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基本考点:宪法的形式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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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教育网vvwWrC hinalawdUrCQrn司法考试宪法基本考点:宪法的形式分类司法考试宪法基本考点:宪法的形式分类。法律为大家整理总结了司法考试宪法基本考点解读之宪法的形式分类,具体如下,希望能对同学们的备考有所帮助。1.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1)提出者:英国学者J 蒲莱士 1884年在牛津大学演讲时首次提出。( 2 )分类标准: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3 )定义: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其最显著的特征在 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 17、18世纪自然法学派提出社会契约论是 成文宪法最重要的思想渊源。 1787 年美

2、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 年 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指不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是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宪法惯例的宪 法。不成文宪法的最显著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未被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 用。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英国宪法的主体有各个不同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构成, 包括: 权利请愿书 (1628 年) ;人身保护法 ( 1679 年);权利法案(1689 年); 王位继承法(1701);国会法(1911年);国民参政法(1918年);男女选举 平等法(1928 年) ;人民代表法 ( 1969 年)2.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

3、法(1)提出者:英国学者J 蒲莱士在历史研究与法理学一书中首先提出。( 2 )分类的标准:法律效力以及其制定修改的程序。( 3 )定义: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一般又有三种情况:法律教育网vvwWrC hinalawdUrCQrn 制定或修改宪法的机关不是普通的立法机关,而往往是特别成立的机关; 制定或修改宪法的程序严于一般立法程序 特别的机关依据特别的程序制定修改。【注意】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刚性宪法的国家。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注意】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往往也是柔性宪法的国家。3. 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1)分类的标准:制定宪法的主体不同(2)定义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者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如 1814 法国国王路易十八颁布 的宪法、1848 年意大利萨丁尼亚王亚尔培颁布的宪法、 1889 年日本明治天皇颁布的宪法、1908 年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协定宪法是由君主与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如 1215 年英国的大宪章、法国 1830 年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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