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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系列品牌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 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 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 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 酒系列及
2、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年内,即2008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
3、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
4、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上述复印件应加盖甲方公章)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所设立代理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3)甲方保证该区域内的所有甲方产品均由乙方统一销售,甲方应严格控制跨区域
5、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否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4)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5)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均自主享有知识产权等权利,不存在其他争议,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6)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
6、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7)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8)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9)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10)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11)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检验
7、标准。 三、 经营指标考核和扶持政策 (1)甲方以后推出新产品(以甲方公布为准)时,乙方可以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优惠价格(总代理价 )一次性购买每品牌不超过 、总金额不超过 万元的样品。已经代理的达不到甲方规定最低销售金额度的,不享受 此项待遇。 (2)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
8、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 (3) 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 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 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 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 万元以上时应提前 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
9、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 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 方负责。 (8) 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
10、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 售后服务条款 (1)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 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3) 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货总值的 %以内,外包括包装与产品外观的损坏。 七、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现场展示等宣传物料。 2.
11、乙方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甲方在本代理区域内给予每季度一次特别优惠总代理价格的权利(用来做部分因为价格问题而搁置下来的单子),该部分数量不超过每季度总销量的 %。乙方有根据当地市场竞争对手条件每年申请一次特价促销的权利,具体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 )。 3. 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 %(即 %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甲方承担 %。 5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 万元后,甲方在15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6、
12、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取得甲方在该地区该品牌的独家总代理资格后,甲方要在15日内将该地区过去的市场情况给乙方移交清楚,甲方尊重乙方对该区域市场过去客户的处置权,但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保证业务的延续性,乙方要尽量保证老客户不流失,并且尽量利用地利条件帮助这些老客户把业务做好。对一些历史遗留客户,乙方不可以只拣便宜不管售后,应该和甲方协商维持好客户关系。原则上,乙方为了维护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经济上的损失时,这些损失全部由甲方及时据实100%补偿给乙方,前提是乙方处置前必须先和甲方备案,不能先斩后奏。如果该区域不存在遗留问题,甲方则不需要向
13、乙方移交和说明。该工作统一由甲方客服档案中心处置并且提供给乙方服务性说明。 8、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 广东省独家总代理商: ()乙方可以在广东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期间,可以和外省或广东省以外任何地区的意向代理(或者销售商)签约,发展销售网点,权限同上条约定。 ()乙方在处广东省以外任何城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 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八、保密条款 () 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
14、、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 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九、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6
1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8、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9、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10、其它约定事项:()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11、协议附件清单: 附件1、区域总代理商价格体系 附件2、书 附件3、定货清单 附件4、甲方资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