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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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根据“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处理矛盾纠纷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 原则,从稳定一方平安,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维护单位的政治稳定和社会 稳定,依照集团公司综治办的指示,制定本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收集排查情况和信息,并对所收集的情 况进行受理、登记。2、每个月末对本月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总结排查,及时掌握特点、难点问题和 带倾向性的问题。3、对排查出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引发、越级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置方法并报有关领导和通报有关单位、 部门。4、重大节假日或敏感时期,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明确责任,落实责任

2、,重 大活动制定处置方案,确保节假日、敏感时期辖区社会稳定。5、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于集中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各责任单位要 结合实际,依法调处,能够当场调处的简单矛盾纠纷要当地解决,及时调解,一般纠纷按程序进行,重大、疑难纠纷或易 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力量集中进行调处。二、抄告督办制度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发出抄告单,限期改进;对在 规定期限内问题未解决的,发出督办单予以督办,督促加大力度解决;经督 办仍未解决问题的,发出黄牌警告书予以警示,并责成负责领导认真解决问题; 问题仍未解决的,予以一票否决。对抄告督办的矛盾纠纷,要按时报送办理结 果,年终要检查落实情况,并列入年终考评项目。

3、三、信息报送制度每月日前,向集团公司综治办报送上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和分析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分析 报告主要包括四个部分: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作定性、定量分析;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特点、趋势及对策;3、正在调处和尚未调处的矛盾纠纷情况;4、典型矛盾纠纷的处理情况。四、台账制度 对矛盾纠纷内容进行客观、真实、详细的登记,对登记的纠 纷,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复查。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重要 任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把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 整理,及时采取措施化解,明确化解时限,化解一个,销号一个。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联调

4、制度1、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由调处室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2、对调处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 导和具体责任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拖延推诿。调处室调处矛盾纠纷 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工作室 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查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4、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 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5、实行矛盾纠纷调解每月报告制度。六、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在接访调处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对下列

5、情形之一的矛盾 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及集团公司综治办报告:1、影响社会稳定、社会舆论的热点矛盾纠纷。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3、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闹事的重大纠纷。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5、可能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带来危害的纠纷线索。6、自杀(残)事件。七、奖惩制度 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工作不力,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影响的;在接受受理、调处矛盾纠纷中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二) 为切实掌握群众矛盾纠纷和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好信访热

6、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根据 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联席会议制度。组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 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 前矛盾纠纷形势。二、排查制度。坚持执行每月排查一次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三、分流制度。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的

7、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 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四、联动联调制度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2、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 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3、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 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五、督查回访制度1、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档案管理制度 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

8、后,应及时成卷归档。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 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应 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 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 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七、责任制度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事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矛盾 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报告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 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9、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三)一、每月两次对本单位(系统)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排查,并做好排查记 录。二、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要记好台帐,并按“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定 调处措施、定调处时限”的“三定”要求及时调处。三、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制度,重大情况立即报告。四、严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因调处 工作失职,造成社会治安不稳定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四)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2、要定期排查单位和单位家庭内部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 “底数清楚,防范到位”。3、对排

10、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 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单位和家庭,大矛盾纠纷不出市。4、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 片。5、对上级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五)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 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 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1、。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 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 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 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

12、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 盾纠纷。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 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 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 的签名或手印确认。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

13、排查纠纷登记 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 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 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 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 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 意,不得随意泄漏。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 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 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三、矛盾纠纷

14、排查制度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 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 生的矛盾纠纷隐患。四、矛盾纠纷预警制度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 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 发挥基层治保、调解、治安中心户长、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

15、力解决在 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4、各社区、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五、矛盾纠纷调处制度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调解人员及时进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社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涉及到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实施。3、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力量进行调处。六、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制度1、各村、社区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 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 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3、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的,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发督办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处,并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写出专门报告七、矛盾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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