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税交易环境规制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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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碳税交易环境规制小议 摘要。碳税和碳交易作为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手段,是低碳发展模式下理论界争论的焦点。本文在阐述二者内涵的基础上,从经济理论的角度分析了两者的适用范围及其利弊特点。结合当前国际碳交易市场发展状况及发达国家碳税制定的规则,本文分析了两者在我国的适用状况,并提出制定减排与限排相结合的环境规制方法,为加快低碳经济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碳税碳交易环境规制 一、碳税与碳交易的涵义区别 (一)碳税的涵义及分类 碳税以环境保护为目的,以二氧化碳排放单位为征税对象,通过消减二氧化碳排放为手段来实现环境规制,具体可分为: 1按照实施范围不同,可分为国内税、国际税和协调的国家税。前两者的划分标准

2、是不同的国家体系,后者是指在一个宽松的国际框架下由各主权国自主决定的税收体系。 .按照征税依据不同,分为实际排放量碳税和估算排放量碳税。两者以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监测为依据,前者技术上不易操作,征税成本也较高,目前国际上常用的是后者。 3.按照税率水平不同,可分为差别碳税和统一碳税。前者是指在不同行业或地区实施不同的碳税税率,后者则指实施统一、特定的税率。目前理论界普遍认同差别碳税。 4按照实施目标不同,分为激励目的碳税和财政目的碳税。前者是以提高燃料或排放的价格为目的来消减能源及其他来源的温室气体排放,后者以筹集财政资金为目的,政策要点在于形成稳定的税收来源。 (二)碳交易的涵义及其分类 碳交易

3、是一种以碳资产为交易对象的金融活动,把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解决低碳发展模式下的科学、技术和经济问题。它一方面将金融资本直接或间接地投资于创造碳资产的项目和企业,另一方面来自不同项目和企业产生的减排量进入碳金融市场进行交易,被开发成标准的金融工具。具体分为: 1.基于配额的碳交易。指在特定区域或特定时期,基于节能减排目标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是既定的,不同配额所有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自行购买或出售所需配额。配额具有可分割性、可传承性和累积性等特点。 2.基于项目的碳交易。与配额交易不同,基于项目的交易主要是针对具备节能减排效果的实施项目,由买主向该项目购

4、买减排额度。在项目购买条件下,交易标的具备可转让性和可分割性,但不具备传承性,因而其使用范围受到限制。目前国际市场中基于配额的碳交易主要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基于项目的碳交易主要是京都议定书中清洁发展机制(dm)以及联合履行机制下分别产生核证减排量(crs)和减排单位(es)。 二、碳税与碳交易利弊比较的经济学分析 (一)碳税与碳交易的经济基础 .碳税以价格为基础的环境规制手段。环境税作为碳税的理论基础最早由庇古提出,也称“庇古税”。1920年,庇古设计了福利经济学中的环境税概念,提出对污染者征税,以纠正市场活动中的负外部性影响。此后,政府将这一理念加以运用,对

5、具有负外部性的污染企业进行征税,并将税收所得作为抵消污染效应的经济补偿。在低碳发展模式下,碳税侧重对污染排放企业排污成本的监督。通过对排污企业进行征税,污染企业的排污成本得以增大,出于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考虑,企业必然自行控制污染排放量,从而达到环境规制的目的。 2.碳交易以数量为基础的环境规制手段。碳交易侧重既定排污权利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以增加污染的社会成本的考虑。罗纳德科斯最早提出社会成本概念,他认为要实现外部成本的内部化,一个有效手段是在污染者和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排污权分配。此后,多伦多大学的约翰逊戴尔斯在其污染、财产与价格一文中提出数量为基础的交易机制。这一理念随后被美国环保署加以引

