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模板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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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合同模板7篇保险合同模板7篇保险合同 篇1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即保险合同当事_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由于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不是保险标的本身,而是被保险人对其财产或者生命、安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作为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无保险利益那么保险合同不成立,对此世界各国保险法均有明确规定,也同样作出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这也就是说,只有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能具有投保人的资格,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

2、生效的根据和条件。当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时,不能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订立了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仍然无效。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假如投保人丧失了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无效。法律之所以规定保险合同的成立必须以保险利益为前提,其意义在于:第一,遏制行为的发生。保险合同是一种时机性合同,其所规定的风险事故不是必然发生的,而保险金的支付却以这种事故的发生为条件,假如允许没有保险利益的人用别人的财产或生命进展投保,这种保险必然带有的性质。第二,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所谓道德危险,是投保人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以后,为图谋保险金而违背道德,成心促使保险事故

3、的发生、损坏保险标的或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人为扩大损失程度的行为。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假设不具有保险利益而与保险人订立了保险合同,很容易发生道德危险。第三,限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财产和责任保险合同具有补偿性,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责赔偿,而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正是以保险利益为根据确定的,当保险金额超过保险利益时,超过局部无效。保险合同 篇2第一章保险合同构成第一条大学生平安保险合同以下简犯法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单、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被保险人、安康告知书吸其它约定书共同构成。第二章保险对象及投保手续第二条凡经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本市各

4、类高等院校的在册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或学制一年以上的脱产委培生、进修生以及民办院校的在册学生,身体安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第三条投保人通过就读学校统一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投保手续。第三章保险责任第四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一百八十天内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局部身体机能,本公司根据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局部或全部保险金。假如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治疗仍未完毕,那么按

5、第一百八十天的情况鉴定残疾程序,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表,给付局部或全部保险金。第六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不管一次或屡次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局部身体机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每年累计给付的保险金到达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全数时,该年度的保险责任终止。第四章除外责任第七条由于以下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本公司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醉酒、自杀以及成心自伤身体;二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洒后驾驶机动车;三被保险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费用;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成心行为;五战争、军事行为及动乱;六核辐射、核

6、污染;七整容、麻醉、服用药物、注射;八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诈骗行为;九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第五章保险金额第八条保险金额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一万元。第六章保险期限第九条保险期限按学生在校学习的学制包括在校学习、生活、参加社会理论及寒暑假期间确定,缺乏一年时按一年计算。保险期限自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并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办妥毕肄、结业高校手续之日的二十四时止。第七章保险费第十条保险费为每人每年三十元费率为3。无论被保险人学制长短,保险费均应在投保时一次缴清。第八章保险金的申领和给付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发生之日

7、起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通知本公司,否那么由于通知缓慢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等项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当,本公司可在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第十二条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时,须提交以下证件;一保险单、被保险人及被保险人身份证;二投保人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三被保险人死亡,须提供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四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或永久丧失部份身体机能,应在治疗完毕后,治疗没有完毕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情况,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程度鉴定书,一次性结案;五本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或证明。第十三条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金由受益人领取。被保险人残疾时,保险金由

8、被保险人领取或委托别人代领。第十四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即自动失效。第十五条受益人应通过被保险人的就读学校领取保险金。第十六条在保险有效期内变更受益人时,投保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第九章告知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第十八条投保人成心隐瞒事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进步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第十九条投保人成心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

9、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不还保险费。第二十条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第十章争议处理第二十一条因保险合同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效时,可通过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章其他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在本市范围内转学,本公司仍承当保险责任,直到保险期满转学时,投保人须书面通知本公司。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转学去外地就学或退学的,经凤保人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可办理退保手续,本公司将下一学年以后的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第二十四条本合同

10、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意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第二十五条本保险条款法所述保险事故是指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合同 篇3一、保险合同生效要件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才能。意思表示真实。不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思表示真实。采用书面形式。二、无效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无效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违法性,是指违背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迫性塑庭受丝会公共利益。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保险合同

11、后,不得根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当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无效保险合同自始无效。无效保险合同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成认与保护。三、无效保险合同的种类1.主体不合格的保险合同2;内容不合法的保险合同内容不合法的保险合同主要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保险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的险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保险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无保险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财产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订立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父母以外的人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订立的人身保险合同等。3.

12、形式不合法的保险合同四、无效保险合同的处理无效保险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保险合同的种类: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形式不合法。保险合同 篇4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被人们叫了数十年的“临时工”称呼,在本市将不复存在。10日,记者从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得悉,日前劳动保障部有关部门明确指出,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再不能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临时工”带有歧视色彩“临时工”是方案经济时期相对于“正式

13、工”而言的,一般指试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季节性用工。而如今,在本市仍存在的“临时工”却是指没有正式“调进”用人单位,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这些“临时工”不仅在人员编制方面受到严格限制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存在,就连那些经济效益较好的“垄断性行业”也大量存在,致使劳动力市场出现新旧用工形式并存的场面。“临时工”概念早应不存在据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劳动法的正式公布施行,“临时工”这种因方案经济体制派生的用工概念逐渐淡化。过去一些单位长期使用“临时工”,有的劳动者因此成为“二等公民”,一干就是大半辈子。劳动法和20xx年本市制定出台的劳动就业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须与建立劳动

14、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或以一项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自建国后沿用了50多年的“临时工”这一称谓,如今在本市应完全消失。不能以“临时工”为借口不上保险针对一些用人单位以使用“临时工”、试用期为由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强调,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即使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也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不能以招用的是“临时工”为借口,损害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保险合同 篇5保险单位:_船舶名称:_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_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和本保险单载明的条件承保下述船舶。被保险人兹确认所填内容属实并对本保险合同条款(包括除外责任局部)及保险条件的内容已经理解,同意从本保单正式签发之日起保险合同成立。制造年份:_制造厂家:_船舶种类_船舶用处_总吨位/马力/客位:_载重吨:_船舶尺寸:(总长)_船质构造:_(型宽)_(型深)_船籍港:_保险价值:人民币_保险金额:人民币_航行区域:_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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