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讯补贴管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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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通讯补贴管理制度范文车辆交通补贴制度一、目的为满足公司车辆资源,加强私_用的管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私_用的员工三、前提条件司机必须具备车辆_、养路费、车辆购置税、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四、五、基本待遇及要求费用报销标准:类别职级报销金额(元/月)备注报销金额包括(加油、停车等费用),均凭_在规定金额内实报实销,对于出差人员,则扣除出差天数的贴。审批程序销售体系员工、组长600后台体系部长、副经理500主管、副部长_部长、副经理1200经理级及以上1500经理级及以上8001、因工作需要自行开车出差的,油费报销标准为:_元/公里(出发

2、至到达城市之间公里数),出差市区内的公里数不计报销。2、路桥费。公务用车路桥费予以报销,非公务用车的路桥费车主自行承担。3、车辆维修维护保养费。由车主自行负责。4、车辆保险费(全保)、养路费、年审费、季审费等,由车主自行负责。5、任何形式放假期间不予报销油费、维修、保养、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6、用车人员报销车辆费用,需凭开据_恩纬西照明器材有限公司或自己的车牌抬头的_报销,在规定额度内实报实销,出差时天数除外;7、出差人员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往返必须在行政部登记车辆公里数,由行政部核算油费报销金额,出差费用报销后,不再享受出差期间车辆费用报销金额,未提交出差申请单及登记车辆公里数的,取

3、消该次出差所有车补费用。8、驻外人员按照对应职级享受一次性包干车辆补贴,但不能报销其它交通费,例如办事处主任对应职级为副部长,每月车辆补贴为_元包干(提供_实报实销),其它交通费不予报销。9、享受车补人员离职,则以离职时间为准按月计算补贴费用,未足一个月者取消该月车补费用,离职后补贴费用随即取消。10、对享受车辆报销人员如有工作调动、职级变更,公司将对其重新核定车辆报销金额,从调动、变更之日起执行新的车辆报销。11、享受车辆补贴的私车应满足公司业务、行政用车需要,接受公司调度。六、违章与事故处理1、遵守交通法,违章以及由此产生的事故的责任由当事人承担。2、非公务用车或私车主私借与他人造成的所有

4、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交通、通讯补贴管理制度范文(二)误餐费、通讯费、车辆费、福利费及其他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未完待续)一、相关法规文件二、误餐费国家税务_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_通知(国税发_号)规定,误餐补助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_年,财政部国家税务_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_(财税_号)对误餐补助作了进一步明确:国税发_89_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

5、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三、通讯费国家税务_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_(国税发_号)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_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_备案。(_省目前无相应扣除标准规定,有关税务机关回复是全额计缴个税,_有规定,_年已将公务费标准提高

6、至当月实际发生额的_%(限一人一号),见大地税函_号及辽地税函【_】_号等)财政部_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_(财企_号)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四、车辆费国税发_号和财企_文件有关车辆费的规定同通讯费。另外,_年,国家税务_下发_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_(国税函_号),进一步明确了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文件规定: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

7、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_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根据_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_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_(国税发_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_省目前无相应公务费用扣除标准规定,有关税务机

8、关回复是全额计缴个税,_有规定,_年已将公务费标准提高至实际发生额的_元/月,见大地税函_号)五、福利费及其他补贴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救济金免征个税。实施条例对此进行了补充说明,特别是把可免税的福利费范围仅限定为“生活补助费”,增加了纳税负担。国税函_号文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角度再次明确了福利费的范围,较个税实施条例的福利费范围有所扩大,且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但随后出台的财企_文件又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

9、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另外,国税发_将生活补助费界定为临时_困难补助,并规定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应作为工资薪金缴纳个税。国税_在_年_月_日对一企业的提问回复中表示:(一)个人因工作需要,从单位取得并实际属于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属于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单位发放的取暖费、防暑降温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综合分析,福利费可免税的范围最大限度为(一般公司):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等。另外,根据国税发_89_文件规定

10、,独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可免税。(有限额标准,但相关规定基本未及时更新,且不很明确,差旅费目前来说还是最好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较为合适)。有关具体规定如下:_年_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十四条条分别对税法有关的补贴、津贴、福利费的免税规定进行了明确,即: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_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_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

11、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可见有关补贴津贴及福利费的扣除范围是有特定限制的。另外,为有效贯彻落实_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_年_月,国税_发布了_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_(国税函_号),是近年来对企业职工福利费的范围较为明确的规定文件,即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针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非对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福利费的界定,):1、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_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

12、、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_年_月,财政部又出台了_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_(财企_号)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

13、货币性_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_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_宿舍等_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_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

14、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_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_(财企_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二、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三、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开支。四、企业应当逐步推进内设_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同时,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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