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机构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doc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63465486 上传时间:2023-12-16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00.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认证机构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认证机构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认证机构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认证机构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认证机构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认证机构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认证机构实施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doc(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认证机构实行HACCP质量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规定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机构实行HACCP安全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规定1总则11 从事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应满足CNAB-AC11、CNAB-AC12、CNAB认可规则及本文献的规定,以上认可规范中所指的质量体系在此均应视为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12 CNAB为了科学规范地对认证机构开展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能力和范围进行认可评审,特制定本文献。13 本文献合用于CNAB对申请从事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和认可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也合用于申请认可和获得认可

2、的认证机构对其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工作的管理。2 定义及缩写 评审:与认证某一组织有关的所有活动,涉及文献审查、审核、审核报告的编制与审查,以及其它有关的必要活动,这些活动的目的是拟定该组织是否满足并有效实行了批准认证所依据的特定标准的相关条款的所有规定,并为作出是否批准认证的决定提供充足的信息。食品安全:根据其预期的使用, 食品在备制和/或食用时不会导致对消费者的伤害的保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是指对食品安全危害予以辨认,评估和控制的系统化方法。GMP:良好操作规范SSOP:卫生标准操作程序。CCP:关键控制点。3 认可规定31 组织311 认证机构符合CNAB

3、-AC11的2.1.2 e)款规定的委员会须有能力审议确认开展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活动及其认证业务范围。312 认证机构符合CNAB-AC11的2.1.2 j)款规定的管理人员须具有食品安全及相应的申请认可业务范围方面的知识和经验。313 认证机构须对由于认可机构撤消认证机构获得的认可资格而给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供方所带来的影响负责,并在实行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前做出安排。314 认证机构聘用的兼职审核员及其所在机构在两年之内不应参与认证机构所认证组织的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征询及对认证的公正性构成影响的相关活动。32 业务范围321

4、 CNAB选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作为HACCP体系认证范围的分类 ,详见附录1322 CNAB通过对认证机构认证实行能力的评审而拟定认证机构的HACCP业务范围。33人员331认证机构应建立参与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人员的资格准则和聘用与后续监视程序,并保持最新记录。3 32认证机构参与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审核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 审核员的身体状况应满足相应食品卫生法规规定。b. 通过以下培训: GMP,SSOP,HACCP相关知识培训; 相关专业合用的法律法规培训; 审核技巧、方法培训; 案例分析。上述内容培训的总时间不应低于40个学时。c.大学以上学

5、历,4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至少2年食品生产、加工、检查方面的工作经历。或大专学历,6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至少2年食品生产、加工、检查方面的工作经历。3 .3. 3参与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专业审核员除满足3.3.2的规定外,还必须具有在食品生产、加工方面的背景。具体规定为:.食品及相关专业(如微生物、生物、兽医、畜牧、植保、化学等专业)毕业的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a相应食品专业(见附录1,管理到类型,下同)生产、加工公司3年技术、检查或质量管理经验;或b相应食品专业食品卫生管理、检查机构3年技术、检查经验;或c完毕5次完整的相应食品专业的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审核的

6、经历(初评/复评)。.非食品及相关专业毕业的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a相应食品专业生产、加工公司2023技术、检查或质量管理经验;或b相应食品专业食品卫生管理、检查机构2023技术、检查经验。3. 3. 4.认证决定人员应满足3.3.3.和3.3.2条款规定。4 认可程序41 认可申请411 满足以下条件的认证机构可以向CNAB提出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机构的认可申请。 a)符合本文3.1.1和3.1.2规定的认证机构; b)按照CNAB认可规范的规定建立并有效运营了文献化的质量体系,并实行了2次完整的认证。 c)具有至少3名满足本指南3.3条的审核员(其中每个专业2名专业审核员);

7、412 填写CNAB认可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413 按照本指南附录1中的业务范围分类(申请业务范围到类型)提交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42 认可评审按照CNAB认可规范,CNAB派遣评审组对申请认可的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机构实行认可评审,涉及文献审查、现场评审和见证评审。评审的程序与规定按CNAB-AR01文献相关规定进行。43 见证评审CNAB在初评和复评中对认证机构的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实行能力进行2次见证评审。44 认可决定441 在CNAB评审组确认认证机构已对认可评审中所发现的不符合项采用纠正措施并经验证有效后,CNAB将审议评审组提交的所有评审

8、材料并做出认可决定。442 在CNAB完毕对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和做出认可决定之前,认证机构不能颁发带有CNAB标志的认证证书 。45 监督与复评451 CNAB在连续十二个月之内对认证机构至少实行一次监督评审。监督评审可以是对质量体系中部分要素的重新检查,但在证书的四年有效期内须完毕对质量体系所有要素的评审。CNAB在监督时对认证机构的认证能力可实行见证评审。452 CNAB至少每四年对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机构所有质量体系进行一次复评,涉及文献审查、机构评审和见证评审。4.6对拥有分支机构的认证机构的认可评审CNAB将在初评、监督和复评时对认证机构的总部和所有实行以HACCP为

