长度小于20c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大于20cm者。2.2.28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未交错搭接者。2.2.29脚手板未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未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使用砖或其他物件铺垫者。2.2.30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两

10、人未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未挂好安全带,下方未设安全网的。2.2.31在通道及扶梯处脚手架的横杆没有抬高加固,阻碍正常通行,在搬运器材的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没有设围栏并挂警告牌的。2.2.32非专业工种人员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没有挂好安全带,施工区周围没有设围栏、警告标志,或专人值班。2.2.33梯子搁置在木箱等不稳固或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或梯子靠在管子上使用时、其上端没有用挂钩或用绳索绑牢,或在悬挂式吊架上搁置梯子等。2.2.34起吊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离开工作岗位。2.2.35起吊爆炸品、危险品时,没有经总工程师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1、对当事人罚款200元。2.2.36以设备、管道 、脚手架和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结构时,没有经过核算、没有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的。2.2.37机动车及特种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者。2.2.38机动车及特种车辆驾驶人员使用前未检查制动器、喇叭、方向机构等安全性能者。2.2.39机动车及特种车辆驾驶人员装运物件未垫稳、捆牢及超载者。2.2.40机动车及特种车辆驾驶人员行驶时,驾驶室外及车厢外违规载人,与他人谈笑。2.2.41机动车及特种车辆驾驶人员行驶前,未鸣号者。2.2.42在施工现场区域内通行时车速超过5km/h,空车时车速超过10km/h者。2.2

12、.43机动车及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停车后未切断动力源,扳下制动闸后驾驶员离开者。2.2.44电瓶车充电时距明火不足5m以上,未加强通风者。2.2.45卷扬机工作时向滑轮上套钢丝绳者。2.2.46卷扬机工作时在滑轮或卷筒附近用手扶行走的钢丝绳者。2.2.47卷扬机工作时跨越正在行走的钢丝绳以及在各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者。2.2.48焊接、切割与热处理的工作人员,没有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没有取得合格证者。2.2.49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操作人员没有穿戴专用工作服、绝缘鞋、皮手套等符合专业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等。2.2.50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没 有防止灼伤、触电、爆炸和防止金

13、属飞溅引起火灾的安全措施等。2.2.51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工作地点周围的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没有采取积极防护措施。2.2.52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10m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2.2.53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m范围内,易燃易爆物品没有清除干净;确实无法清除时,采取的隔离或防护措施不可靠的。2.2.54在容器和管道、转动机械及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2.2.55电(火)焊工的皮带线、电焊线下班后没有圈好,离开时压力表没有关闭,电焊机未切断电源,气瓶未放好者。2.2.56在施工区或已贮油的油区、化工库、木工库等处,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未严格

14、执行油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者。2.2.57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工作,站在油桶、木箱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工作。2.2.58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工作开始前没有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清除下方的易燃物的。2.2.59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工作时,随身带着电焊导线或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者。2.2.60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工作者。2.2.61在热处理场所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未按规定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的。2.2.62管道热处理场没有设围栏并挂警告牌者。2.2.63进行热处理工作时,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工作结束后没有详细检查、遗留有起火危险即离开者。2.2.64沥青、油漆作业场所

15、通风不良的。2.2.65熬制沥青作业人员的脸和手未涂专用软膏或凡士林,未戴好防护眼镜,穿专用工作服及配备有关专用防护用品的。2.2.66患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即皮肤病、眼结膜病及对沥青、油漆等)从事该项工作的。2.2.67在高处安装玻璃等部件时,放置不稳,垂直下方没有采取适当的禁止人员工作或通行的防护隔离措施的。2.2.68在天窗上或其他高处危险部位安装玻璃时没有铺设脚手板,作业时没有佩带好安全带,没有工具袋、口含铁钉或卡簧进行工作者。2.2.69固定式的施工机械没有安装在牢固的基础上,或基础松动;移动式施工机械使用时没有将轮子或底座固定好的。2.2.70机械运转时,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的。2.2.71机械运转时,用手触摸其转动、传动部分,或调整皮带、进行润滑等工作者。2.2.72推土机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与建筑物的墙、柱、台阶等的距离小于1m 。2.2.73机动车及特种车辆行驶时,驾驶室外载人的,车厢上人货混装者。热机安装2.2.74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任意在平台、梁、柱上打凿、开洞者。2.2.75清洗机件时,清洗地点防火措施不完善。地面上的油污没有及时擦净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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