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宗教寺院社会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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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宗教寺院社会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州政协确定的20*年专题调研课题安排,6月2日至月2日,在州政协副主席旦确加的带领下,州政协民族宗教三胞联谊委员会会同州民宗委,先后赴全州三县两市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各市县政府的工作汇报次,召开了由寺院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代表、乡镇领导和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讨论会15次,参加人数达01人(次),深入11座寺院(其中藏传佛教寺院8座,伊斯兰教清真寺座)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和掌握我州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同探讨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并对进一步加强寺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强化民主管理,确保寺院和谐稳定发展

2、提出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州宗教寺院现状 我州宗教寺院主要有藏传佛教寺院和伊斯兰教寺院,依法批准开放的寺院有6座,其中藏传佛教寺院28座(格鲁派寺院19座、宁玛派寺院9座)、伊斯兰教清真寺3座;实有宗教教职人员10人,其中藏传佛教教职人员478人(政府批准的活佛1人,实有活佛3人、经师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2人。全州信教群众.9万人,其中信仰藏传佛教的6.万人、信仰伊斯兰教的.7万人(不含流动人员)。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自从20X年全州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以来,我州各地区根据海西州依法加强和改进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在伊斯兰教清真寺深化法制宣

3、传教育,推进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海西州开展藏传佛教寺院民主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立足本地区实际,紧紧围绕新时期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为着力点,以健全和完善管理工作机制为抓手,牢牢抓住社会管理的关键环节,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任务,自0X年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以来,全州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为顺利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一是加强

4、组织领导。各地区党委和政府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成立了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符合各市县实际的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实施方案,切实把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作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盘考虑、同步安排,做到了寺院社会管理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负责。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政府依法管理与寺院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宗教事务管理“主体在县、重心在乡、落实到村、规范到寺”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牧)三级管理网络和管理责任,结合各市(县)及乡镇(村)实

5、际,建立了与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相适应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和保障机制,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了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形成了由党委、政府负总责,统战部门协调,民族宗教及各相关部门依法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织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社会管理工作机制。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法制意识,为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市县领导小组多措并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制意识,为顺利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市县

6、结合本地区宗教工作实际,每年从统战、政法、民宗、公安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抽调政治素质高、了解掌握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善于开展基层工作的干部组成工作组,结合“法律进寺院”、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和敏感时期的维稳工作,集中力量,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各个宗教寺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深化宣传教育的内容。各市县领导小组以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为目标,大力宣传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X省穆斯林朝觐管理办法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教育广大宗教教职

7、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是丰富宣传教育方式。各市县在派驻工作组、集中宣讲、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散发材料、办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州共组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近3场(次),参加人数近300人(次),举办由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乡镇机关干部、村(社)“两委”人员、信教群众及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的各类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达2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00余份,宗教教职人员参与率达到98%

8、。 (三)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措施,稳步推进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各市(县)领导小组根据海西州依法加强和改进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在伊斯兰教清真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各地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依法加强和改进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在伊斯兰教清真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及各级政府的工作职责,逐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对寺院的管理。各市县宗教事务部门在依法管理宗教寺院和宗教事务,提高自身管理能力的同时,重视对寺院的民主管理。坚持把民管会作为特殊的基层组织,通过

9、改选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积极将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活佛、经师、堪布充实到民管会班子,进一步加强了对寺院民管会的建设。如x县通过对全县32名寺管会成员的认真审查,将责任心不强、长期在外和组织能力不强的5名寺管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各乡镇把寺院社会管理作为加强乡镇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环节,纳入整体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同步落实的同时,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寺院民主管理评议办法,组建由宗教教职人员代表、民管会成员代表、信教群众代表和乡镇、村(社)干部代表为成员的寺院民主评议委员会,细化和量化民主评议的各项测评指标,对寺院民管会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实行民主监督。公安部门通过在重点寺院

10、设立警务室,小型寺院所在地实行警务区民警管理制度,建立寺院、宗教教职人员基本信息平台,对寺院和教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确保了宗教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二是建立健全寺院规章制度。各市县统战和宗教事务部门从强化对寺院人、财、物的管理入手,切实加强寺院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建立了寺院安全管理办法、寺院僧侣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等制度,各寺院健全和完善了寺院僧侣入寺制度、寺院僧侣学习制度、寺院僧侣请销假制度、寺院财务管理办法、寺院民管会管理规则和寺院综合治理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了民管会管理职责,加强了对寺院僧人的管理,确保了寺务管理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市县(格尔