6、用,并于1977年在清洁空气法案修正案中得以法律确认。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碳交易相对于碳税而言更具有政策吸引力。 (二)碳税与碳交易的优劣分析 .碳税效果评估。碳税是一种最为直接有效的经济手段,其优点包括:(1)能够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据估算,在五档碳税税率(0元/吨、20元/吨、30元/吨、0元/吨、70元/吨)下,分别计算碳税的税收影响,可以得出1年动态累计碳税税额(10年动态累计碳税税额为企业碳税税额与居民碳税税额的加总,即累计碳税税额=企业碳税额+居民碳税额)分别为238.03亿元、2433.48亿元、358926亿元、478亿元、786.71亿元。()可操作性强、实施成本低。碳税通常

7、在化石燃料进入经济循环的开始环节进行征收,因而只需要对很少的一些经济体征收碳税即可覆盖所有的化石燃料消费。 但是,碳税的刚性特征对能源密集型部门产生的影响非常显著。例如,要将二氧化碳排放量限制在3年的水平,日本必须从193年起征收4000日元/吨的二氧化碳碳税,并以后逐年增加日元/吨碳税。如果把减排的社会效应用每吨二氧化碳减少的dp值来衡量,将达到45-50万日元吨二氧化碳的高昂成本。此外,开征碳税的影响将随着时间流逝对经济的影响不断增大,碳税税率越高,增强的幅度越大,对p的负面影响也将越大。 碳交易效果评估。在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既定的情况下,碳交易的优势有:()能够加强初始排放权分配的有效性

8、,维持既定排放总量。与碳税相比,碳交易更关注既定排放总量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理分配,通过交易权的分割与转让,实现污染排放边际成本的增加,以起到约束经济体排放行为的目的。()规则简便,成本低廉,发展迅速。自02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全球碳交易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目前国际碳交易发展格局中,强制市场为主、自愿市场为辅;配额市场为主、项目交易为辅。据统计,202X年全球碳排放权交易总成交量已经达到亿吨二氧化碳量,交易金额超过26亿美元,发展速度超过碳税。 但是,碳交易对本土市场的发展影响较为显著,例如存在价格波动的风险、交易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交易无法迅速完成等等。此外,目前碳交易市场建设滞

9、后,世界碳交易目前主要通过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加拿大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澳大利亚三大气候交易所和印度气候两大交易所等进行交易,发展中国家的碳交易市场仍处于筹备阶段。 三、中国实施环境规制的策略选择 (一)碳税征收应循序渐进,同时酌情减免企业的其他税负 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对传统黑色能源的依赖度较高,因此在碳税的征收上应当细致考虑,既要根据能源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制定合理的碳税征收机制,又要避免欧洲发达国家高额碳税的激进征收方法,以将社会的运行成本降至最低。此外,为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征收碳税需要高度关注企业的税负问题,适当减免企业其他税负,以实现企业税负比

10、率零增长,避免打击企业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 (二)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构建碳交易市场的技术路线 我国目前的碳交易市场仍处于建设阶段,应合理借鉴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经验,推动国内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形成,以市场化手段加快推进环境和能源问题的解决。首先,需要建立一套与发展全国统一碳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改变目前政策规划不明、法律缺失的状态;其次,要发挥现有排放权交易所、cdm技术服务中心等机构在构建区域性的信息平台和交易平台的作用,鼓励全国各个地区,特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积极构建碳交易区域市场,为建设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提供平台支持。在此过程中,我国要特别注意妥善解决碳交易市场在全球碳定价权中的敏感性问题。 (三)对碳税和碳交易的综合运用是实现环境规制的必然选择 碳税和碳交易作为环境规制的不同手段,本质上并不对立,而是基于不同经济理论之上的政策演绎。碳税侧重解决污染排放的价格问题,碳交易侧重解决污染排放的数量问题,两者在环境规制的不同层面发挥着不同作用。因此,审慎区别并总结二者的适用范围,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能源结构调整的必由之路。当然,要实现这一目标,同样需要理论界和政府部门加大调研力度,充分总结经验,在碳税和碳交易的综合运用领域开拓创新。 第 1 页 共 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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