9、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分支机构实行认可评审,涉及文献审查、机构评审和见证评审。其中,初评时,当在任一分支机构所发现的不符合项未关闭之前,将不能对总部做出认可决定;监督时,在任一分支机构所发现的不符合项均对总部认可资格的保持构成影响。CNAB将在认可证书上注明实行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分支机构的名称和地址。4.7扩大业务范围认证机构应向CNAB提交认可申请,CNAB将结合监督评审进行扩大业务范围的评审。5 认证规定51 认证信息a)认证机构须在其公开文献中说明经CNAB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b)认证机构须在其公开文献中明确其认证依据标准、法规。c) 认证机构应鼓励认证组织采用IS

10、O15161标准建立体系。52 认证受理认证机构应规定受理的基本条件(涉及认证组织建立文献化的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并有效运营足够的时间)。53 认证评审531 认证机构按所选用的审核依据标准进行审核,涉及两个阶段。a. 第一阶段应进行文献审查(合用时可涉及SSOP计划、GMP计划、员工培训计划、设备维修保养计划、HACCP计划等)。这一阶段的审核一般在申请方的现场进行,以便于审核组收集到更多的必要信息,与受审核方达成对CCP鉴定的一致;给申请方提供一个有关信息进行反馈的机会;与申请方就第二阶段审核的细节达成一致。假如审核组对组织的产品加工过程熟悉,对组织的情况了解,第一阶段也可不到

11、现场,但认证机构对此应有明确的规定。b. 第二阶段审核在申请方的现场进行,审核应评价申请方的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实行的有效性,涉及CCP点的监控、纠偏(纠正措施)、验证、新的危害产生时体系能自觉地进行危害分析并有效控制等以及食品产品的安全质量状况的审核。审核组必须按所有合用的认证规定对申请方的HACCP体系进行审核。532认证审核结果的鉴定仅限于以下三种形式:a)严重不符合;b)一般不符合;c)改善的机会或观测项。 533审核组审核组的成员应满足本文献3.3.2的规定,同时至少有一名成员满足3.3.3的规定。534审核员时间 审核员时间应依据公司规模、认证产品的品种、加工工艺、及其

12、认证风险来拟定,同时,也应考虑CCP点的分布情况。认证机构应根据CNAB-AC12中规定的审核员时间,结合食品安全的特点拟定审核员时间并形成文献。54 认证决定541 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决定必须是由认证机构中符合CNAB认可规范规定的人员、小组或委员会作出。542 认证机构负责作出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认证决定的人员中必须至少有一名满足认证决定人员的条件,并具有否决权。55 认证证书认证证书上应注明组织名称、生产场合的地址(如为多场合应注明每一场合的地址)、体系覆盖产品、审核依据的标准、发证日期等。56认证的监督与复评561假如相关的法规主管部门没有规定, 认证机构

13、可拟定对获证组织的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进行监督审核,通常为半年一次(季节性生产在生产季节至少每季度一次),假如获证组织对其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进行了重大的更改, 或者发生了影响到其认证基础的更改, 应增长监督频次,监督审核大纲通常应涉及:a. 认证标志的使用;b. 顾客的投诉;c. 文献化体系的更改;d. 更改涉及的区域;e. 认证标准中选定的要素;f. 需要时其他选定的区域。监督审核时,认证机构应注意以下方面:a.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在实现组织目的方面的有效性;b.与负责的管理者谈话;c.向管理者报告解决违规的程序的执行情况;d.体系的任何更改;g.拟定危害和

14、关键控制点的程序的运营;f.连续改善体系的计划的实行情况;g.跟踪内部审核的结论;h.对上次审核期间拟定的不合格所采用的纠正措施。562认证机构须每年对组织所有质量体系进行一次复评,复评应对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在过去的认证有效期内的运营进行评审。复评应考虑上述评审结果,并且至少应涉及一次文献审查和一次现场审核。复评至少应保证:a.体系中所有要素间有效的互相影响;b.运作变化时体系的整体有效性;c.证实保持体系有效性的承诺;d.证实的满足法规规定的承诺。563当认证标准规定内部审核和/或管理评审是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的一部分时,认证机构应审核组织的管理评审和内部质量审核的有效

15、性。6认证责任与解决61认证机构对其颁发的认证证书的有效性负责,获得认证的组织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证书覆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时,根据认证协议认证机构负有相应的责任。62认证机构应规定组织在获得认证后其食品安全体系发生变化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向认证机构报告的时限和认证机构将采用的相应措施(涉及但不限于加强监督的频次、暂停直至撤消认证资格)。63获得认证的组织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相应的认证机构应在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事故情况及已拟采用的措施报告CNAB。CNAB在必要时加强对认证机构的监督,当认证的有效性受到影响而认证机构又未采用足够的有效措施时,CNAB将暂停直至撤消认证机构的认可资格。64 认证机构每月10日前将上月颁发的HACCP认证证书的名录报CNAB备案。附录1HACCP体系分类指南类型专业类型专业C1300食品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