11、木正在商议)政府结合自身财政实际,均安排落实了民管会班子工作经费和成员工作津贴(报酬)。22X年,xx县财政在全州率先拿出2万元,为全县23名民管会主任发放工作津贴;xx县参照村干部报酬,由县财政每年拿出10万元的专项资金,其中8万元用于全县34名民管会成员的生活补助,2万元作为寺院社会管理工作评优选先的奖励基金,年底对所有寺院综合考核后,对先进民管会班子进行奖励,调动了民管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夯实寺院基础设施。各市县在加强寺院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寺院人居环境的同时,加强宗教寺院社会管理综合办公用房建设。20年,州财政投入80万元,为全州2座藏传佛教寺院和1座伊斯兰教清真寺修建

12、了社会管理综合办公用房,目前已验收并交付使用。xx县制定了xx县寺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由县财政投资416万元,解决了座寺院照明用电;同时积极争取企业和民间资金36万元,修建了札查寺“以寺养寺”楼房和阿汗达勒寺僧侣食堂;并从02年起,由县财政每年拿出10万元,用于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寺院人居环境建设。202X年,x县争取资金15万元,实施了都兰寺和柯柯寺通寺道路的硬化项目和寺院内部绿化项目。x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万元,解决了热水乡曲日岗寺及其附近居民的自来水、照明电网和道路硬化问题。 五是努力查摆突出问题。各市县按照“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和深入寺

13、院开展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涉及寺院自我管理不规范、伊斯兰教寺院新老教派不能团结开寺、移民点宗教管理工作难度大等问题,采取多种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解决,促进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x县按照求同存异、团结开寺的原则,采取召开群众大会、派驻工作组、邀请省上有关领导及专家学者宣讲党的民族宗教知识、县、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联点指导、出台民管会选举办法、全程监督民管会的选举、制定详细的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妥善解决了xx县察苏清真寺新老教派矛盾问题和xx市清真寺新老教派纠纷问题。 六是加强对寺院的公共服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

14、配合、齐抓共管,加强了对寺院的公共服务。教育部门按照义务教育优先的原则,深入各寺院详细了解未成年入寺情况,清退未成年僧侣,并对清退难度大的僧侣开展补偿教育。自202年以来,x县将全县28名未成年僧人进行全面清退,接受义务教育。其中的孤儿纳入县孤儿院统一供养和教育。乌兰和xx县教育部门派教师进寺院,对未成年僧人进行补课,通过补偿教育,让僧人逐步达到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宣传文化部门在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清理寺院“小耳朵”的同时,积极开展广播电视及报刊进寺院活动,丰富寺院僧人的业余文化生活。x县通过广播电视及报刊进寺院活动,为香日德班禅寺院赠送了5台电视机和接收设备、4台dvd播放机,为曲日岗寺院赠

15、送了3套电视接受设备,同时为全县24座宗教活动场所征订了柴达木报。x县投资近20万元,为座寺院解决了电视卫星接收系统。格尔木以“广播电视进万家”活动为契机,研究制定了广播电视进寺院的工作意见,为全市所有寺院配发了电视机、dvd播放机和宣传光碟。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范围,解决了老弱病残和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的“看病难”、“吃饭难”问题。截止目前,全州近98%的宗教教职人员享受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近8%的困难教职人员享受低保或五保户政策,近00的高龄教职人员(户籍在当地的)直接享受养老金,基本实现了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建设、国土部门进一步规范了宗教寺院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事项的审批程序,依照国家有关法规颁发了寺院土地证、房产证。截止目前,全州50余座寺院都完成了平面图的绘制工作,办理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规范了寺院房屋地址信息,设置编排了寺院门牌号码。发改部门将寺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寺院人居环境纳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当中,统一部署落实。 12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2X年起,我州开展宗教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以来,成效显著,总体上呈现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态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偏少。目前,全州共有宗教寺院6座,实有宗教教职人员10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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